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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盛宠_奶茶仓鼠【完结】(107)

  临霜不甘地咬了咬唇,胸口漫漫化开一片失望。

  “等一下。”——

  然而还未等他将紫珠取下来。

  另一道冽音却忽地止住所有呼声,亦止住了他的动作。

  众人诧异。小公子同样一怔,愕然转过头去。

  就见人群之中,一个面庞冷峻的青衫少年默默步上台——

  如小公子方才一般,他沉稳的步伐与挺直的背脊透露出笃定与自信,却并无他方才的挑衅傲慢。他静静走上高台,目光只是向他瞥了一瞥,然后慢慢走到临霜身边。

  看见他上台,临霜隐隐有些发怔。心中惊讶的同时,又恍然漫了一缕安定暖流,低低开了开口,“少爷……”

  “没事。”

  伸手轻拍了下她的臂膀,沈长歌弯了弯唇角。背过身,脸上的笑容又似乎一瞬突然消失了,看向不远处的小公子。

  向前了两步,沈长歌定声开口:“‘金乌染霓裳,入镜映成双’,的确好句。世人写诗,皆习惯以飘渺之词喻物,以使得诗词文句看起来优美漂亮,而其实内中空洞平伐,毫无意义。你以霓裳喻霞云,以镜面喻江面,但若去了这些艳丽的饰词,敢问你这诗句中,可还有任何引人之处?”

  小公子一愣。

  台下的众人也有些惊讶,纷纷不说话了,仰着头目视着台上。

  临霜心中一动,没有再看小公子,转而凝视着沈长歌的身影。

  他这一言,无疑是将这一首词句彻头彻尾批驳了个遍,且话语浅白直接,一针见血,丝毫不留回面。小公子似乎也未曾想到,愣了少顷反应过神来,忽地皱眉疾步走过来。

  “你是谁啊?!”

  “这和你无关。”沈长歌面部表情,话语淡淡,“我来,只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你这诗,当不得魁首,那紫珠,也不该为你所有。”

  小公子呼吸一滞,眉宇倏然厉了,冷笑,“笑话!”

  沉沉缓了一口气,小公子声冷道:“形诗作文,除了韵脚,本就讲究的以形喻物,深露浅藏!自然要以形词饰之,什么空洞平伐?毫无意义?这恐怕不过是你们这些写不出漂亮形词之人来刻意诟病的说辞吧!”

  “是么?”沈长歌眉宇微挑,却似乎似乎不曾动气,反而眉睫一敛轻轻笑了,“这究竟是我刻意诟病的说辞,还是如你这般文采平平,只会以形词粉饰其句的借口之辞?”

  “你——”小公子气结,双手猝然紧攥成拳。

  “公子!”那伴他而来的随从见状也连忙步上台,抚慰着她的胸背为其顺气。

  ……

  说着说着便几乎吵起来,闲逸楼的掌柜在一旁尴尬观望,想劝,却根本插不上话来。先是一个衣着名贵的小公子,再是一位气质超凡的翩翩少年,这状况在往年的诗会上还从未有过,他头一回见,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台下的观众也似乎觉得新奇,七嘴八舌地议论,逐渐便连下面都因诗句的“饰词”一说纷纷站成两派,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站在沈长歌的身后,临霜心急如焚。

  她分外担忧此刻如遇熟人,若将沈长歌认出,对其名声怕有所损。她想打断,可是在一边僵滞了好半天,却根本说不上一句话来。

  “罢了。”好一会儿,沈长歌终于轻叹了一口气,脸色如旧云淡风轻,“这样吧,若是我可以不加那些形词饰词,便可做出优于你的诗词,这魁首,可为我所属?”

  小公子闻言一怔,眉头紧皱,“这魁首已是我的!怎能为你所属?”

  沈长歌淡漠一哂,道:“你既已是魁首,那么只要我强过你,自然说明我比你优异,那么这魁首,自当为我所属,不是么?”

  他以他的原话驳他,直说得他喉间一涩,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沈长歌却已不愿再搭理他,轻讽地笑了一下,自顾转身向桌案边走去。

  第71章 胜出

  备笔, 斟水,研墨,蘸墨。

  礼貌朝着店小二要了一页宣纸, 沈长歌将纸静静铺好, 以镇尺抚平,而后信手执笔, 落笔成墨,笔走龙蛇。

  台下的众人雅雀无音, 纷纷抬着头, 定定注视着那道淡定清隽的青色身影。

  沈长歌面容淡定, 背脊挺直,左手半负于身后,右手执笔落墨, 目光默默落在纸上,他似乎完全不曾发觉众人的注视,神态容色如旧淡然,挥笔成诗。

  便连那矜傲自高的小公子都似乎有些怔住, 虽紧盯的目光里仍有些愤愤,却逐渐有些凝固。

  沈长歌写得很快,几乎没过小半柱香, 他便已撂笔起身,将镇尺拿开,轻拂起纸页吹了吹墨。等到那纸上的墨迹几乎已干透,将纸页交给小公子。

  小公子微怔, 将信将疑地接过了,垂眸一望,视线方才停了两秒,竟赫地一瞬愕住了,又立即抬起头看向他。

  他这反应有些奇异,也同时更令人忍不住好奇,掌柜探着脖子凑过去,想要看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即便是临霜,也忍不住伸着脸瞧上一瞧,直到被身前的沈长歌偏头一望,方才又讪讪地又缩回了他身后。

  咬牙僵了片刻,小公子滞涩半晌,倏地一撇手,将那一页纸撇开了,正巧轻悄飘在高台前。

  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

  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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