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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如意人生_沁晓【完结】(6)

  现在国家已经不限制人做生意了,所以就算人们观念暂时还没有改过来,但是那些回城之后没有正式工作的知青、其他的那些闻到了机会的人数量并不少。

  他先去给自己买了一身精神的衣服,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一点不假,你要穿得太破烂,别人都不会正眼瞧你。

  他找到了一个规模非常小的批发市场,他们这里是大陆最南边的省,改革开放试点的地方距离他们也并不很远,反正他这个市里是可以买的到一些从香港来的电子产品和潮流服装的,他拿出了三百购买了这些东西。

  电子产品价格并不便宜,最低的价格几块,贵的要几十块,他选了一些中低档的入了一些,其余的就是衣服,大包大包的一个人扛出去,绕了很多个圈,才在无人处收到了空间里面。

  这时候已经快中午,路边有人摆摊子,他就去点了一碗汤粉,上面有薄薄的几片肉片,下面的粉份量十足,他一碗吃下去就差不多了,最后那粉里的汤也全部喝干净才走人。这一点都不丢人,这时候没有谁会浪费的。

  然后去了百货商场,出来一趟,自然不能空手回去。

  他给家里人都买一身新衣,现在身上的是成衣,价格比较贵,要是家里有那些个会做衣服的,就会买布匹回去自己做。

  他印象中刘婶是会做衣服的,他就选了军绿色给李二叔,按照他的身量来。李二叔长的比他要瘦小一些,应该足够了,刘婶的就选了蓝底繁花的,还有王月,他选了白底蓝色碎花,小泉红色,还有没有出生的小孩子红色白色的棉布都扯了一些。

  之后再买了一斤红糖,一袋盐,一包点心,这才离开了。

  距离有些远,加上车子速度慢,他回到村子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回到家,就看到他们三个都坐在厅里等着他,看到他回来了,都笑了。

  “我回来了。”

  “吃过了吗?”

  “还没。”

  “我现在去给你拿。”王月站了起来,刘婶又按了回去:“你坐着吧,我去。”

  王月听了,就顺势坐了回去,对着新婆婆露出一个微笑。

  一大海碗的红薯都进了肚子,周恒就拿出了布袋里的东西。

  “你干嘛买这么多布?价格可不便宜。”刘婶一边轻声责怪,一边摸着光滑的布料。

  “我现在是你们儿子了,怎么也要做身衣服,正好,我捉到了一条蛇,据说是很少见的品种,可以用来入药的,所以他给了我不错的价格,我就买了布回来,每人都做一身新衣裳!还有我要说件大喜事,我在市里遇到一位好心人,他说他那里忙,所以想要让我去帮把手,每个月给我20块钱。”

  他们先是红了眼眶,后来都瞪大了眼睛,刘婶布也不摸了,一脸的吃惊:“你说真的?”

  “你在城里找到工作了?”王月语气很惊喜。

  周恒点头。

  这个借口,他早就想好了,以后说是在市里做工,实际上谁知道呢。

  “真的,你是成为工人了吗?”李二叔也耐不住的询问。

  “不是进厂,是私人的,他自己做生意,自己一家忙不过来,看我实诚勤快,就让我去帮个忙,我想着挣工分还不如去挣点钱,要是找到机会成为正式工人那就更好了。”

  “私人的啊,一个月给你多少?”听到这个,兴致稍稍降了些。

  “一个月20块。”

  “!!!”

  他们上一年收入也就二十多块!

  一家子没有人不同意的,虽然说在私人手底下干活听起来不太好听,但只要不犯事,能挣钱,管别人怎么说,他们村里还有不少自己去做生意的,也就是别人说几句,又不会被抓起来。

  王月一边摸着肚子,一边看着穿了一身新衣服精精神神的丈夫,笑得别提有多开怀了,笑着笑着,眼角就出现了几点泪花。

  小泉听不懂,只眼巴巴的看着那一包点心,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李二叔看了,连忙掰上一小块递给他,他立刻就迫不及待地放到了嘴里,然后两只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含含糊糊的开口:“好吃!”

  第二天,周恒吃过了早饭,带着刘婶特意早起弄好的干粮,背着个小包袱出发了。

  ☆、第 7 章

  周恒先去了某个特区,在那里转了一圈,把他剩下的那些钱都花了个七七八八,除了特意留的一点车费,还有周转,钱都花了出去,然后又坐着火车去了北方。

  火车咣啷哐啷的前进,怀抱着期望,也不觉得辛苦了。

  他第一个先去的地方不是首都,而是他记忆中的小城,他兜兜转转的转了几次车,才到了他自小长大的小镇,他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街道,看到了一些熟悉或陌生的人影,他到了他家的位置,这不是他的家,这里也没有他爸妈,没有周家一家人,他问了附近的人,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周的,来这里寻亲。

  问了好几个都摇头,周恒怅然若失,又觉得意料之中,这毕竟是平行世界,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有一点点的不一样,结果就会大不相同。

  这里没有他爸妈也不奇怪,只是这个小城他还是很熟悉的,他怀念的走了一圈,他自小在这街道长大,等到他真的长大了,小镇也面目全非,印象中的小镇那里有这么破旧?

  他还在这里出手了一些潮流的衣服,不多,却很受欢迎,也让他多了一点信心,他从前可没有干过这种事,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

  首都有很多人穿着潮流的服饰,烫着时尚的卷发,街边街角摆摊的人不在少数。

  他找到了商业街,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就开始销售了。

  他带来的都是最新的潮流款式,跟着电影的时尚来的,喇叭裤蛤蟆镜等等,还有手表、翻录磁带,这些都是稀罕玩意,价格高,但不少人都心动,一咬牙就买了,自己用或者送人都很体面。

  他就摆了两天,他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卖了个精光。

  他还看到了一些外国人,他很想主动上前搭话,帮点小忙,然后跟他们换外汇卷之类的,有那个才能够去友谊商店买东西,只是他实在没有理由说他会英语,原身就只念到小学二年级,之后他那后妈就让他退学了,说要给家里做活,没空去念书,要是没有人追究还好说,要是真有人注意到,他还担心自己会被当成居心不轨的特务,于是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又坐着轰隆轰隆的火车到了南方,火车要坐很久,他又买不到卧票,只能坐着,长久的坐着实在是辛苦,趴着睡、靠着睡,久了都不舒服,但是也只能忍着,卧铺票可不是那么好买的。

  因为距离的关系,很多别的地方有,自己在没有的东西都很受欢迎,比如说南方的橘子、香蕉到北方就很受欢迎,北方的苹果啊那些到了南方也同样很受追捧。

  他的空间不大,但是装一些精巧的东西也足够了,他就靠着一个立方的空间加上大大的包裹,倒买倒卖电子产品和衣服,飞快的积累了一笔财富,等到一个月后,他手里的钱已经有3000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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