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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派豪门的亲闺女_子醉今迷【完结】(102)

  她答应订婚,是打算帮他忙,而不是要束缚住他,逼着他一定去兑现什么。

  秦瑟很是殷勤地剥了个香软的烤红薯,送到叶维清的嘴边:“我答应陪着你,就一定会陪着你的。你放心好了,无论以后怎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你也不用非要娶我不可。”

  叶维清的心情莫名地开始低落起来。

  她舍不得让他许诺。

  她却对他许下了这般重要的承诺。

  偏偏他已经上了心,她却还不知男女之情是怎么回事。

  “你还真是。”叶维清心中五味杂陈,喃喃着说:“对我很好啊。”

  怕就怕这丫头以后会对别的某个男人更好。一这样想着,他的心里就难受的不行。

  两人独处的时候,叶维清一向温柔,偶尔清冷。秦瑟倒是头一次看到他这样吃瘪生闷气的样子。

  她抬手戳了戳叶维清脸颊:“啊,你气鼓鼓的样子也很好看嘛。”

  “好看你也不稀罕。”

  “怎么会。”秦瑟说:“你在我心里可是排在第一重要的。”顿了顿,又强调:“头一份!”

  她的话总算是让叶维清心里好过了点。

  这么说起来的话,他只要努力维持住自己这个‘第一’的名次,不让其他臭男人超过去,也就能慢慢走向成功了?

  周六的时候,天气不太好。天空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

  风很大,刮在人脸上火辣辣地生疼。

  北山山脚下集合的时候,有些同学的背包鼓鼓囊囊的,甚至还放了雨伞或者一次性雨衣在里面。

  “不用那么紧张。”陈彦戴着太阳帽,眯着眼看着四周清点人数:“天气预报说了,今天不下雨。不然教务组也不会选择今天这个时候。”

  等到人基本上都要齐了,他点了几个同学在前面带路,又笑着朝几人做了个握拳的动作:“你们加油!冲锋员就是你们了!”

  “好!”班长赵搏和语文课代表秦瑟一起大声应着。

  他们两个都是比较爱运动的,对于‘打头阵’这种事情,没什么抵触情绪。

  其他四人却对班主任的这个安排兴致缺缺,只随口附和了下,没有多说什么。

  付明明看着秦瑟‘全副武装’的样子,非常羡慕:“你怎么想起来戴围巾的?我就没想到。”

  其实前几天天气很热,谁都不会想到忽然周六了就变成这样。就算多加了点衣服,却不至于会戴上围巾。

  秦瑟把围巾围得稍微再紧了一点点:“一个朋友提醒我的。”

  今天一大早,叶维清就去了十六楼找她,说是今天变天,戴上围巾暖和点。

  王婶也赞同他的说法。

  秦瑟离开屋子的时候就顺手把围巾拽了来。

  结果就真的用上了。

  两人边说着话边往上走。

  付明明显然体力不如秦瑟,刚走了没几步就气喘吁吁,连声说自己熬不住了。

  同样状态的还有顾雪诗和陆宇豪。这两位也是平时不锻炼的,到了需要体力活动的时候就支撑不下来。

  “嘁。”宋凌对此非常不屑:“瞧瞧他们那怂样儿。”

  虽说宋凌是个小胖子,可他在大院儿长大,好歹小时候也练过军体拳。虽说现在已经疏于锻炼变胖了不少,但底子好。

  而且,他就算不锻炼,也比陆宇豪这样文文弱弱的书生强。

  赵搏一直跟在付明明身边陪着她,鼓励她继续往山上走。

  秦瑟实在不耐烦听顾雪诗不住抱怨山路难走了,笑问陈彦:“老师,我想和朋友看看争夺一下谁是第一,行不行?”

  陈彦早就叮嘱过大家,不能乱了队形,必须按照分组来一群群地走。免得有同学掉队,也免得有同学走失迷路。

  秦瑟正是不想和顾雪诗陆宇豪这俩人一起‘互相扶持’,所以宁愿跑上去,也不乐意和他们一路相携着往前走。

  陈彦用右手遮在眼睛前,抬头看看高峰。

  “行!乐意去争第一的话,就提前跑过去吧!”他说。

  不论是哪个老师,都会喜欢勇夺第一的学生。如果有几个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又是靠得住不会随便走丢的,偶尔离开大队伍也没关系。

  秦瑟暗喜,叫上宋凌朝山顶一指:“小六,跑起来!”然后当先朝着山上奔去。

  看到她飞驰而去的背影,六班同学们大声拍手叫好:“秦姐威武!”

  宋凌虽然不想跑,却更不愿意和陆小渣渣、顾雪诗一起。咬着牙点点头:“好!跑起来!”追随秦瑟的身影而去。

  不一会儿,俩人都没了人影。

  顾雪诗踮着脚看了好几眼没有寻到人,气得火冒三丈,狠狠跺了几下地面。结果不小心踩到了个硌脚的石子儿,让她累上又添疼痛,难受地直皱眉。

  为了好看,她今天没有和其他女生一样选择运动鞋或者登山鞋,而是穿了个坡跟小皮鞋。

  之前没开始爬山的时候,美滋滋,毕竟鹤立鸡群一样的只有她最特别。

  后来开始爬山,她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自讨苦吃。脚腕难受。因为皮鞋底薄,脚底被石子儿硌得生疼。碰到一些光亮的石阶,甚至还会打滑,左右摇摆地站不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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