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二婚老婆带回家:你好,坏先生_羽【完结】(717)

  “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说的话,再说了,想要得到我儿子的抚养权,你要我做的事肯定不会那么简单。”这是录音里面小三的声音。

  沈琛微微攥紧拳头,我看的出来他非常生气。

  事情关系到熙熙,他不生气才怪。

  关小姐的声音再次从录音里传来,“你还不算笨,难怪我父亲会看上你,这样好了,你去绑架苏唯的那个儿子,她不是要你在大庭广众下丢尽了脸,并且被人知道你是小三,要不然你怎么会遭到我们家亲戚的一顿暴打呢?这一切都是那个女人害你的,难不成你不想报仇吗?”

  我真没有想到这关小姐教唆人的本事真是一等一的牛逼。

  没有多久,小三的声音又从电话录音里传来。

  “我答应你,但是你也不要食言而肥,到时候事情成功了,记得把我儿子的抚养权还给我。”小三说道。

  最终关小姐答应了小三,会交出抚养权。

  我听完这段录音,看了小三一眼,虽然整件事是关小姐教唆的,但是目前的情形来看,我不想起诉她。

  “对不起,这次的绑架我不打算起诉。”我首先要找关小姐算账。

  沈琛没有等到我把话说完,他拿走了小三的手机走出去之后去找关小姐。

  我也追了出去,沈琛当着所有人的面告诉关小姐,“我本来就想着要和你离婚,但是一直找不到完美的理由,现在我觉得理由非常充分。”

  关小姐可能被沈琛的话吓到了,她一脸煞白的站在那里。

  “老公,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你说的话。”

  “你怎么会听得懂,你当然是听不懂的。”沈琛把小三录下来的录音重新播放了一遍。

  在场所有人把目光投到关小姐身上,她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小三站在那里,面无表情。

  “老公,这不是真的,这是她找人合成的。”关小姐开始抵赖。

  小三站在那里非常平静的开口,“我自己做过的事我不会抵赖,要是你没有拿孩子的事来威胁我,我根本不会去找那个孩子的麻烦,他家里人多势众,加上又有干爸妈的疼爱,这一点我是斗不过的。”

  她有去幼儿园接送孩子,对于熙熙的家庭情况可以说是非常的了解,在我坐牢的时候,全部是恬馨在照顾他,小三知道这些所谓的干爸妈事件没什么可奇怪的。

  “这婚是离定了,这次是你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与人无尤,还有,就算你舅舅来也没有用,要知道动我沈琛可以,但是动我儿子,你让沈家的长辈怎么想?”

  他应该是利用熙熙说事儿。

  我不知道沈琛为了想要和关小姐离婚,这一步棋到底走了多久,以前是怕高市长暗下杀手,现在沈振南还在医院里,而我住在时家,他大概是等到了一个好时间才会选择在现在说要离婚。

  我不确定我的想法是否正确,但是我认为这件事有可能我猜对了一半。

  关小姐抱住沈琛的手臂,不顾在外面会丢失形象,“老公,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可能。”沈琛冷冷地拒绝。

  我抱着熙熙,他安静的搂着我的脖子,“妈妈,这个女人真可恶。”

  “嘘,小点声。”我安抚熙熙的情绪。

  沈琛要和关小姐了,那也轮不到和我在一起,他已经有了新的爱情和新的归宿。

  正文 第599章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沈琛和关小姐离婚的事已经变成了定局,熙熙由恬馨和时域带回去,时容也一并回去了。

  我和沈琛此时坐在咖啡厅里。

  “熙熙的抚养权还是得交给我,这件事你不用插手了,带着一个孩子也怪累的,我知道你有能力照顾好他,只是高市长那边始终不是个好办法,还有,我心里对也没有任何的留恋了,往后的日子你要好好生活,我和她离婚后会出国。”

  沈琛和我说出了他的最终决定。

  我内心其实没有太大的感触,这些事实是一开始就确定的,并改变不了什么,只是我唯一有想法的一件事非常的简单,希望沈琛幸福,希望熙熙快乐。

  “好,到时候你们走的那天,你告诉我,我想去送机,当然,我不会当着面去送你们,万一熙熙哭闹不肯离开的话,这样我们做的所有努力就白费了。”我和沈琛说道。

  以后我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会自己选择,但是沈琛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也得自己选择。

  我相信,对于沈琛来说,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时容对你怎么样?”他问我。

  我微微一叹,我和时容之间根本什么事也没有,要我如何进行回答呢?

  “现在的我不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而他也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我避开了正面的回答,告诉沈琛的只是片面的答案。

  并不是我不想给沈琛正面的回答,而是我根本答不上来。

  他面无表情的开口,“这样挺好的,爱情这东西不值钱,你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而又懂得珍惜你的男人比什么都要好。”

  我轻轻颔首,笑了笑,“是的,你说的很对。”

  其实,沈琛说的话和我一个字关系也没有,时容和我没什么干系。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