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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辰美景_厄舍府的倒塌【完结】(53)

  容眉双手抱胸,趾高气扬。容母脸色不善,眼神阴鹜。

  容父为难地看向容家母女,又巴巴地看向聂良辰,捶打着憋闷的胸口,“你们是也要逼死我,逼死我,你们就开心了。”

  闫放报警后,聂良辰和苏清晏、闫放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做完笔录,案情简单明朗,经过审批很快立案,聂良辰做为犯罪嫌疑人当场应被拘留,苏清晏预先请来的律师为她办理了取保候审。

  从医院到警察局最后回到家,聂良辰一直处在懵昏麻木的状态,有呼吸但没生气,有动作但没灵魂,就像被一起意外车祸直接撞成的植物人,心脏正常跳动,生命体征正常,但失去了大脑的功能,没有意识、知觉、思维。

  闫父的死太突然,太意外。她根本难以相信,不能接受。

  “我杀人了。”

  客厅里,沙发上的聂良辰眼神空洞,像具没有灵魂的洋娃娃,晦暗机械的四个字像是触

  动后的机关,从她的嘴里发出来。

  苏清晏轻轻地捧着聂良辰的后脑,额头抵着她的,眼睛看着她,“良辰,你看着我,看着我……你没有杀人,是不小心,是意外,是意外……”

  聂良辰黑色的瞳仁映出苏清晏的样子,她无神的眼睛中渐渐有了一丝亮光,“阿苏……”

  苏清晏哄着聂良辰在卧室睡下,她像婴儿一样蜷缩在他怀里,他一下一下温柔地轻抚着她的背,她的神精慢慢松懈下来,渐渐睡着了。

  苏清晏担忧地看着睡着的聂良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轻手轻脚得起床。

  书房,听到苏清晏要求聂良辰辩护无罪的律师表情肃冷,他在业界是出名的专攻刑事案件,胜诉率高达98%,经验丰富,从业来不少碰到复杂难打的案子。但不在最后一刻宣判,他从不会向自己的当事人保证一定胜讼。

  “苏先生,据我了解的案情,还有医院出具的关于闫父的死亡原因,确定是因为摔倒而导致的后脑颅骨受损出血,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苏太太推倒闫父的行为属于过失杀人罪,但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当时是闫父拿着剪刀要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苏太太情急之下才推倒闫父,致其摔倒死亡,又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在庭审的时候,往往一些行为发生很难界定,词语的定义又容易产生异议。我为尽最大努力为苏太太开脱罪责。”

  案子侦破得顺利迅速,警察警察去了案发现场调查,当天发生的事情很多人都在场,看得清清楚楚,得到了很多目击者基本一致的证词,再去医院得到闫父死亡的具体原因证明,查清聂良辰过人杀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案件的所有资料证据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

  这半个月以来,苏清晏一直陪着聂良辰,把公司的事全都搁置在一边,陪着她去接受讯问,几乎寸步不离。

  不时的受到讯问,一遍一遍去回忆事情经过,交待实情,面对严肃的办案人员。聂良辰不良的情绪进一步恶化,开始整晚整晚的失眠,吃不下饭,掉头发。短短几天时间,整个人瘦得厉害,变得毫无精神光彩。

  “良辰,你再吃一点。”苏清晏半勺饭半勺菜的喂聂良辰,劝她再吃一口。聂良辰吃下去,一会儿又难受干呕,把饭吐出来。

  她反应强烈,苏清晏不忍心再逼聂良辰吃饭,又哄她回房去睡觉。他抱着她,摸到她身上突出的骨头,心如刀绞。

  聂良辰的眼廓凹陷,眼圈一团青影,闭上眼睛,就是闫父倒在地上,地上流着很多很多的血,那些血流到她的脚底,像有了生命爬到她的身上,染红了她的衣服,染红了她的眼睛。

  根本睡不着。

  聂良辰抱紧苏清晏,在他的怀里汲取温暖和安全。

  “阿苏,我会坐牢吗?”

  苏清晏感觉到聂良辰的不安,也紧紧地抱紧她,像要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

  “不会的。你会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都会好的,相信我。”

  暴雨过后就是晴天,黑暗过后就是黎明。所有的一切悲伤、苦难都会过去,迎接他们的将会是光明、美好。

  人民检察院审判过后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很快进行开庭审理。

  以往都是在电视剧电影里看到的庭审,如今聂良辰就自己站在庭审现场中,而且是站在被告人的席位。

  严明肃正的庭审室,上面坐着清一色黑色制服,冷峻脸庞的法官。聂良辰不由自主地开始心慌意乱,眼睛在下面的旁听席去找苏清晏的身影。

  坐在轮椅里的苏清晏一直注视着场中的聂良辰。曾经,他煞费苦心,做梦都想将闫放送上法庭,站在被告席的位置,接受应得的法律制裁。可现实多么讽刺,他推上法庭的是聂良辰,他把她置于危险的境地,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的妻子,而站在原告席上的却是闫放。现实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巴掌,一巴掌将他打翻在地。

  看到聂良辰看过来,苏清晏的眼神变得柔软如水,露给她一个安心的笑容。

  小锤子“咚”地一声,庭审开始。

  案情陈述完毕,原告人闫放的代理律师阐明事实,提交闫父死亡原因的司法鉴定书和相关证据,指控聂良辰的过失杀人罪。聂良辰的代理律师否认她的过失杀人罪,而判定她是特殊防卫。

  案发过程中,在场的很多目击者都能够证实,闫父当时是拿着剪刀冲向苏清晏,其行为构成无限正当防卫当中的行凶。由此闫放的原告代理律师却提出异议,那只是一把小剪刀,断定行凶是夸大扭曲,言过其实,认为聂良辰的防卫过当。

  剪刀虽小,但行为不慎,也完全能够杀人,属于凶器。并且当时闫父从进公司就情绪激动开始对苏清晏辱骂,在拿剪刀冲向苏清晏时是挣脱了两个保安的束缚,情绪愤怒失控,最关键是他冲过去说的“鱼死网破”四个字,依据可以定性闫父的行为是对苏清晏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凶。而苏清晏和聂良辰夫妻情深,在眼看丈夫生命受到威胁,聂良辰情急之下,推开闫父,是人之常情,正常的反应。她推开闫父的行为本意完全是免于自己的丈夫受到人身危害,属于特殊防卫。

  律师又说明在从整个案发到开庭审判前,闫父摔倒在地被送到医院救治,她一直紧随其后,没有逃避责任。在报警和后续的调查中,也是如实说出实情,没有隐瞒说谎知情不报,

  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认错态度良好。

  坐在前面审判的三名法官左右小声交流。

  “咚”地一声,审判长手里的小锤子砸下,宣布暂时休庭。

  第40章 第40章

  休庭之后,代理律师和闫放在讨论案子。

  “闫先生,根据刚才的庭审情况,结果可能不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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