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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六七十年代_传山【完结】(227)

  这一些孟红梅还真不知道, 也没有多想, 只是盼着求外公弄的东西赶快寄过来。

  猫冬的日子是无聊的, 有孙全玲带头, 村里很多女孩都会时不时的跟着孙全玲过来玩。

  一早上孙全玲提着自己平时做针线活的小篮子, 还有喝茶的杯子来到孟红梅家里,院子里面的雪已经扫的干干净净,屋顶上也是,院门大开,她径直走进去,“姐,吃早饭了没有?”

  “还在吃,要一起吃一口吗?”孟红梅正坐在炕上一个人慢悠悠的吃着自己新做的红糖馒头,喝着皮蛋瘦肉粥,味道真不错。

  “不了,我吃过饭再来的,你吃吧!”说话间孙全玲已经走进屋子,还坐在炕上,低头把篮子放在一边,拿出来毛线,正准备起针,可是想到什么,抬头看了一眼,对面吃的正欢的人,“姐,你等会儿帮我起个针,好不?”

  “行啊,没问题。来来来,你再吃一个馒头,很好吃的,尝尝。”

  孟红梅强行塞给孙全玲一个红糖馒头,孙全玲开始不是很在意,看馒头颜色,以为是二合面馒头,只是颜色还是有点出入,她没有在意,等待孟红梅吃完的时候,自己无意识的拉扯了一下手里的馒头,撕扯下一小块,塞进嘴巴巴,咀嚼几下,突然发觉,这馒头是甜味的,味道真好吃。

  吃着馒头的孙全玲睁大眼睛望着孟红梅,“姐,这是用红糖做的。”

  “嗯,好吃吧。”孟红梅像个小孩子一样,得意的问不知情的孙全玲。

  “好吃,就是太浪费了,要是我娘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说。”孙全玲想起自己娘那勤俭节约的性格,还有叨叨叨的嘴,后怕的打了一个冷颤,不敢想象让她知道后,自己被叨叨叨成什么样?还有一定会过来叨叨姐,现在老娘确实很喜欢姐,真的把她当成娘家侄女一样看待,亲的很,经常在家里念叨。

  “别告诉她就是,你回去的时候悄悄给阳阳带一个,嘱咐他不能告诉奶,要不然下次不给他好吃的。”

  既然都已经吃上了,孙全玲也不讲究别的,干脆顺着还吃了一小碗皮蛋瘦肉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味道真好,城里人真会变着法的弄吃的,都吃出花来了。

  姐妹俩很快就吃完,收拾好,没有一会儿进来三个村里的姑娘,都是十四五六岁的,一个小姑娘是佘林的妹妹佘美华,十五岁了,是个大姑娘,最巧的是,佘美华的大姨就住在十几里外的山东屯

  佘美华因为孟红梅救了她三哥的腿,对孟红梅印象极好,很是喜欢她,也特别护着孟红梅,不许别人说孟红梅的坏话,是个泼辣的姑娘,她一进门就巴在孟红梅身边坐下,“红梅姐,我给你做双棉鞋。”

  小姑娘高小读完就没有再读书,很会做这些手工活,别看她小,做的鞋据说很好穿,很有天赋,衣服也做的不错。

  “美华,不用了,你没事多休息,还是小姑娘多玩玩,别累着了。”

  孟红梅看见厚厚的鞋底子就替小姑娘觉得累,真是费力气的活。

  可是小姑娘大力的摇摆着脑袋,“不行,我已经开始在做,不能半途而废,你说说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我给你选个稍稍好看的样式。”

  样式,布棉鞋还有啥样式,都是差不多的好吗?

  “要不你帮我选一个,不过美华,真的不需要给我做的,我不缺鞋子穿。”

  十五岁的姑娘正是花骨朵,含苞待放的年龄,现在因为环境,并没有享受到这个年龄该有的肆意打闹。整日在家里忙碌着,大青沟的姑娘还好一点,家里条件都还行,日子过得不是最苦的,当然姑娘家的日子就好过一些。

  “行,我帮你做主选一个。我过些天去山东屯,你要去吗?”

  “去,赶集是吗?”

  “嗯,山东屯有个大草坪子,是个赶集的好地方,年前在哪儿有两次赶集,这个是第一次。”

  “我去,我换点东西回来。”

  孟红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去山东屯瞧瞧,她早就想去看看卞凯是怎么在山东屯作死的,自己也可以见机行事,烧上一把旺火,到时要是张国斌和周一扬不上山,约着一起去。

  几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聊天,说起一些好玩的事情,孟红梅和她们也有话题聊,几个人打趣佘美华,说她被孙全玲二哥给看上了,大家嘻嘻哈哈的。

  可是人家不觉得害羞,还理直气壮的很,“看上就看上了,咋的啦?哼!”

  “没有啥,只是你比玲玲还小,以后她叫你嫂子,哈哈哈。”

  “那有啥,我不怕。”

  “看来是恨嫁了,难怪孙全康十八岁了还不找,原来是等你啊?”

  孟红梅不知道十四五六岁的小姑娘,私下说起这个事,很放的开。

  董美娟带着阳阳进来的时候,一群疯姑娘已经笑的东倒西歪,她手里还提着一篮子,“梅子,娘让我给你送点酸菜过来。”

  “嫂子,坐吧,我把篮子腾出来先。”

  “行,我看看你们这群疯姑娘都做了一些什么?”

  阳阳已经不需要人招呼,自己先爬上炕,不过还是需要人帮助的,坐在一边自己先拿炕桌上的小零嘴开始吃起来,一点也不见外,

  小嘴叭叭的吃。

  大家已经都习惯了,这孩子好带,还聪明,听的进大人说的话。

  孟红梅每天早晚都要去佘美华家里一趟,看看病人的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想瘸就得老老实实,到了能稍稍动动的时候,还是能让他动的。

  下午吃晚饭前,大家各自散去,孟红梅锁好大门,跟随佘美华一起去了她家,“佘叔,佘婶。”

  “红梅啊,快进来。”佘斗金看见孟红梅和闺女一起回来的,高兴的呵呵直乐,小孟是个不错的姑娘,自己闺女和她在一起,他还是愿意的,多学点人家身上的长处。

  以后出门子以后也能受益不少,他是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虽然现在外边天天喊着这不许那不许,就连文化人都遭罪,可是他知道一个国家不能没有老师和医生,这两种先生没有了,一个国家也就真的到头了。他的心里没有别的弯弯道道,只有对人生的感悟。

  以后肯定会拨乱反正的,只要是这两种人一样还是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

  小孟姑娘的医术一看见就比县城的那些医生还高明,不是一般医生教出来的,这样的人以后肯定不会长期留守在大青沟,他是个明白人。

  “佘叔,一起去看看林子哥的腿。”

  “哎!”

  佘斗金把烟杆插进腰上,背着双手,跟随孟红梅一起去到三儿住的房间,佘美华也跟着进去,这样的天气,佘林只是穿了一个特意做的大裤衩,然后盖着被子,开始他还害羞,不过看着孟红梅一脸正气,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伤口,没有任何一点的不好意思,他才堪堪的觉得自己想多了。人家是学这个,怎么可能多想。

  “美华,你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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