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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_北佚【完结】(200)

  这次出行大不列颠的作家一共有十位左右,年纪在三十到五十左右,年纪最大的一位正巧是领队。其余人温向平大多都只有过一面之缘,或是点头之交。然其中一位还是温向平称得上熟络的,正是之前在京市交流会见过的叶作家。

  叶作家正巧就和温向平座位相邻,见温向平主动对他微笑问好,叶作家还愣了愣,反应过来后连忙点点头回应。

  身边坐着这么个两番见过自己糗态的人,叶作家难免有几分尴尬。

  温向平见其笑容讪讪,便笑着开口主动攀谈道,

  “叶作家的《鹤唳风声》我前阵子拜读了一番,当真受益匪浅。”

  温向平主动送上来话题,叶作家也就回了几句。温向平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其中一点就表现在他想交谈的人,最后都会和他交流的非常愉快。

  眼下,叶作家已经渐渐放开了刚坐下时的那点别扭,兴致勃勃的跟温只是谈了起来,在温只是向其求教写作方式时也十分爽快的谈了谈自己的想法。

  在飞机起飞后,其他人都渐渐开始闭目养神,叶温二人也就渐渐住了口,叶作家还当真是意犹未尽,心里已经把温知秋放到知己一栏中,想着日后要常常来往才是。毕竟温知秋的一些想法也是他从没思及过的,着实是得了许多灵感。

  从华国到大不列颠大约有十个小时的航程,考虑到两国的时差,作家团在华国内是上午出发的,等到了大不列颠,正好是晚上,作家们可以养精蓄锐,好好的睡一个晚上倒倒时差。

  温向平等人此次的目的地是在大不列颠的首都恒顿。恒顿是个常年阴雨绵绵的城市,果不其然,温向平等人一下飞机,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雨的气息。

  恒顿作协的人派遣了专人来机场接华国的作家团,并送到预留的酒店歇息。然而来者叽里咕噜讲的都是英语,好在华国作家团中除去十来位作家,还随行了两个翻译,一行人这才顺顺利利的入住了酒店。

  华国的作家们被安排成两人一间,温向平和叶作家关系熟络些,自然住在一处。

  相比于华国多姿多味、体系庞大的菜系,大不列颠的食物就要寡淡了些。无论是三十岁的温知秋,还是三十岁的温向平,都对面包和浓汤没有什么兴趣。

  显然,作家团的其它作家跟他的想法都差不多。一行人的胃口都不是很好,加上长达十小时的航程,大家也就没有再出门去逛,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

  房间里是两张单人床,温知秋睡在靠窗的那张。叶作家洗漱出来,见温知秋倚在床头,手中拿着一本牛皮小本在看,不由得笑着道,

  “这个牛皮小本跟我之前见的那个可是同一本?”

  叶作家指的是在交流会期间温知秋用的那本。

  见叶作家已经准备上床歇息,温知秋便把本子合住放在枕边的小桌上,笑道,

  “当然不是,那本早就用完了,现在还在我家里放着,我买了好多本一模一样的,这是另一本。”

  叶作家啧啧道,

  “这小本子日积月累也能写下来不少东西,倒是个好习惯。”

  温向平笑笑,躺下身去。

  叶作家关了灯上床,在黑暗里能清晰可闻床单和衣料悉悉索索摩擦的声音。叶作家突然开口道,

  “上次那个哈更斯还是比较有名,这次交流会肯定他也会来,这次学习估计遇上他的概率不小。哈更斯年少成名,傲气也十足,如若知道这次咱们国家的作家团中有你,只怕会专门找上门来寻麻烦。”

  在黑暗里看不清温知秋的表情,却听他轻声笑道,

  “如果他真的这么有闲心,我也不一定就和他撞上。恒顿这么大,还有举世闻名的好大学,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来大不列颠的机会,当然要好好出去逛逛。”

  这次前来大不列颠的名义是学习交流,除了每日的常规座谈会,待在酒店和本国作家交流是一种学习方式,和人相约着在恒顿街头边走边谈也是一种学习方式。

  温知秋的口语和本地人交谈并没有什么问题,对恒顿整体的布局也是熟悉,虽然经过四十年的变迁多多少少会和记忆中的有所出入,然而总体的街道和标志建筑却是不会变化,或者变化极小。

  温知秋打算先看看明天和大不列颠作家的初会面,倘若有那么几个作家肯跟华国作家平等往来,温知秋当然愿意与其交流甚至是切磋。然而如果都是哈更斯之流,温知秋自己独身在恒顿街头走一走,见一见四十年前的恒顿也不错。

  叶作家这才想起来温知秋的英语极好,闻言也就放了心,

  “那就好,那就好。”

  一天的航程让两人都疲惫不已,很快,房间里就静寂无声。

  温知秋再睁眼时已经是大不列颠时间的上午九点。恒顿当真无愧于其『雾都』之称,放在同时间的华国早就是天光大亮,这边窗户外头却还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温知秋站在窗边看去,下面是一把把撑开的黑色长伞,与灰暗的天气交相呼应,显示出恒顿的冰冷和矜傲。

  温知秋起床时叶作家还在睡,温知秋便轻手轻脚的打理完自己,留下一张纸条便下楼去。

  顺着指示牌,温知秋一路走到酒店的餐食供应区,这个时候正是空荡荡的,赶着早饭时间来的人都已经吃完离开了,侍应生将空了的餐盘收走,也没有再换上新的的意思,好在餐盘里还有些残羹冷炙,对温知秋一个人来说是绰绰有余。

  温知秋自己端了个盘子,夹了些面包香肠和果蔬,又倒了一杯冲麦片。既然来到大不列颠,总该入乡随俗尝尝人家的早饭,然而一想到要吃这些三个月,温知秋还是忍不住悄悄皱了眉头。

  比起这些来,温知秋更喜欢热腾腾带着扑鼻香味的包子馒头,配上一碗小馄饨,吃完以后一上午都会很有精力。

  然而,温知秋刚咬了一口面包,一个金发碧眼的高大青年就走进来,最终端着自己的早饭来到了温知秋所坐的桌子,

  “先生,我能和您共坐么?如果能在这空落落的餐厅里,跟您一起共进早餐,那我真是再感激不过了。”

  金发碧眼的青年笑容十分灿烂。

  人家主动释放了善意,温知秋当然也不吝惜,

  “当然可以,请坐。”

  “你会说英语?!你是居住在大不列颠的华人么?”

  青年问道。

  “不,我是华国作家团中的一员,来大不列颠交流学习的。”

  温知秋笑道。

  “哇哦――”

  青年赞叹道,

  “你的英语讲的可真地道,我都几乎以为你是在大不列颠长大的了!”

  青年显而易见是个健谈的人,和传统的大不列颠矜傲的绅士并不怎么像。

  大不列颠吃饭的时候并不多讲话,二人面对面坐着,沉默着用完了一顿早饭。

  青年拿纸巾拭了拭嘴边食物留下的痕迹,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你可以叫我吉恩,我今年二十五岁,是个新手作家,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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