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时默拉住李言妤的手,把她往身后拉了拉,“差点撞到别人。”
“现在撞到你了,不是也一样。”
“不一样。”
“那不一样?”
“撞到的人不一样。”
“没差别啊。”
“有差别。”
“咳咳咳.......”两人老夫老妻般没营养的话,一天能进行几百个来回,当事人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在场的“别人”不甘寂寞,咳了两声。
李言妤这时候才抬头瞟了眼前一眼,一个五大三粗的人正拦着她的去路,她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认识这号人,她斜着脑袋看顾时默,“这谁啊?”
顾时默撑着粉色的伞,眼眸低垂,笼在阴影里,看不出情绪,“不认识。”
李言妤的手在顾时默的胳膊上下的徘徊着,有些不耐烦的问,“那我们愣在这里干嘛?”
顾时默的心情忽然好了些,“你也不认识?”
堵在路上,更教人觉得热,李言妤拿出之前放回包里的小风扇,打开最大的风力,心不在焉似的说:“无缘无故的,我为什么要认识他。”
沟通完毕,两人都很想离开。
天气一热,很容易滋长打架斗殴事件。因为,身外围着一团火,心里的火气就会容易爆发。
秉持着不惹事生非的为人处事原则。
眼前的人爱挡路,随他去。
李言妤和顾时默两人绝对绕路而行。
和气生财,也得有人配合。
都说好狗不挡道,以此推算,挡路的,一定不是好狗。
陌生人不依不饶的挡着去路,李言妤本就是自封的淑女,完全不知道忍气吞声是怎么写的,此时更是差点就要破开那好不容易克制住的暴躁,一发不可收拾的暴走了。
这陌生人是地痞流氓的性格,平日最爱勾搭美女,因为皮相还不错,一来二去还真让他成功过几回。
也就是因为概率事情的发生,导致他飘了,认为自己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除了没有文化,哪哪都是优点,就往街上那么一站,魅力值杠杠的,遇上的美女都得为他腿软,三下五除二的拜倒在他的七分裤下。
记忆是无辜的,作恶的是人心,擅自美化了回忆,流氓觉着自己在勾搭美女这条路上无往而不利。
他还给自己写了一句很符合他文化程度的座右铭。
氓哥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刘氓
刘氓以前觉得自己的名字完全是他爸妈不走心的产物,等他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叱咤了流氓届的时候,他觉得这个名字取得甚妙。
你要问他,妙到什么程度。
他会这样回答你,妙到为他量身定做那样妙。
唔,这也是个自称第二,没人有心思争取第一的奇葩。
刘氓调戏过的大大小小的美女不计其数,但他见着李言妤的时候,顿时觉得眼前一亮,他想他堂堂街上大名鼎鼎,声名远播的流氓,怎么能错过这样桃羞杏让的美人。
他自诩风流的搁李言妤面前一站,恰到好处的控制住抖腿的频率——频率必须均匀,这是他作为长得好看的流氓的自我修养。
除了抖腿,刘氓还搬出一副刘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作态。
什么也不说,矜持的等着美人往他身上扑。
做人不能在白天做梦,因为据有效的科研成果表示,这大多都是白日梦。
美女挽着别人走了,刘氓也不泄气,他自圆其说的以为那是欲拒还迎,是美人害羞了。
常听情歌的他表示,这明显是歌词里说的:离开是想要被挽留。
欲擒故纵这一招,刘氓觉得他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刘氓是个憨憨。
☆、口干舌燥
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这句话除了在抖M身上可以实现,在任何取向没问题的人身上都行不了方便。
更何况是吃软不吃硬的李言妤。
你要和她硬来,她能比你更硬来。
玉树临风想都不要想,她只会还以五大三粗的印象分。
并且完全发自肺腑之言,不带任何有色眼镜的有失偏颇。
李言妤对着顾时默大部分的时候都在嫌弃,更被说颜值差上好大一截的流氓。
她不仅看不上,还不屑和人家直接对话。
她的指甲的质地偏硬,但修缮的圆润,一双手好看的能去当手模。
这样白的连血管的脉络都清晰可见的手微微的松了开,改为挠在顾时默的小臂上,她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派顾时默出去应付。
明明是无声之言,顾时默却很好的理解了,他散发冷气的时候堪比冰箱冷藏室,“让开。”
李言妤玩着顾时默的手,默默的咀嚼着“让开”这两个字,她莫名的觉得,顾时默和别人说这两个字的时候比对着她说的时候要冷多了。
刘氓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不找你。”
李言妤不出声,顾时默继续充当她的发言人,“她不想理你。”
“凭什么你说了算?起开,我要和美女直接对话。”
顾时默冷笑了声,正想开口,李言妤细嫩的皮肤挨在他的胳膊上,她的一节细藕穿过他的臂弯,亲昵的搭着,小声的说:“老公,我们还不走吗?”
刘氓虽然深信只要锄头挖的够快够深够持久,就没有撬不到的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