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孩子,小小年纪却也知事了,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每次都只远远的看着,并不往前凑。
可到底是胎里不足,后期又没有仔细调养,加上母亲的冷待,如今都三岁了却还是连话都不会说。
想到自己刚醒来看见这孩子趴在自己身上的小身影,再看看孩子眼中掩饰不住的孺慕胆怯,容妤吸了一下鼻子,上前一步将团子拥在了怀里,“吧唧”一声亲了他一口。
“儿子真乖!”
团子眼中满是不可置信,呆呆的站着任由她将自己抱在怀里,阿娘今天对他笑了,还抱他亲他了。
小娃娃的皮肤就是好,跟水蜜桃似的,容妤怜意上来,忍不住又多亲了几口,看小团子一张白皙的精致小脸瞬间红透,容妤手臂用力将他抱了起来,“走,咱们去吃早膳。”
团子有些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就听女声响起,“坐好了,再乱动阿娘可就抱不动了。”
不得不说,这娃娃养得还不错,虽然不算胖,但三岁娃娃的重量对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小姐来说显然有些超纲。
看来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锻炼呐,不然连娃都抱不起,忒丢人!
容妤心中嘀咕,脚下却不停。
阿娘身上真的好香,团子果然不再动,老实的趴在了她的肩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
这是一座二进的宅院,有些年份了,位于永安巷,虽然地段算不上上佳,但胜在清净宜人,十分适合居住,加上不久前上任的知府要对这边的商业街重新进行规划改制,恰巧永安巷所在的万户坊就被纳入了改建范围,不少商铺都要往这一带搬迁,连着这一带的地价都上涨了不少。
这情景倒与现代的商业中心开发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年原主从盛京来到淮安,就是被这宅子的原主人林婆婆收留,每月交点租钱倒也过得不错,林婆婆年岁大了又无儿无女的,半年前去世之时就干脆将这宅子赠与了原主。
如今这宅子里也不过就三个人,容妤母子,和一个买来的小丫头,红豆。
容妤凭着原主的记忆,抱着便宜儿子一路进了厨房。
“小姐,您出来啦?”红豆正在厨房忙活呢,见容妤二人进来,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等看见容妤怀里抱着的小团子时,就只剩下惊了。
下意识的探头看了看外面金灿灿的太阳,今儿个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啊!
当年原主带球跑带的银钱不少,在路上恰好碰见牙婆卖丫头,又合了眼缘,就干脆将这丫头买了下来,取名红豆。
不得不说,千金小姐就是千金小姐,哪怕是离家出走也段不肯委屈了自己半分。
这些年,除了去世的林婆婆外,就是红豆一直守在她们母子身边,十分的忠心。
红豆也只是惊了惊,惊过之后就是喜。
小姐终于愿意亲近少爷了!
她一路跟着小姐到淮安,又一手照顾小少爷长大,眼见小姐终于肯接纳少爷了,红豆欣慰至极,差点哭出来。
见小丫头眼泪汪汪的,容妤头皮一阵发麻,原主得有多过分,才会让一个丫头看见她抱了自己儿子就激动成这样。
红豆抽了抽鼻子,“小姐等会儿,早膳马上就好。”
说到早膳,容妤默了一默。
盯着小丫头明显不怎么熟
练的烹饪手法,再想想过去几天自己吃到的食物,容妤突然就觉得好像不饿了。
讲真的,也就只是能果腹而已,要说味道,那还真不怎么样。
她出身华国厨师世家,祖上据说还当过御厨,耳濡目染加上自身兴趣,虽然年纪不大,但对美食的研究也算是深刻了,这清水煮白粥,在她看来只能判不合格。
容妤默默的站在一边看小丫头煮粥,见红豆直接将洗好的米和水一起放进了锅里眉心就是一跳,“我来吧。”
“啊?”红豆有些懵。
“我来煮粥。”容妤觉得,再怎么样都不能容忍自己的胃被虐待。
看看娇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吹走的自家小姐,红豆有些迟疑,“您会吗?”
“试试看。”容妤淡淡道。
红豆“哦”了一声,说真的,她还没见小姐下过厨呢,可她这样子也不想会下厨的人啊!不过就是煮个粥而已,应该也没有特别难吧。
红豆洗净了手就准备将团子接过去,结果——
看着搂着容妤脖子死活不撒手的小娃娃,面上有些为难,“小姐。”
容妤抽手拍了拍小娃娃的头,“儿子先让红豆姐姐抱,阿娘给你做早膳。”
毛茸茸的小脑袋抬起来,眼眶周围还有些红。
这是哭了?
容妤有些惊讶,见小娃娃水润的大眼睛看着自己,里面只差没写着几个大字:不想下来!
可这不下来也不行啊,她就抱了这么一会儿胳膊已经酸的不行了,一边抱娃一边做饭?不好意思,她现在还没有开启这项功能。
容妤放柔了声音:“儿子乖,阿娘给你煮粥喝。”
团子瘪了瘪嘴,但还是什么都没说,乖乖的让红豆抱了过去。
容妤洗净了手,就接过了红豆的活。
“煮粥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都说平淡见滋味,最平常的白粥是最考验功夫的。”容妤一边用锅铲顺时针在锅底搅拌,一边指点,“煮粥最好是开水下锅,先大火煮开,再小火慢熬,这样煮出的粥才细腻软糯,滋味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