他们大大方方的当街共庆,喜乐响了通宵,当夜自是锦被成双,鸳鸯共赴。迟来的小登科,经过风雨,跟多相濡以沫。
很快,顾云卿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杨朔取名叫阮念。
杨朔重整旗鼓,新开了杨氏镖局,镖局的边上是顾云卿的医馆,夫妻两个白日忙碌,没到傍晚杨朔总早早的等在医馆门口,接顾云卿归家。
阮念十岁博览群书,扬州最好的老师已经无法满足阮念的要求,自请去了京都,由阮常江亲自教导。
阮常江对此子甚是喜爱,毕生所需倾囊相授,诗文批注总带着他去,不过五年阮念连中三元,成了本朝百余年来年纪最小的三元及第。
杨朔对此很是得瑟,总是在沈寂兄弟面前讲说,又每一次被顾云卿扯着耳朵叫回家,免不了搓衣板教育一番。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夫妻躺在一处回忆过往,本是开开心心的,最后总以杨朔摸着眼泪的一句“我有些想念儿了”收尾。
别人都是母想子,唯独杨朔把顾云卿的事情做了一个遍,倒是让顾云卿哭笑不得。
好在,扬州是个有家,有爱,有亲人的地方。
这一生,也算圆满。
第五十七章 番外 初遇 而他们,白发苍苍。……
沈寂沈寂,一生孤寂。
他瞎的那年是个冬天,大雪不要命的下着,他仰头躺在地上,眼前最后剩下的场景就是漫天鹅毛,白的刺眼。
所以沈寂讨厌下雪,很讨厌。
沈寂一个人在山脚活了十几年,真正遇上外人是在一个春天,阳光正好的日子。
他如往常一样在山上觅食,无意撞见一个大声呼救的姑娘,带着惊慌声音软甜。
沈寂听着,分明隔着很远的距离,还是狼一样的在丛林这边飞奔过去。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过去,只是觉得他该去。
也许再孤寂的人,内心深处也是向往繁华的。
他们就这样遇到了。
阮绵书深一脚浅一脚的跑着,一只绣鞋不知丢去了哪里,绊着藤条跌倒在地。
“救命,你救救我。”
年轻的姑娘看不清面容,较软的手指牵在沈寂白色的袖筒,第一次有人这样朝沈寂靠近,沈寂看不见。
他不习惯,更多惶恐,所以甩开了她,没有任何解释的突然把人甩开。
阮绵书惊叫一声,蜷缩着身子无措的看着唯一活命的机会,沈寂。
沈寂披着满头青丝,一袭白衣飘洒似雪,方才一脚揣在危险上飞溅的鲜血如红梅落雪,在白衣上肆意晕散。
阮绵书看呆了,怎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知道自己理亏,沈寂抿唇不语,他不知道怎么办。
倒在地上的姑娘似乎也懵了,唯有目光落在他身上,长久不去。
沈寂想,她一定讨厌死他了,跟那些厌恶他的人一样,恨不得他从未出现。
就在这时,动物的嘶喊在不远处靠近,也许的老虎,也许是野猪,沈寂一时也分不出是什么。
他知道,不能再想了,起码在脱离危险之前不能再想了。
沈寂很快折下繁茂的枝叶,一股脑盖在姑娘的身上,眼神警告她好好呆着,自己反而朝着危险走近。
阮绵书那年还小,却是个崇拜英雄的年纪,扒着树枝往外看,眼中星辉。
碎光疏疏,落着的细雪沾在他的肩头,星眸中带着惊心的幽光,他缓缓的好像一个王者一样走到战场上,脚边不知哪里跑出来的小狼崽顺从的在他脚边跳着,只是一个人,逼的大虫步步倒退。
沈寂随手抄了一根树枝,脸上虽带着笑,眼底却是瘆人是森寒,只见他突然双手着地,一个迅速的扑身,根本看不清如何动作,一声响亮的“啪——”响彻云霄。
残枝落在一边,大虫受痛打了一个转,转而呲牙朝沈寂过来。
“小心。”她大叫。
白影飞旋而过,带着逼人的凛冽锐气,双手抠进大虫的眼珠,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流下,等阮绵书回神,那边只有沈寂一人,小狼崽追着受伤的大虫跑进丛林深处,沈寂含笑站着。
危险而又妖孽,鲜血美艳的刺痛了心脏。
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阮绵书蹭的一下跑出去,展开双臂抱住沈寂。
“哥哥,你好厉害!”
沈寂眉目稍动,眼中的嗜血渐渐褪去,撑着双臂嫌恶的推开她,其实当时的沈寂是嫌自己脏。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冲过来抱他,感觉很奇怪。
沈寂把人推开,本是想走的,可他一走身后的人就跟着他走一步,沈寂怕再跑出来什么东西,遂直接停下,蹲了下去。
他许久未动,阮绵书修复好被他推开的忧伤,小心翼翼的靠近,好奇他在做什么。
“草不好吃的。”
阮绵书看清之后,直接开口提醒。
沈寂恍若未闻。
他低着头,拔了一把草把手上的鲜血抹去,从指尖到手腕,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举在鼻尖闻了闻,满意了。
又伸手在远一点的地方抓起一把鲜嫩的青草,直直的塞到嘴巴里面。
一夜睡眠,争斗猛兽,沈寂很饿。
况且找不到吃的,青草是他经常的选择,这些本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除了沈寂习以为常。
清风徐徐,阳光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