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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六七十年代_传山【完结】(174)

  孟红秀捂嘴笑着,妹妹这下嘚瑟过头,被老妈给杵了一下。

  孟红梅等猪杀完,就对她妈还有她爸说了一段话:“爸,妈,看住家里的肉,别被家里小偷给偷走一两肉,家里可有两个主动当小偷的猫,要是我发现家里的两个小偷或者二老给未来那两尊菩萨给送了一口肉,家里以后我可不给再上山打猎让您二老吃肉,以后别说我不孝顺。”

  孟红梅可不会惯着两个哥哥,不做事想白得东西,没门儿。先打预防针。

  傍晚孟大纲带着猪肉回家,家里三个女人都已经收拾好家里的野鸡野兔,一只今晚吃,其余的腌制起来,腌好后再做成风干的。

  孟家院子是一处大四合院的月亮拱门院,在侧门的里面,孟红梅最喜欢的就是自己院子有单独的门,还有幽静。大部分时间走正门正院,前面出去不绕路,侧门出去绕路。

  今天孟大纲就是从侧门进的,孟朝阳和孟朝夕在外面和对象约会一天,准备回家吃饭,装了一天孙子,回爸妈家好好休息休息,他们已经搬离爸妈家,单独住在新家。

  “爸妈,我饭好了吗?饿死了?”孟朝阳进院就开始叫嚷着。

  孟红秀听这话就不得劲儿,合着一天啥事不干,还得一家人伺候他。

  家里人谁也没有搭茬,就是于大娣也没有回过话,先前小闺女说的话,她回家以后仔细琢磨过,家里还真的是不能让两个儿子带出去肉,无关乎小气不小气的问题。主要是不能让他们两个臭小子给老丈人家送东西送成习惯。

  还没结婚呢,怎么能搬空自己家。孩子她爸说的对,以后养老靠闺女,儿子是靠不住滴。

  进门就觉得气氛怪怪的,孟朝阳还不自知,一副大爷的样子,靠在客厅的藤沙发上,孟朝夕进屋也是蔫头耷脑,在未来老丈人家里干了半天活,陪对象又逛了逛北海公园,累死了。

  孟红梅懒得搭理这对没心没肺的蠢货,一出去一天的时间,也不在家落落脚,也不问问父母一天是怎么过的,还有也不问问父母一天在家里怎么过得,有没有做什么

  累活,累不累。

  晚上孟家饭桌上都是肉香味,孟朝阳和孟朝夕哥俩“嗷嗷嗷”直叫,“爸,妈,今天是什么好日子,这么多好吃的。”

  双手撑在桌子上,一只手伸向肉碗里面,似乎是抓到肉了,可是一直竹篾条打到兄弟俩的手背上:“滚犊子,你们俩什么也没干,还想吃肉,美得你们俩。”

  孟大纲气啊,两个瘪犊子的货,一天到晚不着家,回到家里还直喊饿,一点忙也不帮,回家跟个大爷似的。

  “爸,我累了一天,不是什么都没干,唉哟,我可累死了。”孟朝夕抱屈喊冤,把手放在背后,真疼,爸也舍得对亲儿子下手,心真狠。

  “说说一天干了些什么事。”

  “上午在我老丈人家干了一上午苦力活,下午陪我对象溜公园溜了一下午,我的腿都溜细了。”

  “啪嗒”篾条又拍到孟朝夕的后辈,松垮的背心被拍出一条口子,“呵呵,就你这样式的,还想回家吃肉,做梦吧?”

  孟朝阳也是蔫拉吧唧的在一边坐着,他边上坐着另外一位黑面神孟红梅,手里也拿着一条篾条。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他压根也不敢乱动。

  孟家四人吃的津津有味,还有两人在一边啃野菜窝窝头。委屈巴巴的,只差眼泪汪汪。四人也不管这哥俩,孟大纲还故意吧唧嘴,气死两臭小子。

  孟家现在有两个阵营的人,孟大纲这几天一下班就开始在周围寻摸,三年困难还没有完全过去,虽是62年,看似三年困难已经度过,但是现在才是62年的夏天,一切都还没有恢复过来。

  百姓的家里都是依然如去年一样困难,只是偶尔会多些物资。

  此时的房价依然低,很多人家里都还没有缓过来,且等着,很多人家里很长一段时间都缓不过来。

  孟朝阳和孟朝夕俩人最近别提日子有多难过,就真像后娘养的。每天晚上看着爸妈两个妹妹一起吃好吃的,还不给他们吃,搓火。

  国棉厂食堂,这段时间伙食不错,油水不错,诸位领导也很满意马科长的工作,现在有点肉腥子吃多不容易,还鼓励马科长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黄师傅和对孟红梅的态度好了不是一星半点,还让她帮着掌勺炒素菜,孟红梅几世下来,做素菜就是一绝。谁让人家前几世都生活在缺衣少食中呢。自然素菜做的多,味道也琢磨了出来。

  “小孟,多打点,多打点。”不少人,都喜欢孟红梅做的素菜,味道可好了。

  “行,给您多打点,可没下回啊!”

  “成嘞!”

  …………

  大栅栏附近侯家门前聚集着一群人,几个女人骂骂咧咧的,一位年纪很大老婆子指着侯家直骂:“姓侯的,让你家儿子别缠着我家闺女,我闺女已经找好对象,不要给脸不要脸,还去我家堵我闺女,我呸。”

  老婆子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忒不讲究,还有叉腰骂人的架势倒是十足。

  侯家的人也是被骂的抬不起头来,自己儿子不争气,死缠烂打人家姑娘。

  侯家里屋炕上躺上一位年约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一动不动的,侯家的人守在身边,炕上的人一直没有醒来过,侯洪兵逐渐清醒有意识的时候,感觉自己手不是手,脚不是脚的,他的意识中,全是一个人“自己”的记忆。

  从小到大,甚至是一世的记忆,一个在大栅栏长大的胡同孩子,一世都喜欢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孩,喜欢了一辈子,直到最后才灰心丧气的离开那个迷恋一辈子的女人。

  可是自己还剩下什么,什么也没有剩下,只剩下一堆身外物,和被伤的千疮百孔的心。

  蔡雯静高傲了一辈子,扯着自己也单身一辈子,最后自己得到了什么,是爱情的滋润还是婚姻里面的打闹,他被折腾的昏天暗地。

  换了芯子的侯洪兵没有多想,没有爱情崩溃后绝望也没有回忆一世记忆沧桑,只有对新生活的展望,自己得找到梅子。找到她自己这辈子的新生活才算开始。

  理清楚记忆,“自己”上一世的记忆中,原主是改革开放的第一批商海弄潮儿,还是一位大收藏家,一辈子就喜欢和这些破烂打交道,还是老城区各大胡同的家喻户晓的破烂王,现在在大栅栏第一百货公司上班,在楼上卖收音机手表这些贵价货,日子过得潇洒。

  “自己”是个厚道人,很喜欢和一些老人打交道,喜欢听他们讲皇城根下的故事,也喜欢帮助他人。

  侯洪兵不想和上辈子的蔡雯静纠缠,真的没意思,一个特别骄傲,自我,矫情的女人,也不知道上辈子的“自己”为什么那么迷恋她,是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还是那张迷死人的容貌,他不知道,可是他不是上辈子的“自己”,不会为一张可以随着时间流逝就会衰退的皮相而迷恋的死去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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