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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珠_沈碧瓷【完结】(114)

  一想到明珠,她便恨得牙痒!

  天底下就没人治得了那个张狂的女人了么?

  忽然听得喧哗声大起:“新郎倌来接新娘子罗!”

  众人精神一振,无不探头张望。

  一行精神抖擞的少年郎披红带绿,过五关斩六将的到了内院。

  却听诸人奇道:“新郎呢?怎么不见许伯知?”

  一人惊声道:“当中那个穿红衣不是许伯知么?”

  欧阳敏手中杯子一颤,不可思议的上下打量那红衣新郎:胖是胖了些,但怎么也不是以前那种痴肥的胖!现在的许伯知只能说是珠圆玉润。原本连五官都看不清的脸,如今轮廓必现。黑蒙蒙的大眼内笑意盈盈,满是温情。今天这日子,想必他脸上还抹了些脂粉,一张过往只觉油腻的脸竟白得发亮,俊俏得令人侧目!

  萧清瑶也忍不住眨了眨眼睛:这还是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死胖子?

  谢家亲友团顿时轰动了,赞声四起:“曼柔可是嫁对人了!”

  “许公子一表人才,家世出众!曼柔好福气啊!”

  萧清瑶忽然满心都不是滋味:能寻到一个为了自己硬是减了一身肥膘的男子,谢姐姐也算是觅得良人了?可她的良人在何处呢?

  欧阳敏的脸青了又白:当初她得到许家选妇的消息,安排下了这连环计。将谢曼柔推给了这个胖子,今后也少了个与她在婚事上竞争的对手。如今看来,真真是为她人作了嫁衣!

  谢逸云见到许伯知,眼前一亮,激动的转身就奔向曼柔的院子告之她这个好消息。

  谢老爷瞧着也频频点头。许伯知勉强配得上他家孙女儿!谢晓轩更是欢喜:虽然许太守降成了许同知,好歹官权还在。这门亲事,他家不亏!

  一身红衣的谢曼柔在众人的簇拥下慢步而出,她身姿高挑,妩媚鲜妍的红衣竟也被她穿出了些许英气。珠帘下,她的笑容毫无羞涩。目光如夜空的星辰,明亮璀灿,她略感意外望着许伯知,傲然道:“若要娶走我,还需回答我一个问题。”

  许伯知只顾傻笑,冷不防被人捅了下腰,回过神道:“你说,你说!”

  曼柔笑意微收,眼底寒光迸射:“此生想纳几妾?!”

  诸人心中一惊,热闹的场面突然安静下来。

  欧阳敏冷笑:谢姐姐真会异想天开。这天底下,除了穷得吃不饱饭的男人,有不想纳妾的么?

  萧清瑶倒是眼光微闪,定定的瞧着许伯知的神情。

  许伯知一拍手,欢喜无限的道:“我娘亲早就跟我说过了!这辈子只能对你一个人好。要是敢对不起你,就带着媳妇一起离家再不理我!”

  众人哗的声,感慨无限。陶氏也是吃足了宋氏那个小妾的苦头啊!

  谢曼柔颇感意外,挑眉问:“那你呢?”

  许伯知笑容一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许伯知此生有谢曼柔一妻足矣!”

  欧阳敏突然觉得眼眶微湿,急忙侧过头擦了擦眼睛。

  萧清瑶亦低头,心中漫上一层悔意:早知他是这样的人,当初就不该避之唯恐不及了。命该如此啊!谢姐姐好福气!

  这场热闹的婚礼被坊间津津乐道了许久。一是新郞为娘子瘦成帅哥一枚,二是新妇婚礼当场得到了终此一生仅一人的承诺。有人感叹,有人不屑。滋味最复杂的,便是月明华了。

  婚礼前夕他还闷闷不乐。躲在新郎迎娶新娘必经之路的茶馆内以茶浇愁,听到喜庆的锁呐声时,张眼一望:那个骑在马上的帅小胖是谁?!

  待确认那便是许伯知后,他兴奋得一跃而起,为谢小姐高兴不已,嘴里直嘟囔明珠的那句:果然胖子都是潜力股!

  付了茶钱,他扫去一身雾霾,神清气爽的回学堂寝室,整理包裹准备回家。

  同室的展遥见他去时满腹愁绪,回时磊落开怀,忍不住问:“那么快就想明白了?”

  明华笑道:“嗯!明日云深书院开考,家人要送我赴考,今日便先回家了。展兄,我们明日考场见!”

  展遥笑得纯朴,又将考场细则一一与明华叮咛了一番,这才笑咪咪的道:“考场再见!”

  明华走出寝室,不由回头望了一眼。目光微凝:展遥,真希望是我与明珠估错了你。

  明华回到家中,父亲与妹妹正在等他一共进晚食。一家人也不问他备考得如何,开开心心的一起八卦了番今日的许谢两家的婚礼。明珠为谢曼柔欢喜:这个时代,女子最怕的就是嫁错郎啊!

  向宁忍不住将自己认识的适龄男子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谁与明珠最合适呢?

  明岚则在边上打趣明华:这下可为谢大小姐放心了?

  明华郑重的点头:放心了!

  惹来笑声一片!

  明珠心弦一松:明华对谢曼柔,虽是少年慕艾,但更多的是欣赏之情。

  这夜明华早早的熄灯睡了!一夜无梦,踏实无比!

  清晨,月家集体出动,两辆马车同随明华赴考。因书院内备有小食茶点,所以明华也未准备食物,只细细查验了一番笔墨后,就进了考场。向宁父女便在书院外的茶肆中等候。

  云深书院的考试颇为严格。明珠瞧着,竟是和朝庭办的科考差不多。进门前竟要先搜身,还真有几个学子被发现藏了小抄,一身狼狈的被赶走了。入了考场后的情况,明珠自不能知晓,只知今日需连考三场:早上八股、下午公文和策问。

  他们所呆的这家茶肆也有趣,因为离学院近,便成了学生常来的饮茶聊天之所,兴致所致,难免挥毫泼墨,于是这墙壁上、布障上,处处都是诗文笔墨。向宁喜欢书法,便细细瞧那墙上的字迹。却惊讶的看到了明珠在东山寺所写的那首《山寺偶遇》:山中寻寺僧,偶得云中桂。欲问岁何许,唯道香如故。笔墨飘逸,颇有名士之风,极适合这首诗的意境。向宁暗赞:此人一手好字!

  店家老板见向宁喜爱这幅字,上前笑道:“这诗是月大小姐所作,字是元阁老的么孙元慕青所写。月大小姐才华脱俗,元小公子的字,风流倜傥自成一格。”

  向宁不禁道:“原来是元家子弟。难怪!”

  明珠始终关注着络绎不绝的考生,忽的眸光微闪:来了!。

  第104章 燕饺惹来的麻烦

  明珠始终关注着络绎不绝的考生,忽的眸光微闪:来了!

  一名年纪二十不到的男子,穿一身素净的旧袍出现在云深书院前。他身形适中,相貌忠厚,头上一根乌木玉梅发簪。

  明珠暗道:姓展的莫要出什妖蛾子,否则教你自食恶果再无前程!

  所幸上午一场八股没什么问题。午休时,明华笑盈盈的步出考场。明珠忙与茶肆的老板借了炉子,给明华下了一小锅燕饺。又让白芷将先前备好的鲜甜瓜果切开给他解渴补充些许体力。

  燕饺这种类似馄饨的小食,起于福建一带。初时只食燕皮,自明朝中后页起裹以各种馅料做成扁食。用料讲究,滋味独特,明珠算是提前让它面世。自从家人尝过其滋味后,一跃而成小食中的新宠。

  白芷将煮熟的肉燕盛入清汤中,洒了一把小葱,一路端来,令人闻香侧目。幸好午时喝茶的人不多,但也有客人嗅着鼻子直唤:“老板。你家什么时候还卖起小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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