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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识月_许姑娘【完结+番外】(10)

  :)

  不用她帮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乔桐写的东西从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虫子蛀出来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来。有那个时间,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规?

  再说,田桃是懒得管,老周是不愿掺合小姑娘间的这些鸡毛蒜皮,但他们又不是真的糊涂。这事儿她到底有没有错,在场的人那不心里跟明镜儿一样?

  最重要的是!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辞职了!

  跟这里的人搞好关系屁用都没有!

  跟这两个人计较,只会阻碍自己的个子长高!

  想到自己到156cm后就怎么都不肯往上窜一点的身高,熊小时赶紧拿出今早没来得及喝的牛奶。

  刚打算撸开吸管,办公室的玻璃门被推开,熊小时的直属上司方政埋头走了进来。

  眼镜腿缠着胶布的眼镜滑到鼻尖,衬衣的扣子从扣上的第一个开始就错了一个位,头发也比昨天更油了,几撮几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头皮,邋遢得无法形容。

  但他说出的话却立马让熊小时丢开了手里的吸管。

  他说:“我接了一个案子。”

  熊小时紧接着合上了电脑。

  虽然辞职已定,但毕竟到了大悟,就算辞职,出于礼貌,也该先跟完一个案子再说。

  对她来说,经验这种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

  “案件资料已经从检察院那里带回来了。”

  方政从文件包里费劲地抽出了一本文件,握在手里发起愣,像是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

  熊小时察言观色:“方老师,我去大家都复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气。

  他刚才正在犹豫是不是自己先去复印,熊小时主动提出,总算是解了他的围。

  等熊小时拿着资料去复印,他才想起来还没说案子来源。

  “被告是我的老乡,算起来,他妈妈还跟我是远房亲戚。”

  他说着,开始唉声叹气,“第一次到城里,竟然是因为儿子进了看守所。唉。能帮着就帮点吧。”

  熊小时借着复印的时间翻了翻。

  这可不是什么能帮就帮点的案子。

  这是入室抢劫杀人案……

  把复印好的资料装订分类好,她一个抱着7人份的资料分发下去。然后抓紧时间,打开电脑开始做案件的要点梳理。

  嫌疑人,孙茂远,男,22周岁,池鹭市池鹭村人。

  今年1月初来到熊猫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风堂”的网吧当网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随打工结束后回家的女性死者刘戈,趁其开门时强行将其挟持、闯入其家,由于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连刺数刀将其杀害,并抢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钱物品。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是熊猫市刑侦总局的重案二组。

  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包括:

  1.留在案发现场的大量血脚印。

  鞋号41号,与嫌疑人的鞋号相符,且重案二组探员已经找到了那双沾着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丢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击证人。

  证人声称案发当晚,他在死者楼道下的路灯旁和一个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迹。据描述,那是个“穿着黑色外套,个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与嫌疑人特征相符。

  并且在规范的指认程序下,证人从十二张照片中一下子指认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发现场的毛发。

  经过DNA检验,结果正是嫌疑人孙茂远的头发。而嫌疑人和死者从未相识,因此死者房间出现的毛发只有可能是凶手作案期间留下的。

  也是这点作为了最有力的证据,直接令刑侦总局做了逮捕决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侦局探员问话时,说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风堂网吧,但无论是网吧的工作人员还是网吧门口的监控,都证实了他是在撒谎。

  被戳穿后,面对“你根本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铁证,他却不肯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反复说他没有杀人,他不是凶手,要探员还他清白。

  声称没有杀人,却对自己当晚的行踪先是撒谎后是沉默。

  头发出现在案发现场,却完全解释不了它出现的原因。

  这种情形下。

  无罪辩护,可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先来感谢赞助商们~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四连冠的1214luckygirl!

  好的,我们的第一个案子出现了。

  第7章

  07

  熊小时思考的同时,办公室的几个律师也开始围绕这一点发生了讨论。

  田桃一如既往的嫌麻烦。

  她把那一厚摞资料一丢,趴到桌子上摆摆手:“这案子我可不管。他被捕当天闭着嘴直接来找律师不行吗?竟然还瞎编不在场证明,没事找事。”

  方政正拧开他装在包里的不锈钢茶杯,小心地把凉透的了陈茶水倒掉,留下茶叶,然后往里面加了新的热水。

  听到田桃的嫌弃,他叹气:“农村孩子,也没上过什么学,哪能想到那么多?”

  老周就听不得这些借口。

  他冷哼:“想的不多,倒是敢杀人!”

  “不是啊。”

  方政慢慢地抿了一口茶,茶叶梗却粘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用握着茶杯的手背去抹,滚烫的茶水倾泻着洒到了他已经磨损得很重、有些翘边的皮鞋上。

  迟钝地发现后,他缓慢笨拙又手忙脚乱地弯腰去擦,结果脑门儿一下子撞在办公桌上,“咚”的一个闷声,听的人都替他觉得疼。

  但他却只是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脑袋,发愁地慢慢又叹了口气:

  “他说他没做。”

  熊小时:“……”

  其他的几个人对他的反应倒是习以为常,老周更是直奔主题。

  “没做?没做他头发能掉在案发现场?”

  他重重地拍拍摊开的调查资料。

  “看看,还有目击证人!要是目击证人看到的不是他,怎么会一眼就从一堆照片里把他认出来?!”

  即使没人接话,老周还是越说越激动,吐沫星子都飞了出来,“放屁吧没做!我就没见过有杀人犯一上来就主动承认说我杀人了。你趁早跟他说明白,态度好点还能商量,别想着无罪无罪,他能无罪吗就无罪?”

  他说完还不解气,看向田桃找共鸣:“老田你说是不是?”

  田桃向来跟老周不对付,但这次她却没呛他,只是坐在椅子上,慢慢转了个圈。

  “他无不无罪我不管,反正如果要我接这个案子,我也肯定不会接无罪辩护。太容易输了。”

  田桃的话,熊小时是认同的。

  别的先不说,孙茂远的毛发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就是一个是非常直接有力的证据,如果不能极具说服力地把这件事解释清,那给这个案子做无罪辩护的难度就会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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