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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_唐建蓉【完结】(1200)

  万处长叹口气:“拐卖人口,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你当年趁着姜兰昏睡的时候偷走了姜兰的儿子,属于偷盗婴幼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曹兰英还是想不通:“可是,拐卖妇女、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啊。我又没把他们的儿子给卖了。”

  “拐卖人口罪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万处长斩钉截铁地说:“你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主观上实施了偷盗姜兰刚刚生下的儿子的行为,属于‘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的范畴,因此适用于此罪。”

  曹兰英傻眼了,她只以为,必须要把人卖掉得到利益才算得上拐卖人口罪,可没想到,自己偷了人家儿子,也算拐卖人口罪。

  她呆呆地:“你骗俺吧?”

  万处长却冷冷地说:“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型标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要,我不要坐牢。”曹兰英害怕了:“你们快跟姜兰说,我把儿子还给他们,我不要他们的补偿了。让他们快点撤诉,要不然,俺就不把儿子还给他们了。”

  万处长见曹兰英到了这个时候,居然还想威胁丁荣和姜兰,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从哪里借来的胆子。

  他淡淡地说:“本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八种,其中第八种就是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的。

  你偷走姜兰女士的儿子,致使她的儿子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如果给被拐人造成了终生遗憾。别说张学军同志会不会任由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能怎么样,如果因为你的原因让张学军认不成父母,造成了终生遗憾,你就算是情节严重的类型了。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型或无期徒刑。你确定,你还要用不把儿子还给丁荣和姜兰来威胁他们吗?”

  曹兰英终于感到恐惧了,难道,姜兰真能告倒她?

  她惨白着脸,说:“俺要见俺儿子。”

  “张学军同志没空见你。”万处长说。

  “他不见俺?他为什么不见俺?俺三寸脚板把他养大”

  第1257章 不认强盗做母亲

  “别再说三寸脚板把儿子养大这样的事了。”

  万处长不屑地:“姜兰在生下孩子不久就被摘帽,回到原单位工作,如果不是你偷走了姜兰的儿子,他在母亲身边会得到更好的抚育和培养。

  相反,本应该属于他的资源,却被用到了你女儿身上。而他却被你强行带走,跟着你过苦日子。是你偷走了他,才造成他长期跟父母骨肉分离,你以为,他很想被你养大吗?”

  曹兰英哑口,的确,学军如果不是被她偷了回去,肯定就会跟着他那摘帽右派的妈妈回城里了。城里的日子,怎么都比她农村的日子好过。更何况,姜兰夫妻俩都是大学教授。

  哪怕是摘帽佑派,工资是少不了的。

  “那,我能要回我的女儿吗?”曹兰英终于感觉到了害怕,有点不甘地问。

  “这个话要问你的女儿。毕竟,你没养过她。”万处长说。

  “她肯定愿意跟我。”

  曹兰英以为,是她换了孩子,才让丁萍从小跟在姜兰身边,过城里人的日子,再怎么样,丁萍也会对她感恩戴德。

  更何况,她去找到她,她每次都能好好跟她说话,还给她买衣服,寄钱给她。

  只要女儿认她,把她接到女儿家里,她以后照样能过城里人的生活。

  只是,当丁萍被安排跟曹兰英见面时候,丁萍却说出了令曹兰英绝望的话:“我是绝对会认这个女人做母亲的。”

  曹兰英没想到,她寄予了厚望的女儿,因为她的交换,从小成为城里人,得到良好的培养和教育的丁萍,居然不愿意认她这个母亲。

  “女儿,你不能这样啊,你是妈亲生的孩子,你怎么能不认妈呢?不认亲娘,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啊。”

  都说子不嫌母丑,女儿不认母亲,当场的所有人都用谴责的眼光看着丁萍。

  丁萍冷静地看着曹兰英:“我不觉得,我不认你会遭天打雷劈。因为,你并没有对我尽过一天母亲的责任。你只是生下了我而已。当年,当你将我抛弃在牛棚里的时候,我跟你的母女之情已经被你抛弃了。

  当年你带着我妈妈的儿子走了,牛棚里只剩下我妈妈跟我,而当时,我妈妈还昏迷着,你想过我们的安全吗?若是有野狗进入,我恐怕就已经被野狗拖出去吃掉了。或者说,来个不安好心的人,我跟妈妈都会遭殃。

  你哪怕对我一丝母女之情,你就不会放任我跟我妈妈在牛棚里,连门都不关。我妈妈说,要不是看牛的老伯路过那里救了我们,也许,我跟我妈妈都已经死了。

  我妈妈说,当初抱起我的时候,感觉不到母女的天性在,也是有过怀疑的,但她还是抱走了我。所以,是我的妈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只认我妈妈是我的母亲。

  至于你,当初遗弃了我,后来又没有对我负起过一天的母亲责任。你觉得你当得起母亲两个字吗?你只会利用我的身世来逼迫我,敲诈我,勒索我,你的行为跟一个强盗有什么区别?

  你作为我生身之母的那点恩情,早就在这些年你对我的敲诈勒索中还清了,我不会认一个强盗为母亲,我们两清了!”

  众人听着丁萍这一席话,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遇上这样的母亲,恐怕也不愿意认下一个生下来就遗弃自己,长大后又敲诈勒索自己的母亲吧?

  丁萍又说:“更何况,我现在已经结婚,按照传统的习惯,嫁出去的女,泼出的水。所以,无论任何情况,我都不会认你这个母亲。我妈妈愿意认我,我就认我妈妈为母亲,以后也只会孝敬她,如果她不愿意认我了,那就我最多就没有娘家了。”

  曹兰英听到丁萍的话,居然无法反驳。

  对这个一出生就被自己抛弃,没尽过一天母亲责任的女儿,她有什么立场要她认自己,接自己去城里的家中奉养?

  她不由悲伤起来:自己亲生的女儿不愿意认自己,而不是自己亲生却是自己养大的儿子也不愿意见自己。

  虽然,她在农村还有一个女儿。但那个女儿已经结婚了,农村人还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以后怎么办,谁来帮她?

  想来想起,她觉得还是儿子好说话,因此,她在去服刑之前,在看守所哭天叫地要见儿子。

  不过,完成任务回家的张学军同志听说了整个事情之后,还是去见了她。

  一见到张学军,“儿子儿子,你终于来见我了,儿子,你快救妈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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