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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前夫刚死时_老胡十八【完结】(244)

  这“刘能”肯定就是罗有秀!

  绝对是那厮王八蛋!

  她想起来了,以前听他跟狐朋狗友吹牛时,有人曾这么叫过他。因为那人是外省人,说的普通话,她当时听得一清二楚,就是这两个字。

  应该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诶,等等,这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爸,你们以前是不是丢过两百块钱?”她急中生智强行带出他的劣迹来。

  唐德旺一愣,儿媳妇怎么知道那两百块的事?

  那都十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今天“故事重演”他一时半会儿都还想不起来。当时老婆子被气病,家里谁都不敢再提这茬,小两口结婚后也怕儿媳妇多想,家里不可能有人跟她说。

  李曼青倒是不在意,那年代的议亲,又不是自由恋爱,唐丰年估计连人家女孩子的面都没见过几次。退一步说,就是自由恋爱的又能怎样,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啊?跟她的斑斑劣迹比起来,唐丰年简直是一张白纸。

  想到自己做的错事,她只觉良心不安。自己对不住他太多。

  “我记得,好像是前年什么时候吧,有一次跟丰年上街,听见有人说什么‘刘能那臭小子拿了唐家两百块钱’的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很有可能是惯犯了。俩警察开始重视起来,问她:“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曼青“冥思苦想”,最终还是摇摇头:“我也不记得了,印象中……好像是前年吧,我也没听说家里丢钱的事,我家孩子爸也没说过。”

  警察又问老爷子,以前那次是什么时候丢的钱,丢了多少……李曼青装作恍然大悟才知道那回事的模样。

  老板娘觉着自家洗清嫌疑的最佳时机来了,赶紧插嘴:“我就说,肯定不是我们店的问题,你们一家是招了什么人啊,被小偷从村里惦记到这儿来……回去好好问问你们家那个亲戚,有没有见到熟人跟来……算了,他怕也是不清楚,二三十岁的人连自个儿名字都不会写,还我替他写的呢!”

  李曼青心头一动,哟,看不出来,罗有秀还会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啊。

  他以为只要自己不在真名下写字,人家就不能做笔迹对比,就牵扯不到他身上来了?

  可惜,李曼青上辈子对他实在是太了解了。有时候比对她自己还了解得多。

  他想要隐藏踪迹,她偏要让他暴露在太阳下!

  “啥?表哥不会写字?不可能!老板娘你别胡说。”李曼青“惊诧”极了,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她又问唐德旺:“爸,她说表哥不会写字,这怎么可能,以前村里谁家办事,他都争着给人家写礼金簿子呢。”

  凡是写礼金簿子的,都能额外的多得两包好烟,吃酒席也能跟喇叭匠单独吃一桌,还是上好的席面。

  老爷子也跟着点头。

  这倒是,快三十的人了,婚不结,整天跟着些什么人在外头打工,哪家一办红白事,他比谁都积极……本来写礼金簿子这种事,哪村哪寨都是德高望重又识字的叔伯辈来写,偏他,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识字似的。

  多少次了,他看在眼里,满心的不赞成,只觉着怕是跟他爹妈一个脾性。但又不敢说,怕老婆子说他看不起她娘家人。

  毕竟,在她眼里,侄子跟哥嫂是完全不一样的,算歹竹里出了根好笋。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这就有苗头了,好好的人为什么要伪装不识字?还什么“刘能”,搞不好就是同一个人呢!

  “这个刘能是谁登记的?”

  “我没登记过,刚才我做晚饭去了,估计是闺女登记的。”

  果然,等她家闺女叫来,一问对“刘能”的印象,她描述说是个穿西装的高个子男人,三十出头……其他人不知道,李曼青却可以确定,这就是罗有秀无疑了!

  罗有秀为了哄老太太开心,早把他住哪个招待所,跟什么人在一起的事给说了,警察要找他很容易。

  接下来的事,李曼青不用再掺和,留给公公和警察解决去。

  她回房的时候,孩子已经睡着了。两姐妹也不跟老太太睡,就在小车车里脸挨着脸,身上盖着大毛巾。

  “怎么着,警察怎么说?你爸没事吧?”老太太迫不及待。

  “妈就放心吧,我爸肯定没事,应该是不用多久就能破案了。”见丰梅也在,她就劝老人:“人家警察同志是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妈别害怕啊,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该怕的是做缺德事那位。”

  “就是,妈在家不是挺厉害的嘛,怎么一出来就怂了……啊,打我做什么……”

  老太太又气又好笑,“死丫头,说什么屁话呢,谁怂了,我这不是没经过事嘛,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谁不怕啊……”

  听儿媳妇说不用多久就能破案,她也轻松不少。

  不过,更关心的是——“钱能找回来不?”

  “肯定能啊。”他这是盗窃罪,就是坐牢也得把钱赔出来。而且,唐家人都知道他们家在哪儿,他不赔,到时候以老太太的脾气,上门闹也得把钱给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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