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琛琛传_豆大王【完结】(114)

  吃完水果,她拿过笸箩,挑挑拣拣的绣起了花。

  她一开始对这玩意十分不喜欢,没那耐性,可渐渐地,当成功绣出一朵小花之后,那种成就感,让她一下喜欢上了。

  她很聪明,很快绣的又快又好,这样竟然对她修炼也有些帮助,能帮她锻炼耐性和定力。

  阿城开了一家小铺子在码头,专门给人租小推车,间或卖点馒头面条,这都是简单的吃食,提供免费面汤粗茶,他会做。

  码头附近好馆子不少,肉菜繁多,都是备着那些下船的客人来的,因而少有卖他这样的,倒也没谁来抢生意。

  一来因着码头各样的人都有,阿城是和运货的大家熟悉的人,他也听从晴琛的,每个月给管码头的人上供些银子。

  二来,阿城本身力气贼大,不要看十一岁的小娃子,可那把子力气,真是传说中的楚霸王了,好几个壮年男人拉他不住!

  太阳升高了,晴琛瞧着天色晃去了码头,隔着老远有人瞧见了,对着阿城调笑,“你这呆霸王,快瞧,你家小媳妇来了!”

  阿城脸一红,偷偷看过来,一笑露出一嘴大白牙。

  晴琛没什么表情,顾自坐过来,他急忙去了后厨,转眼端出一大碗面条来,上面铺了羊肉片,鸡肉蘑菇酱,加上细碎的青菜,香气扑鼻。

  “啧啧,这小媳妇就是不一样,是大肉片子,咱们都是青菜水煮面。”有人调笑。

  阿城不好意思的笑笑,指了指她的碗,比划了几下,意思一碗肉面得要十五文的价钱。

  人们摇手,“吃不起吃不起,你也就是养的起媳妇了。”

  他挠挠头,又偷摸看她,见她吃着面欢喜,自己也觉得开心。

  等她吃完饭,他收了碗去洗,晴琛就帮着他收一会钱算账,这是阿城最喜欢的时候,她默默坐在那里,一边点着铜板,一边听着客人的要求,喊他拿出吃食。

  过了饭点,人们都推着推车干活儿去了,小铺子就清闲下来,阿城拿出一早备着的瓜子点心,让她填嘴。

  晴琛正和他说着话,冷不防码头边上响起一阵惊呼。

  两人瞧过去,是一艘气派大船,十分华丽漂亮。

  船有二层,在这个普通城镇来说,已经是十分稀奇的了,上面丝带飘飞,一楼都是漂亮姑娘,穿着规整,笑容婉婉,二楼轻纱飘飞之间却是神色各异的男儿,具是衣衫松散,露出一片雪白胸膛来。

  晴琛那瓜子一顿,恍然想起南风楼就是这年从远方而来,最开始就是一艘大船。

  不过根据她的推论,南风楼估摸着是魔门的产业,专门用做收集情报之类的。

  突然眼前被挡住,是阿城。

  她转过眼看向他,“做什么?”

  阿城面色严肃,比比划划的,【桃花不要看,会长针眼的!】

  “莫名其妙。”她吐出一句,不搭理他。

  【真的,你还小,那些人都不好!你不要觉得他们好看!】他着重强调,毫无顾忌的比划人家坏话。

  【他怎么了?说什么胡话?】晴琛莫名。

  【不知道,就是这么个意思,不过这时代人眼中,那些地方的人大概都是这个认知的吧。】烟尘道。

  “人好不好我不知道,不过没觉得什么好看的,倒是你,那些姑娘好看吗?”她随意反问。

  阿城顿了顿,看着她笑,指着她比划,【没有你好看。】

  【这小子挺有眼光啊,不错不错。】她喜滋滋的。

  烟尘抽搐。

  两人谁都没在意停在河里的画舫,等到傍晚,汉子们归还了小推车,阿城锁好门,牵着她的手去了街上。

  买了她喜欢的菜回家,洗洗刷刷做好饭,晴琛吃完一碗,阿城已经吃完三碗,最后阿城将一大锅饭全都下肚,才勉强饱腹。

  这就是炼体的弊端,她没有灵物给他补,他每天修炼完了,只能吃更多食物才行,好在这个凡人世界,她只让他学初级阶段的就够用了,没打算让他真去修仙问道。

  晚上照旧,阿城在院子里炼体,晴琛在他身上套了从铁匠铺拿回来的铁盔,让他练习,随着每一个姿势完善,夜空中的能量被引入身体。

  她看了一会,打着呵欠回屋睡得香甜。

  第二天,阿城做好早饭,吃完八个馒头,喝了三碗粥,收拾完了厨房,他拿了两个路上吃,这就打算走了。没办法,消化太快,这会儿肚子基本空了。

  晴琛叫住他,“门口停了一只斑鸠,你从这儿到码头,斑鸠会跟着你一起飞,你要和它比速度,先比它到码头那儿,要是没完成,中午我就不去码头找你了。傍晚它会陪着你飞回来,你同样要比它快,否则晚上再加二十斤重量。”

  阿城呆了呆,和鸟儿比速度?

  晴琛是有考究的,斑鸠相比其他鸟类飞起来并不快,他如今的状态,力气足够,可是速度就不怎么样了。

  他急切的比划,【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是不是完成了?要是你不去码头,中午谁给你做饭啊?】

  “这你不用担心,我有银子,可以去下馆子,至于知不知道你完成,我自有办法。”

  见她不容辩驳,阿城悻悻的转身出门了,打开门,果然看见一只斑鸠停在那梳理羽毛,歪头黑豆眼看着他。

  阿城小心的走了一步,那鸟儿却毫不留情的飞起来,直冲着码头的方向飞去,阿城急了,跟着就跑。

  等他气喘吁吁的到了地方,比平时早了整整两刻钟!可抬头一看,那鸟儿歇在一颗树上,闲闲的看着他,仿似嘲笑。

  他有点心虚,又想晴琛也不一定会知道啊。

  拿出馒头掰了一块洒在那,鸟儿也不怕他,飞下来吃,他蹲着和它打商量。

  【你吃了我的东西,咱俩还一起跑过来,算是兄弟了吧?你下回飞慢点呗,还有,你应该不会和桃花说吧?不过桃花也听不懂你们说话,她应当也不会知道。】

  比划一堆,鸟儿吃完没搭理他,他也觉得傻,转身开铺子去了。

  结果等他翘首以盼的午间饭点都过了,晴琛也没来,他这才接受事实,晴琛竟然真的知道。

  傍晚结束一切,他抬头,果然那只鸟停在那儿。

  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将手中馒头块一扔,果然,鸟儿很聪明的奔着馒头去了。

  他撒丫子开跑,谁知鸟儿吃完馒头,拍拍翅膀没几下就追上来了,见了门口的晴琛,一个俯冲就冲到她怀里去了。

  晴琛手里的点心喂着鸟,见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回来,抬手将一边茶壶递给他,见他咕噜噜喝完了。

  “今天一样也没完成,晚上吃完饭你就练习,多加二十斤。”说完回身进屋了。

  阿城脸一苦,深深叹口气,跟着进门了。

  一个月后,他已经跑赢了斑鸠,麻雀,如今正在和燕子赛跑。

  他如今的速度比之一般武林人士的轻功都是不输的,城镇的人都知道有个哑巴小子每天跟着火似的来回跑的贼快。

  阿城的夜间重量已经加到了一百六十斤,就这,晴琛又找出了新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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