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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不如谈恋爱_棠初晓【完结+番外】(72)

  可她独独未曾料到,最为惨痛的代价是自己的信念。

  天道出现在她的面前,给了她两个选择:

  杀了自己,杀了他们。

  魔修自然不会有什么顾忌而不敢杀人,大抵面临这个问题的人们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放弃那些蝼蚁之辈而获得自己作为“仙”的新生,还是舍弃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那些卑微的凡人苟延残喘。

  正常人都会选择第一个。

  在真正地飞升成仙之前,人仍旧为人,拥有私|欲、贪婪等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初霁也不例外地选择了“正常”的选择,亲手将要同她一起的玄岐打入凡间。

  天道沾沾自喜,正欲以“凡人贪心尤甚不配为仙”的理由将她打成原型,却不料这魔修骨子里便是个狡猾、猴精的性子,初霁表里不一地不承认自己的选择,与天道正面起了冲突,用已成仙的身体救了所有被流疫伤害的修者与人类。

  此乃大不敬之罪。

  “我为什么要将你推开?”初霁的双手抚摸着悬浮在自己面前的虚空之境,镜面上是玄岐面如死灰的表情,和笔下朱砂墨迹的凌乱。

  “做这种事,是一定要受罚的呀。”初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笑道:“你本便无欲无求,没必要为了我去做不喜欢的事情,救与不救皆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我不能一直陪着你,却不能因一己私欲而拉你下地狱。”

  左右那些人都恢复了正常,便足够了。

  “太上忘情,是为无情。仙无凡欲,你为了人类而选择背叛大道,有违天道法则,是为大不敬。”天道这样告诉她,高高在上的故作超凡脱俗的模样令初霁心生厌烦,后者不屑地嗤笑了一声,道:“说白了就是冷血无情罢了,拿什么借口开脱。”

  “世人都说我魔修杀人如麻,我就是要让他们看清楚,救了他们的是谁。”初霁眉尖的血线妖异旖旎,口中吐着狂妄的话语,道:“未成仙之前,天下人皆以为仙者慈悲为怀,心生向往才引得无数人飞蛾扑火。你口口声声说着仙无凡欲,可你的存在便是最大的错误,凭什么由你来决定世人是否能够飞升?”

  天道大惊失色。

  历来能够与天道进行如此密切的交谈者本便寥寥无几,成功飞升的更无一人,他接触的凡人少不说,遑论初霁这样胆敢大放厥词的狂徒,可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初霁不慌不忙地冷笑了一声,道:“如今世人皆以为我飞升,倘若睨真的能够操控飞升成仙的修士,我早该被你千刀万剐了才对。可事到如今,你只在啰啰嗦嗦地废话,显然你没有资格对我下手,因为我已经成了仙身,对么?”

  天道的额角滚落下了几滴冷汗。

  这天杀的女人,竟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

  “我是这天下间第一个飞升成仙的人,你不过是掌管法则的一个虚体,又有什么资格来管我?”初霁懒洋洋地靠在天外天的白云上,在柔软的云彩上滚来滚去,却突然愣在了原地。

  记忆中似乎有一个人,也是这样白云般的柔软,无论她怎样胡闹都会站在原地任她蹭来蹭去,撒泼打滚不停息。

  可是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我的记忆是怎么一回事?”初霁的声色冷了下来,道。

  天道似笑非笑地解释道:“混元一劫,仙凡一线,你只过了仙凡那一关,虽有仙身却无仙心,混元劫开始了,若是连此节也能被你化解,那才是真正的仙。”

  记忆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像被海水清洗过的沙滩那样,留不下一点痕迹。她的身体开始变得愈发瘦小,直至恢复至婴儿的形状,饶是如此她也无法投胎,只能日复一日地看着下方凡间的白衣男人一遍又一遍地在白纸上用红如鲜血的朱砂笔绘出美丽的女子容颜,不厌其烦。

  他是不是也像我一样,什么都不记得了?

  初霁傻乎乎地啃着手指,看他不知疲倦地画着。他是修真者,虽比凡人的寿命长上许多,但终究会消失。她看着那男人逐渐地老去,死亡,白纸上的朱砂被风吹散在世间,白骨成灰,指尖流沙。

  混元,是一场轮回,失去了所有重头再来,是否还一如往昔,奋不顾身地走向曾经的老路。

  修仙世界的初霁,现代世界的洛初霁都清楚明白,重生于自己而言,仍是一场不会改变目的地的旅行。

  “真没想到呀,我居然是BOSS。”洛初霁指甲上鲜红的蔻丹映着桃花般的面容,咯咯笑道:“所以……玄岐,你会舍得杀了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在火车上肝出了一章,摇摇摆摆的电脑君一点都不听话(>﹏<;)脑阔疼

  第54章 他故事

  尽管好感度再怎样无法升至满点, 但99点的高数值也不可小觑,不过是当年洛初霁不分青红皂白地便将他推开自己的身边,顾玄岐才心存芥蒂直到如今。

  “不明白实情的他能不恨死我就已经很不错了。”洛初霁自嘲似的在心里笑了笑, 却仍并未打算将真相告诉他。

  天道之所以要将他们的后台变回最初的模样,无非是断定了洛初霁已然飞升的身份轻而易举便会完成升级流的任务,而顾玄岐也会轻松地刷满洛初霁的好感度——人们总说,毒蛇口中信, 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 最毒妇人心。可大凡历史上的乱世枭雄等人, 大多皆是男人,所谓祸国殃民的妖妃也不过是男人政治失败后倒霉背黑锅的可怜虫罢了。

  在冷血无情上, 洛初霁终究敌不过顾玄岐。再怎么喜欢, 万事也会留一线。倘若他真是像看起来那样绵软无害、温和寡言的撸猫怪,早该在瞬息万变的娱乐圈被啃死了才对。

  更何况,他不知道万年前的洛初霁为何会抛下他自己走,在顾玄岐看来, 二人的曾经当真如洛初霁脱口而出的“过河拆桥”戏码一模一样。

  她道:“你舍得杀我么?”

  顾玄岐默不作声地叹了一口气。

  “所以, 从始至终……我才是实验品?”在一旁沉默了许久的洛弗兀的开口,声色带了几分疲惫, 虚弱地笑道:“我……一直在尝试着找到真正的世界,结果你现在告诉我, 我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

  他生于修仙世界,自幼与师妹邢叶青梅竹马, 万剑谷大师兄,谷主的得意高徒,理应是天之骄子才对。然而彼时的他却在修行的走火入魔中无意间来到了现代社会,一脸茫然恍若智障的洛弗一下子由天之骄子成了神经病人,后来遇到的妻子不仅悉心照顾他,还组建了美好的家庭。

  洛弗想着,这样也不错,和妻儿一同生活在陌生的世界,不必被师父逼着每天修炼,被小师妹像拖死狗一样欺负。

  可是天道总喜欢和人开玩笑。

  “你做的那些事名义上是在救我,为我治病,但实际上不过是为了满足你的自私欲罢了。”洛初霁冷冷地开口,道。

  洛弗平静地看了她一眼。

  这是他的女儿,是他丧尽天良、不顾一切地要留在现代社会照顾的女儿。可到最后女儿恨自己,妻子也被吓得疯疯癫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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