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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痴迷_多梨/子羡鲤【完结】(140)

  宋悠悠竖起大拇指:“不愧是中外沟通的桥梁基石,你不去学翻译真是屈才了。”

  话虽这么说,男女搭配起来……还是很累的。

  圣彼得堡的正规出租车少,且价格高昂,一不留神就上了黑车。偏偏指定的这三个店之间相距甚远,在一群人研究着怎么坐公交的时候,余欢拗不过宋悠悠的蠢蠢欲动,打了电话,让自己的司机过来。

  李明维先前只以为余欢是个家中有些小钱的姑娘,概因她平时行事低调,穿着也不甚张扬,衣服上一个logo也没有,简单而朴素,身上更是一件首饰也没有。

  但此时,她望着停在眼前的加长版莱斯莱斯沉默了。

  袋鼠兄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学着宋悠悠的模样对余欢竖起大拇指:“摔饱了!”

  余欢保持着微笑,忍不住拉了拉宋悠悠的手:“你以后不要乱教人中文了。”

  今天的运气也好,去这几家店的时候,店主正好都在,有了余欢这么个小学霸的存在,采访任务顺利完成;其中还有个小插曲,采访结束,第一家店主同余欢亲切握手,不动声色地往她手里塞了张名片:“祝你学习顺利,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

  余欢礼貌地应答,在出门后将名片随手掷入垃圾桶中。

  一上车,宋悠悠不满了:“为什么他给你塞名片却不给我?难道是我不够明艳动人吗?”

  李明维也跟着附和:“对啊,为什么不给我?”

  意呆利的种族天赋在此时暴露无疑,小金毛嘴甜的像是抹了蜜:“你们都很好啊,应该是店主口味不同。如果拿花做比较,余是茉莉和水仙,宋是玫瑰与牡丹,李是小雏菊和鼠尾草,店主是喜爱茉莉的吧。”

  第二家店主,仍旧把名片塞给余欢;最后一家,店主把名片……塞进了袋鼠兄的衬衫口袋中。

  小金毛也摸不准了:“难道这个店主,喜欢沙漠玫瑰和仙人掌?”

  袋鼠兄:“其实我更喜欢你用玫瑰来形容我。”

  任务结束,小金毛提议去著名的Poltavskaya酒吧里嗨一嗨,宋悠悠和李明维很快被说的心动,余欢犹豫片刻,不忍扫了他们的兴,便同意了。

  三个女孩都是乖乖女,还真的很少涉足这样的场合;小金毛和袋鼠兄不同,两个人原本就喜爱这样的热闹,一玩起来上了头,顿时忘记了同行的这三个姑娘。

  今晚酒吧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庆典活动,余欢先前还同宋悠悠和李明维站在一块,但突然涌进的人群将三个小姑娘给生生分开,等这一群喝高了的战斗民族离开,余欢已经找寻不到宋悠悠的身影了。

  独身一人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妙。

  尤其是在这样人种各异的情况下,雪肤墨发黑眼珠的娇小姑娘更是惹人关注,简直是在脸上刻了字——我是软柿子,很好捏的哦。

  余欢刚刚走了没几步,就闻到一股剧烈的芝士和啤酒的混杂气息,一只毛绒绒的手蠢蠢欲动,想要搭上她的肩膀:“小姑娘……”

  下一妙,毛绒绒的手被人狠狠拧住,往后一扯,骨节错位的咔吧声,紧接着,那只手的主人被掰着胳膊按在墙上,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

  音乐声巨大,这一声惨叫被掩盖;只有相邻的几个人,皱着眉头匆匆离开。这边治安到底不如国内,来这里的不少是游客,在异国他乡,自然要少惹事情了。

  余欢转身,颇为意外地同祁北杨对上了目光。

  浅咖色的长风衣,黑色的裤子与鞋子,他瘦了许多,愈发显得眉目冷厉英俊。与之前相比较,此时的他显得要沉稳的多,遮盖不住的成熟男人的气息。

  “好久不见。”

  他说,极为俗套的一句开场白。

  无数影视剧中,男女主因为种种情况被迫分离多年,再重逢时物是人非,满腔的感情,最终出口也不过是淡淡的一句“好久不见”。

  余欢回过神来,冲他礼貌地微笑:“北杨叔叔,好久不见。”

  这么个称呼倒是惹得祁北杨心头一松,他松开手底下哀嚎不已的人,低低说了句“滚”。

  余欢好心建议:“你应该说‘get out’或者‘Вон’,这不是国内,他听不懂中文的。”

  祁北杨面色一僵,那个醉鬼已经揉着胳膊踉跄着脚步离开,满目惊恐。

  因着余欢这一句,祁北杨满腹酝酿出来的久别重逢情绪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

  正常情况下,桑桑不应该会胆怯到眼泪汪汪吗?她最害怕这样的事情了,怎么反应过来后不是感激的看他,也不是带着哭腔叫他名字,而是……纠正他大脑短路犯下的错误呢?这不符合桑桑一贯的性格啊。

  祁北杨往前迈了几步,皱眉问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这儿可不适合你,晚上太危险了……你住哪里?等下我送你回去。”

  “不用。”

  祁北杨还以为她仍在赌气,劝:“别闹,桑桑。刚才如果我不在的话,那个人——”

  余欢不急不恼:“如果你不在的话,现在那个人的胳膊已经被乔扭断了。”

  祁北杨被这个陌生名字弄得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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