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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次子_邈邈一黍【完结】(149)

  这世间乐意入赘的男子的确是少之又少,爹娘挖空心思找的那些,就算是有把握让人家入赘,但是可能也心不甘情不愿吧,与其这样,还不如白寒辉呢,起码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愿意再跟白府有任何牵扯。

  方之平和靖嘉面面相觑,好大一盆狗血,戏文里的人都演不了这么精彩,以前只知道白黎轩‘情深不悔’了,还真不晓得他府里居然还藏着这么多事儿呢。

  “你找时间让他过来见见我们吧,不要声张。”方之平无奈道,瞧长乐的样子就知道对白黎轩应该是很满意的,他虽然不想棒打鸳鸯,但这心里实在是放不下,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不排除人家一样有可能长成一个健康积极的人,但有更大的可能是成为一个感情淡漠的人,甚至有可能会心理不太健康。

  他可以容忍长乐招的女婿没钱没权没势,但不能够容忍对方有可能会给长乐带来伤害。

  方之平此时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既憋屈又无奈,还不能对始作俑者发火。

  靖嘉同样犯愁,她更希望女儿找一个性子比较软、比较单纯的人做赘婿,而不是像白黎轩这样,在复杂的环境下长大,性子也有些强硬,不然也不会有想要跟自己父亲毫无瓜葛的想法。

  “明天我就让他过来,你们别那么紧张,要是实在觉得不行的话,我也不是非他不可。”长乐安抚道,瞧把她爹娘给愁的,她对白黎轩真没有到非他不可的程度,跟一个有几分好感、条件比较合适的成婚人选相比,当然是父母对她更重要了。

  方之平还是觉得有点牙疼,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还没长成熟呢,就想着自个儿往家招一头猪了,关键这头猪是好是坏还说不定,想想这小子他爹,方之平的牙就更疼了。

  不过孩子既然想把人领回来给他们瞧,就肯定是上心了,甭管怎么样,先见面瞧一瞧,真是个好孩子的话,那肯定是好,如果不是的话,只要问题不大,还有掰回来的可能性,那就再看看,他就不信他一个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还教不好一个半大的孩子。

  第144章

  “伯父, 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 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 行事也很乖巧, 对他娘亲也很孝顺, 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 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也让方之平担心,毕竟他不是找儿子, 而是找女婿。

  不过能看得出来,白寒晖对这事儿挺重视的,肉眼可见的紧张。

  “我听说你之前读书不错,十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童生,后来怎么就不读了?”方之平问道,就算是招了父亲的厌弃,但白府还不至于连一个孩子读书的费用都要计较吧,一个十岁就能考中童生的人,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这份天赋绝对是万里挑一。

  白寒晖抿了抿唇,脑子这会儿有点发热,很难冷静下来,他是真的想入赘到方家,不只是因为对长乐的喜欢,也是为了他自己。

  白寒晖没想着在方伯父和方伯母面前撒谎,一来他没这个本事,二来他也不想撒谎,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我娘其实身体一直不太好,隔三差五的就要请郎中,但其实她没嫁给白黎轩之前身体没这么弱,给他看病的郎中也说了,我娘亲这是郁结于心才会时常生病,谁让她嫁给了京城有名的痴情人呢,时常在府里悼念就不说了,家宴的时候都会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让我娘跟他隔一个空的座椅,那个位置是给他的原配夫人留的,以前外祖父没有被罢官的时候,白黎轩好歹还会稍微给我娘留下点正妻的体面,但自从外祖父被罢官以后,就连这点儿体面也没了,我娘有时候十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最后病逝的时候,强撑了大半个时辰,想要等他过来瞧瞧,但是也没能把他请过来。”说起往事,白寒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既然不想着好好待他娘,当年为什么要把他娘娶回来。

  “我以前读书就是想给我娘争口气,想让她开心,她走了以后,我也就不想读书了。”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娘已经走了,让他娘伤心的人却活的好好的,甚至连外祖父和舅舅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娘讨回公道,只觉得他娘是福浅命薄。

  靖嘉这些年最是见不得这个,忙出声安慰道,”你这么孝顺,就算你爹对你娘不好,但她活着的时候肯定也因为有了你而开心。”

  “嗯。”白寒晖点头,白黎轩是他的父亲,所以哪怕心里恨极,他也对付不了对方,这些年再怎么胡闹,对白黎轩而言可能都只是生几次气而已,伤不了人家什么,与其接着相看两相厌,还不如干脆入赘到旁人家,改了姓氏,从此就跟白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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