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送你一枝野百合_罪加罪【完结】(92)

  “地点发我,有时间就去。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单凛。”

  曾佑还是忍不住叫住他。

  单凛蹙眉,不明白他还有什么事。

  “这次你见到她,觉得她变了吗?”

  单凛知道曾佑的用意,所以他越发漠然地回道:“变不变,与我都没有关系。”

  曾佑笑:“是吗?”

  这个人到底是曾佑,不是旁人,单凛缓下口气,说:“我以为,你不会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六年前,我不会。但我跟她好歹认识了这么长时间,那我来告诉你,她原来是个会发光的小太阳,但现在,我时常觉得她在变得暗淡。”曾佑望着单凛的眼睛,笑意渐收,一字一句地说,“单凛,没有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你。你的小太阳,也有落山的那一天。”

  第52章 第五十二枝百合

  宋颂醒来的时候,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在哪,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和单凛争吵的那一幕。一想到单凛,她还未缓过来的脑袋又开始撕裂般地疼痛。

  她慢悠悠地转动了下眼珠,看着前方,眼珠子突然就转不动了,下一秒嘴里的话跟爆弹一样弹射出去,可为了避人耳目,还是理智地压低了声音:“你在这干嘛?谁告诉你的?外头有没记者?”

  宋颂强行撑着胳膊肘想起来,被梵戈一把按下:“你才是什么情况,被人送到急救室,难道我不该来吗?”

  宋颂习惯性地翻了个白眼:“嘉风的人都盯着你呢,赶紧走。”

  前段时间,网上不知怎么爆出说是F姓小生隐婚,然后梵戈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嘉风工作室的

  人也没澄清,就爱自己这种搅屎棍恶心不死别人的味道。

  梵戈一脸淡定:“怕什么,拍就拍,反正你早晚会被拍到。”

  宋颂没力气跟他争,把枪口调转向大王:“哥,你赶紧把他拉走,他在这就是颗定时炸弹。”

  大王混圈十余年,精明老练,可偏生长了张憨厚脸,笑起来两条小眼睛贼菩萨,也不知骗了多少人。梵戈现在是他手中的王牌,这混小子跟他关系很铁,就是有点张扬过头,不服管,就拿今天的事,他哪里拦得住。宋颂是他姐,是他最特别的人,这事就连沈磬磬都不知道,他因为跟梵戈关系太近,自然瞒不住。宋颂是个圈外人,最多是时尚圈的人,知名度跟梵戈不能比,人家姐弟俩不愿意公开,他没理由跳出来,就跟着保密。可最近梵戈的态度有点明朗化,虽然没明说,但大王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位红红火火的顶级小生,想借自己的能量给姐姐造势了。

  因为,宋颂很有可能会参加《完美登场》。

  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宋颂本人,以前都是电话联系,在网上看过照片。纵使她现在病容倦怠,颜色不佳,但美人就是美人,跟梵戈是亲姐弟这一点,毋庸置疑。

  大王笑说:“没事,我们过来的时候很小心。”

  嘉风连红外线摄像头都拿得出来的不择手段之辈,就怕他们真盯上梵戈,乱带节奏,宋颂一手捂着脑袋,一手开始推梵戈,看起来嫌弃得不行:“还是赶紧回去,别给我找麻烦。”

  “你急着赶我走,是因为不想被人发现我俩的关系,还是……”梵戈突然俯下身,拉住她的手,脸凑到宋颂耳边,低声道,“还是因为单凛?”

  宋颂呼吸一窒,有些不自在地挪动着身子,想要避开梵戈,可梵戈偏不让,握着她的手越加用力:“我都不知道你和他又扯上关系了,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吗?”

  这俩姐弟,不见面想,见面掐,从小到大,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宋颂神色微暗,她醒来后没有看见单凛,恍然有些不确定,自己昏倒前看到的人影是谁?

  大概他是真无所谓了。

  梵戈看到宋颂这表情就火,他姐天然乐观,就是撞上那个阴晴不定的混蛋,半条命折在这段感情里,被折腾得差点抑郁了。

  他正酝酿着要发作,曾佑及时出现,他远远就看到梵戈贴着宋颂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反正宋颂抵抗情绪挺明显。这一波,肯定要救自己人,于是,他立马走到床边,打断了梵戈:“你醒了?我去叫医生。”

  宋颂简直是感激涕零,老板就是关爱下属。

  曾佑的目光看向了梵戈,梵戈还在那跟老姐较劲,一旁的大王眼色极佳,亲自动手拉住梵戈:“戈戈,让道,别在这碍眼。”

  梵戈表面嚣张,但心里清楚,要是被人认出来,可能不好收场。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让宋颂公之于众,臭着脸跟大王躲一边去了。

  医生给宋颂又检查了番,确认没事后,曾佑松了口气,他不由自主地抬手抚过她额头,笑道:“这一晚上,被你吓死了。”

  宋颂刚从梵戈那放下的心,又猛地提起,诧异地瞪着自家老板:“老板,你怎么这么温柔了?”

  曾佑的指尖在触到她的长发时就意识到自己过了,然而,有这么一瞬,他并不想拿开,病床上的这个姑娘,她今晚是真的吓到他了。可他却只能看着另一个人抢先一步抱起她,他跟在后面也一样心急如焚,却做不得什么。

  曾佑不着痕迹地收起手,淡淡道:“嘴这么欠,看起来是真没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罪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