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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_西岭雪【完结】(40)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像一个婴儿,不,就像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像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盅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第10章 离婚

  我提出与妻子离婚。

  我想我们没有太多麻烦。所有财产一目了然,各执一半后房子归她,车子归我。我们并没有孩子。

  不过法律程序仍然很麻烦,我们只有先实行分居。

  妻子身为广告公司经理,见惯大场面,并不哭闹,却执着地追问我一个问题:“她到底有多爱你?”

  我答不出,于是说:“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

  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我同妻也曾相爱,但结婚十年,再多的爱也已消耗怠尽。

  不要孩子起初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不想有第三者打扰我们心无旁骛的爱情。但后来我觉得寂寞,我想有新的激情。没有激情便没有灵感,没有灵感便没有作品,没有作品便没有收入。而没有收入要爱情还有什么用呢?

  我歉疚地看着妻子:“你还如十年前一样美丽。”妻子微笑:“也已是昨日玫瑰。”

  我黯然,提起行李走出去,飞飞儿已经坐在车上等我。她说:“以后你就被我收容了,要守我的规矩。”

  见到她我立刻露出笑容:“要不要约法三章?”

  我和飞飞儿相识不过才一个多月,年龄相差倒有整整一轮。两个人都属龙,十二生肖里数这个最没道理,因为根本子虚乌有。初识飞飞儿时她说:“龙生九种,各各不同,龟孙子王八蛋都算我们同宗。我顶多是条美女蛇,你是什么?”

  我打量她一身黑色打扮,闪闪地不知是什么料子,上衣只得半截,裤子皮一样紧贴在身上,扭动时水光潋滟,的确像一条蛇。最漂亮是腰,半隐半露,柔若无骨,再庄重的男人也忍不住想上去搂一下。

  记得当时我笑着回答:“我是蜥蜴,冷血的,靠舌头做武器。”

  “你是作家,我知道。”她这样奉承。我顿时飘飘然,于是邀她共舞,趁机搂那水蛇腰。

  那天我一晚上的话比一年都多。这段日子里,我舌头的功能早已由电脑代替,方方整整的铅字里有悬念有血腥有绮惑却独独没有灵气。我操纵男男女女的生老病死,爱恨离合,但毫不投入自己的感情,不过是操作,我已冷血。

  蛇也是冷血的,然而负负得正,晰蜴的血竟因一条蛇而重新沸腾,我有强烈的说的欲望,用舌头,不是电脑。

  后来我把那晚随口说的故事还是交给电脑变成了铅字,不久有人也是用铅字惊呼:“这是文坛新的血液啊!”

  那一刻我决定离婚。

  我与飞飞儿坐在香格里拉谈判:“我为你而离婚。”

  她不领情:“但我也为你而失业。”飞飞儿本是我妻手下一名雇员。

  我不以为然:“广告员的工作随地可拾。”

  “一个三十出头有车有名的男人难道不是人尽可妻?”

  “我可没那样随便。”我的势头弱下来,却仍做困兽之斗,“但我的确失去良多。”

  “又怎样?莫不成你要我为你感激涕零,以身图报?”她笑起来,压粗嗓子作戏,“好吧,我会对你负责任的。”

  我也不由笑了,同飞飞儿在一起永远无法正儿八经地谈话。但也许我正是因为这而喜欢她,她令我年轻,思维敏捷,充满了——“意识流”。

  当晚飞飞儿带我去钢琴吧庆祝,她说这是她能想得出的最高雅的地方了。我告诉她:“你没必要为我改变自己。”

  她皱一下鼻子:“你倒想,也只是今晚罢了。”

  在钢琴吧我们遇到飞飞儿的熟人。飞飞儿叫他黄经理,介绍我时她说:“本市著名作家,怎么?你没读过他的作品?没事儿,赶明儿送你一本。”

  我脸红,责备她:“我哪里有书送人家,给杂志写几篇稿子怎么好算作家?”

  她揶揄我:“亏你是文人,倒不懂包装。赶明儿是哪天?我这么一说,他这么一听,谁会当真?他那经理还不是光杆儿司令一个?你好歹有百十万铅字儿,不是作家也是作家。”

  被一个小一轮的姑娘痛斥,我竟听得舒舒服服的,恍惚觉得自己真是作家了。

  但那黄经理却并不只是飞飞儿说的那么简单地只是“那么一听”,隔了几天竟认认真真地登门拜访了,说要请我为他公司题字剪彩,还恭恭敬敬塞过来一只红包。我再笨也知道那里面是钱,当下面红过耳,到这时候却已经不便否认,只好强自答应,又主动说:“黄经理年轻有为,要不我帮你写篇创业史,全当给贵公司做广告吧。”

  那黄经理喜出望外,没口子地道谢。飞飞儿一旁笑吟吟的,模样比我还得意。

  做自由撰稿人近十年,发篇人物稿自是小菜一碟,只没想到会把那姓黄的兴奋得手舞足蹈,把那篇5000字图文并茂的报导从头至尾一字不落背了个熟,又一口气买了两千多本杂志遍送亲朋,真给当成产品宣传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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