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燥热不堪,不过比起盛夏时节,气温已经温和了很多。
两人来到面前,陈来弟看到程慕洲,两只眼睛瞬间一亮。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如此气质不凡的男人。
然后听见这男人问程未遗:“这位是?”
“她是我在临泉镇最好的朋友,陈来弟。”程未遗询问:“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再一起回去吗?”
程慕洲用不易察觉地速度,轻瞟一眼陈来弟的大肚子,一想到她跟程未遗差不多的年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复杂的表情。
接着点点头,“上车吧。”
三个人是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的饭。
等菜的时候,程未遗一直在跟陈来弟聊新学校新同学,程慕洲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并帮忙用开水把碗筷给稍微烫了一下。
这些陈来弟全都看在眼里,直在心里感慨,城里人就是讲究。
她曾经最亲密的小伙伴也变成城里人了呢,跟她再也不是一条道上的了,两人早于五年前就站在分岔路口,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不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桌了。
考虑到陈来弟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需要多补充些营养,程未遗给她夹了不少肉到碗里,同时程慕洲也在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菜。
陈来弟忍不住又瞄了一眼坐在程未遗身边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打听道:“未遗,你还没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呢。”
不仅长这么帅,居然还如此贴心,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她老公都没帮她夹过菜。
“……”程未遗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僵住。
她很怕别人问及她跟程慕洲的关系,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他们之间这复杂的关系。
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说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小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小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
第24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 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 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 她听见一声狗叫, 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 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 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 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有些嫌弃,“又不需要它看门了, 每天还吃那么多, 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 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 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