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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萌可耻但好用_金吉【完结】(71)

  祁枫说着自己都笑了,握住妻子的手,怕她生气,安抚地收在手心揉了揉,一边道:「结果真那麽神,我说你们不如以後办个小飞蛇快递还是小萌虎航空,专门帮人送急件或送人,肯定有人一掷千金也想要这服务,日进斗金不是梦啊!」

  说得凌琥珀眼睛一亮,觉得自己好像又有希望养得起凌云了!

  凌云对爷爷放羊似的行为懒得评论,但是老人家有些想法倒是有道理,他对奶奶道:「以後您要出远门,让我和琥珀送您吧?白远也可以帮忙,别折腾坏了。」

  凌南烟对丈夫真是好气又好笑,这会儿还得安抚两个晚辈,「真的不碍事,只是小伤。这阵子会好好在家休养,倒是你们大老远赶回来,吃饭了吗?」

  「昨晚刚好想吃麻辣锅!」在海岛上哪来麻辣锅能吃啊?她都馋死了!

  「让厨房去备料吧。」凌南烟笑着道。

  凌琥珀仍是施法替凌南烟调整一下扭伤的筋骨,好歹不留下病根,然後才和凌云双双离开杏林苑。

  凌云牵着凌琥珀的手紧了紧,替她捻起发间的落叶时,有些若有所思。

  「怎麽啦?」

  说了要陪你游山玩水的。」

  凌琥珀看着他,「你怎麽不认为,其实我只想陪你散心,哪里都无所谓?」天南或地北,海角或天涯,没有他的地方都是他方,有他的地方都是甜蜜的温柔乡啊!

  凌云一阵失笑。

  「是我想跟你看许多风景,」他顿了顿,觉得这丫头倒比他透彻,「你说得对,在一起,去哪儿都好。」

  凌琥珀眯起眼,笑得贼兮兮,「那敢情好,蔚房备料也要时间,咱们一块儿去那个你最爱的好地方。」

  「什麽最爱的好地方?」

  「洗香香呗!」闪亮的眼神,酡红的脸蛋,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凌云又是一阵失笑,心道那应该是她最喜欢的地方才对吧?然而仅仅是耳根子泛起红晕,他仍是忍不住有些无奈又宠溺地道:「好。」

  後记·金吉

  金陵国与其前朝,稍微有点概念的读者,大概在看到运河兴建的始末,就知道无耻小作者抄袭的是隋唐的发展历史XD

  虽然说因为最早玩「轩辕剑三」的启蒙关系,让我对盛唐比较有好感,不过其实我一直以来真正喜欢的还是汉时期的美学(所以我写过的皇帝,龙袍都黑的!黑色龙袍才真正时尚与霸气兼具好吗!你知道黄色穿起来脸有多黑吗?)……但那时期连内裤都没有啊!(你为什麽要关注这个……)再加上时代越早,一些技术也不成熟,就好比吃吧,食用油也好,烹调方式也好,都比後来的朝代少,一想到这就觉得我人都要瘦十圈QQ(令人难过的瘦是脑海里我瘦了,肉肉依然在!)

  个人觉得整个古中国,最宜人的朝代除了盛唐,还是宋朝了。当年读的烂历史只知道宋朝有内忧外患,但是同学啊,宋朝有夜市喔!(唐朝有宵禁啊QQ)宋朝的美食也比唐朝更多喔!(加一百分)总之在多数情况下,我这架空王朝就是东借一点,西挪一块,但文明发展的程度大概与宋朝相仿。

  至於远古大妖,原本又想翻《山海经》。但想想还是算了,都架空了翻什麽《山海经》XD不过穿梭时空的大妖,我认为可以借用(毕竟咱们武林盟主大大也是穿过去的XD),原本想用的是九尾狐……《骗个好人夫君》里也写过九尾穿梭时空的能力,让他到处串门子也不错,但是狐王已经先被订走了(其实写个狐狸家族也不错啦!),书里提到金陵国产马,我想做为一个标志性的存在,就写「妖驹」吧,狐狸满大街都是,「妖驹」就少见了呗^^

  凌云的故事算是被提前写的,本来该轮到的是凌阳或凌萝,这麽提前写也让另外两位大BOSS提前出场。

  不过这也没办法,再不出场交代一下,估计会有读者OS:怎麽瓦西里这终极BOSS看起来鸟鸟的?除了在《强吻太子的男人》里是真的乱强一把,进人〈武林萌主〉系列後只会乱开战场,而且每开必惨输,这是来贡献经验值的马?

  是啊,反派本来就是来送营养的!(喂)

  其实不是啦,人家是有原因的。

  瓦西里:「吾之智慧凡人岂能参透?」

  某吉:「睿智的闇血族之王啊!小的认为有个名字相当适合您!」

  瓦西里:「说。」

  某吉:「乒乓球!」

  瓦西里:「……什麽意思?」

  孬种小作者已然遁逃,憋笑的恒舟大大只好解释:「西大陆与东大陆,大概是球拍吧!」

  「找死!」

  然而怂包小作者早已不见踪影……

  新年新希望,希望不才小作者能勤快一点,努力用作品刷存在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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