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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之犬_[美]卡罗琳.帕克斯特【完结】(13)

  “要倒着放吗?”我问。

  “不用,照正常方式听就行了。我会告诉你到哪里要停下来。”

  我放下电话,打开客厅的音响,把《胡椒班长》这张专辑唱片抽出封套,放在唱盘上。此时我父母都不在,所以我把音响开到极大,才回头拿起电话。

  “好了。”我说,同时背景中响起了熟悉的旋律。

  “很好,”他说,“现在你把眼睛闭上仔细听。”

  我闭着眼坐着,话筒贴在耳边,细细听着这首听过至少百遍以上的歌曲,但也没什么新发现。当第一段歌词即将唱完,来到“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领主之屋”时,保罗突然说:“你听到了吧?”

  “听到什么?”

  “他说‘保罗之屋’。”

  “不对,”我说,“是‘领主之屋’,‘领主’这个字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保罗’。”

  “你重放一次再仔细听,他真的说‘保罗’。”

  于是我抬起唱针,放回这首歌开始的地方。这次,我清清楚楚听见了自己的名字,“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保罗之屋。”顿时,一股寒意流贯我全身。

  “天啊,”我喃喃说,“他真的说‘保罗’!”

  保罗和我坐在电话线两端,默默把剩下的音乐听完。这是神圣的一刻,我们发现的这个事实让此刻变得万分重要。“保罗之屋”,绝对是错不了的事实。

  当然,这个阴谋后来很快就被证明是骗局一场,保罗?麦卡尼从头到尾一直都活得好好的。但直到今天,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却免不了听见“保罗之屋”一词。我仍然相信那天下午我所发现的事是真实的,就算你拿来圣经或成堆的书,我仍敢按着它们发誓。

  三十年过去了,我仍在寻找那些隐藏在日常生活普通事物里的意义。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我完全孤独,没有像年少时代那位音乐狂那样的人协助。我所拥有的,只是四十九本排列在同一层书架上的书。它们真的藏有某种意义吗?

  也许有。

  也许什么也没有。

  10、仙女皇后

  回到迪斯尼,回到那个燃放烟火的夜晚,回到那群戴着老鼠耳帽子的孩童中,在那里,露西和我将手牵手永远地一直走下去。我常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把那几天去过迪斯尼的人全部召集起来,请他们拿出当时在那里拍摄的相片和录像带,看会不会有人不小心把我们两个也拍进去。一定会有的,我敢确定。当某个聚在一起拍团体照的家族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们也许就从旁边走过去了;我还敢说,当做父亲的拿着摄像机,追逐拍摄那些兴奋过度而在大人脚下穿梭奔跑的孩子们时,一定同时也摄下我们爬进旋转咖啡杯或在鬼屋门口阅读墓石碑文的样子。那时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穿着屹耳T恤,而露西的发间洒满阳光。我该付出多少代价,才能看一眼我们当时的样子,重见两人在一起的时刻?一切,我愿意付出一切。

  我们在奥兰多待了四天。我们是在星期天下午抵达,到星期四早上才动身往回赶。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没吃过任何主菜,用来果腹的全是开胃菜、三明治和一些零食,直到星期五晚上才正正式式吃了一顿。那时我们几乎快到家了,两个人再度回到那天婚礼结束后所去的那间

  意大利餐厅,点了主菜、甜点、红酒和咖啡。在好好享用一顿大餐后,我先送露西回家,然后才回家,在充满活力而又洒脱自然的情绪下批改学生作业。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这么结束的。

  我还没提那几天我们是怎么安排过夜的;我还没告诉你,我们如何睡在同一间小小的汽车旅馆房间,一连过了四个佛罗里达潮湿的夜;也没说在最后一个晚上,露西如何走过来上了我的床,如何把手划过我久被遗弃的身体,低声对我说:“在第一次约会时我并不是经常这么做的。”为了不遗漏任何可能重要的细节,我该提提这些事,例如温暖的空气和冰凉的床单,例如露西躺在我身旁,我的肉体所感觉到的欢愉。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我能轻松说出的。那时我触摸她,感觉就像回到了老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说的?

  旅行回来后两天,我带了一束花和给罗丽的玩具骨头,在星期天下午来到露西的住处。这把第一次送给露西的花是大丽菊,花朵的颜色既红又深,看起来几乎像黑的一样。

  “哇!”露西从我手中接过花,忍不住惊叫起来:“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颜色的花。这会让我起邪恶的念头。”

  “邪恶?”我顺她的话说下去,“没错,我是故意送这种花给你的,目的是测验你对魔法的接受度。现在我可以介绍其他女巫成员让你认识了。”

  她笑了。“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这花的颜色红得那么深,蜂巢状的花瓣又如此诱人,会让人越来越被吸引进去。”她停了一下,才又开心地补了一句:“我想,等我结婚的时候应该也捧这种花。”

  我愣了半晌。“是啊,”我立刻接口说,“那你最好快点结婚。这种花一两天就谢了。”

  她笑着用双手搂住我。“哈,想那么简单就得到我,没那么容易。”她说,“不过,你知道这些花让我起什么邪恶念头吗?它们在引诱我,想要我开口要求你在我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娶我。我想趁我完全失去控制前,最好快点把这些花放到另一个房间去。”

  “那我们还是把它放在这里好了,看会发生什么事。”我说,然后拉着她一起坐进沙发。

  傍晚的时候,她带我到地下室看她的工作室,那里是她制作面具的地方。地下室中央有张很大的长桌,上头凌乱散布着报纸和喷漆罐。几乎所有东西上面都盖满一层白灰,做到一半的面具成叠堆放在地板上,未上漆装饰的脸如鬼魅般吓人。我想起自己那天在婚礼上戴的面具。

  “问你,”我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是什么意思?这话是从哪来的?”

  “是从坦林来的,”她说,“你听过这个故事吗?”

  “没有,”我说,“应该没听过。”

  “它本来是一首苏格兰古诗,不过我第一次听到的是童话故事。我小时候有一卷童话故事录音带,里面讲的就是这个故事———我一直有失眠的问题,必须听这种类似有声书的故事录音带才能入睡;念这些故事的都是一些退休的演员,这些人我从来没听说过,后来才在电视重播的一些老电影中见到他们的名字……无论如何,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故事主角是名叫珍妮的女人,她爱上一位叫坦林的武士,但这个人却被仙女皇后还是精灵皇后之类的神怪绑走,因此珍妮必须去救他,把他带回凡人的世界。于是,在万圣节的午夜,珍妮守候在树林里,当所有仙子和精灵都骑着马从树林穿过时,她一把将坦林从马上拉下来,紧紧抱住他。无论仙女皇后把坦林变成什么可怕的东西,不管把他变成蛇、变成张牙舞爪的野兽,甚至变成烧得通红的铁棒,她都不能松手,她必须紧紧抱住他,直到他变成‘赤裸的男人’———这个名词好像不怎么好听?总之,到那时他就永远属于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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