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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个金龟婿_假面的盛宴【完结】(56)

  余家母女诧异。在她们诧异的目光中,棉花糖这只从小吃高级猫粮的喵,把那条小鱼干吃完了,然后就奔了过来。

  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这么干,有点跌面子。棉花糖跑了两步,停下来舔了舔爪子,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林芬给其他人使了眼色,大家就专注吃饭。

  棉花糖在地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绕啊绕就来到桌子下面,然后就蹲在那里看着大家吃。

  余纨纨忍着笑,杜甄第一次发现棉花糖能蠢成这样。

  你的高贵优雅,和不近生人呢?

  可什么都没有小鱼干的魅力大!吃饭皇帝大,都一样,都一样!

  林芬可舍不得吊着这只长相很萌的猫,她虽然不认识猫的品种,也不清楚猫的性格都是很矫情的,但她知道这是一只猫,是猫就没有不喜欢吃鱼的。

  她没有一次都把碗里的鱼给棉花糖,而是一条一条的给。中间因为吃饭耽误了一会会儿,真就一会会儿,也就喝口粥的功夫,棉花糖就急不可耐地用爪子抓她鞋,喵喵的要小鱼干。

  就这样,半碗小鱼干吃完了,等吃完饭林芬去洗碗,棉花糖主动跟了过去,浑然忘了杜甄这个主人。

  杜甄的脸窘窘的,不知为何想到了自己,余家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种魅力。就像他,也是这么勾着勾着,就跟着人跑了,什么都忘了。

  他看了余纨纨一眼,没想到余纨纨也在看他,眼睛里带着笑意。

  因为她想起当初,她和杜甄也是因为吃认识的,就因为她会吃天天带着他到处吃,两个人就恋爱了。

  ……

  吃完饭,两人出门去拍婚纱照,棉花糖就留给了林芬。

  经过这会儿时间,棉花糖已经和林芬混的很熟了。

  临走时,林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棉花糖很舒服地卧在她腿上。

  林芬正在吃砂糖橘,吃一个,掰一瓣喂进棉花糖嘴里。棉花糖吃得喷香,连眼神都没给杜甄一个。

  林芬早就打听好哪家店拍婚纱照,拍得又好又实惠,余纨纨就直接带着杜甄去了那家店。

  是弄堂里的一个小姑娘在这里上班,还是化妆师。跟余纨纨也认识,她妈和林芬关系挺好的。

  是熟人,事情就简单了。

  打了很优惠的折不说,还送了婚礼当天的摄影和婚车扎花。

  因为急着用,定下后,就插队让化妆师化妆,并准备礼服,等下拍摄。

  从上午一直折腾到下午,中午在婚纱摄影店吃了盒饭,休息一会儿继续拍,下午主要拍的是外景。

  一直到下午五点半,才算拍完。

  两个人都累得不轻,回到家里,看着依旧坐在那儿看电视的一人一猫,平添羡慕和嫉妒。

  *

  “这是什么?”

  杜甄拿了个盒子,给余纨纨。

  盒子整体呈黑色,高级丝绒打底,银色的边框,看起来就很高大上。

  余纨纨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套首饰。

  铂金的质地,嵌以钻石的闪亮,刚打开时,余纨纨眼睛差点没花。

  样式简单,又不是典雅大方,除了项链、耳环、手链以外,最为醒目的就是正中那枚钻戒了。

  为什么确定是钻戒呢?

  余纨纨虽不识货,但这种闪亮度,除过钻石也不作他想了。

  指环纤细,铺镶着钻石的铂金锻带,萦绕在中央主钻周围,看起来却不臃肿,十分精致。主钻是淡粉色的,一种看起来很舒服的粉,不会显得庸俗,晶莹剔透,柔美中透露出一点儿媚。

  “这是钻吗?”

  余纨纨这话,主要针对是那颗粉色的主钻。

  钻并不大,估计还没有一克拉,但要知道这是粉钻,粉钻素来被誉为钻石中的女王,数量极为稀少。尤其粉得这么剔透好看,余纨纨就算再不识货,也知道这样的粉钻一定价格不菲,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拥有的。

  杜甄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会从法国卡地亚总部订下这枚戒指,不过是因为她为了没有一枚钻戒而黯然。图册是他亲自选的,订得是加急,五天就从法国飞到中国,价格自然不菲。会选择有些显眼的粉钻,不过是因为知道她肯定喜欢。

  可是怎么解释,他却从没有想过。

  “这是哪儿来的?”

  杜甄轻咳了声:“是我养母留下的遗物,说是让我送给未来的妻子。”

  余纨纨没有多想,电视里很多母亲都会遗留下首饰给未来的儿媳妇。当然这个定律不通用中国的母亲,因为中国人富起来也就是近些年,但港台剧里很多都是这么演的。

  她越看越喜欢,有些爱不释手了。

  “你也不知道是不是钻?不过也是,你养母的东西,你怎么会知道具体,你们男的哪懂得这些。粉钻我也就是听说过,在网上看过图片,那东西太昂贵了,这估计是粉晶。不过我很喜欢,谢谢你呀,杜甄。”

  她亲了杜甄脸颊一口,又低头去看戒指。

  “你帮我带上啊。”她示意。

  杜甄笨手笨脚拿过戒指,却不知道该带哪根手指,幸亏余纨纨主动伸出左手,又翘了翘无名指。

  戒指还没套上,手指却弯了下来。

  “不行不行,你还没跟我求婚呢。不能因为我妈的传统糟粕,就坏了我们年轻人的规矩。”

  这话直接把杜甄说懵了,有点无措,看看戒指,又看看她。

  “我不会。”他老实说。

  “那我教你。你要学电视里那样,单膝跪地,执起我的左手说求婚词。等我同意后,你要亲吻下我的手,然后把戒指帮我带上。”

  她指点着,杜甄就照着做,等到说求婚词时,却抓瞎了。

  “你要这么说——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我当然愿意了,杜甄先生。”她抬头挺胸,虽然穿着平价的短裤和T恤,却高贵得像个公主。

  “快帮我把戒指带上。”她提醒他。高贵的公主,顿时被这急切的催促坏了形象。

  戒指带上了,果然很适合她,指环不大不小,简直就像量身定制。

  “你养母的尺寸跟我差不多。”余纨纨随口说了一句,示意杜甄站起来:“还缺个公主抱。你知道什么叫公主抱吗……”

  还没等她说完,整个人就被抱了起来,她赶紧抱住了杜甄的脖子。

  阳光明媚,透过落地窗洒射进来,给所有东西上都蒙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包括他也是,俊美得像天上下凡来的米迦勒大天使。

  “我很爱你哦,杜甄先生。”我的白马王子。

  阳光下,她可爱灵动,生动得像世上最美的画。

  “我也是。”我的纨纨。

  ……

  两人吻在一起。

  他们在新房,棉花糖在老房子那边,终于没人打扰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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