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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七零年代_缓归矣【完结+番外】(34)

  虽然崇县条件还是不能跟首都比,可好歹差的也没那么悬殊了,毕竟家在这不是。

  从昨天到现在她都在郁闷,这房子怎么不早点来啊,也许就没离婚这一茬了。

  许向华笑着道:“去看看,差不离就买下来。”

  许芬芳喜动于色:“你钱趁手不,我这有七百块钱,哥你先拿去用。”虽是这么问的,可她觉得四哥肯定钱不够,他哥养着那么一大家子,还能存下多少钱。

  怕他担心,许芬芳忙道:“我和红军商量过,他同意了的。我们手上还有点钱,这七百块放着也是放着,用不着。”夫妻两工资都还可以,负担又小,也不是爱乱花钱的,所以工作几年攒了不少钱。

  许向华眼里都是笑,小丫头都要给他钱花了,拿着糊弄老太太那套把她糊弄过去了:“目前还够,不够我再管你借。”

  放了心的许芬芳斟酌了下开口:“哥,买好房子,你就给嫂子打个电话吧。要不你把电话给我,我跟嫂子聊聊。”

  就冲四哥供她上那么多年学,秦慧如一句怨言都没有,还鼓励她一直读下去,跟她说好好读书能改变命运。

  许芬芳就觉得她嫂子不是那么绝情的人,他哥对她那么好。还有两个孩子呢,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哪能说不要就不要的,还不得疼死。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许向华弯了弯嘴角:“你一大肚子就别瞎操心了, 我会处理的。你只管好好养胎, 给我生个漂亮外甥女。”

  许芬芳还是想要电话,她和秦慧如关系不错,所以想帮她哥敲敲边鼓。结果没等她再开口, 就被分家这个重磅消息给惊得没目瞪口呆。

  许向华挑着重点和她说了分家经过和结果, 免得她从别人那知道,冷不丁一下被吓到, 毕竟是双身子的人。

  听罢, 许芬芳消化了半响才回过神来,咬着牙恨声道:“大嫂就是个混球!”虽然叫着大嫂,但语气神情里没有半点尊敬。

  对于许芬芳这个小姑子, 刘红珍可是一肚子的意见。依着她,许芬芳这个小姑子就该当牛做马地伺候她宝贝儿子。到了年纪拿去换一份丰厚的彩礼, 带上微薄的嫁妆出门。她自己可不就是这么过来的。

  刘红珍刚进门的时候, 就看许芬芳有些不顺眼,那会儿还不敢作。及至生下许家文,见老两口对孙子重视得不得了, 自觉腰杆挺直了, 便开始摆长嫂的谱,使唤许芬芳给她洗尿布。她娘家侄子侄女的尿布都是她洗的,她六岁起就洗全家的衣服, 许芬芳都九岁了, 早就该干家务了。

  许芬芳可不是软柿子, 转脸就跑去向孙秀花告状。

  孙秀花能饶了刘红珍, 她才不像那些糊涂蛋,觉得媳妇是自家人,女儿是外人,所以由着媳妇磋磨女儿。自己水灵灵的女儿,她这个当妈的都不舍得使唤,能让刘红珍当丫鬟使,她算哪根葱!

  那是刘红珍进门之后头一次被孙秀花教训,没有把刘红珍训得歇了心思,反倒激得她更加不忿,或者该说是深深的嫉妒。

  凭啥许芬芳跟自己不一样啊,不都是丫头。她在许芬芳这年纪,洗衣做饭打猪草,整天忙得像个陀螺,就这样还要被她妈和嫂子骂手脚慢。

  为什么许芬芳就能不一样,她不用一天到晚的干活,却能吃饱饭,还能上学。

  尤其是眼看着许芬芳这一路,小学,初中,中专。这得花多少钱!老太太和几个小叔子妯娌都是蠢货,花钱供丫头读书干嘛,养好了也是便宜别人家。还不如拿这些钱多割点肉给她儿子吃呢,她儿子才是老许家的根。

  抱着这样的想法,刘红珍没少跳着脚闹腾,哪怕明知道会被孙秀花教训,可她忍不住,是真的忍不住,抓心挠肝的难受,不闹不安生。

  闹得许老头都出来说话了,其实他也觉得没必要供丫头读下去。村里多少丫头连学都没上过,许芬芳念完小学,认得字就差不多了。

  亏得那会儿挣钱的是许向军和许向华,两人都支持许芬芳读下去。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就是许老头也只能闭上嘴。

  想起这些往事,许芬芳就咬牙切齿。能不恨吗,差一点她就叫刘红珍把一辈子给毁了。

  复又高兴起来,许芬芳喜道:“分了好,以后哥你就能过安生日子了。”越发觉得这房子来得好了,就刘红珍那德行,哪怕分了家也得不要脸的凑上来占便宜,住在村里就没清净日子过。

  搬进城,她还能搭把手照顾她妈和几个侄子,以前在乡下到底不方便,送东西过去还得被大房那边分去一杯羹。

  她心眼小,这辈子都忘不了刘红珍上蹿下跳不让她读书的嘴脸。大哥虽然没直接表态,可她又不傻,看得出来她大哥也觉得没必要让她读下去。

  所以在许家文考到镇上高中,刘红珍提出让许家文住她家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换成其他侄子都可以,就是大房的不行。尤其许家文,那就是个祖宗,住进来,她还不得当牛做马的伺候他。

  “吃饭了。”客厅里的周红军吆喝一声。

  兄妹俩便不再多言,出了屋。

  菜色十分丰富,清蒸大虾,干菜烧肉,炸丸子,大白菜炒肉,清炒萝卜丝,再一大碗虾皮干贝炖鸡蛋。

  几个肉菜是周红军从食堂打回来的,省时省力味道好。他又蒸了一个水煮蛋和虾,再炒了个萝卜,主食是一锅白米饭,没掺菜也没掺红薯,就是白花花的米饭。

  这是许清嘉过来这十一天里,第一次吃上白米饭,一口下去硬是吃出了幸福感。一边吃一边想起自己每次点外卖都要剩下一半饭,顿生罪恶感。她发誓,要是能回去,她肯定再不浪费粮食,否则她就胖成三百斤。

  不知不觉一碗饭就下去了,说实话许清嘉还没饱,不过她没好意思再添饭。就算是双职工,每个月能领到的细粮也不过十斤,这一锅饭起码得用掉一斤大米。

  “再吃点,嘉嘉太瘦了,小姑娘胖乎乎才好看。”许芬芳给许清嘉把碗满上,不禁心疼孩子。以她哥的工资,就算不能顿顿干饭,三五不时让孩子吃一顿还是没问题的。可要养着一大家子,哪里供得起白米饭。

  就是许向华看着几个孩子埋头吃得香甜,心里也颇不是滋味儿。他私底下赚得那些钱到底见不得人,若是吃得太好,人多嘴杂难免说出去。万一引起外人怀疑,给他捅到革委会那边,他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他花的钱也只能在他工资的范围内。幸好,眼下已经分家,以后不用再缩手缩脚。

  吃过饭,许芬芳就催着许向华和周红军赶紧去把房子那事办了,房子不买,她心不安。

  许向华与她所想差不离,房子这事宜早不宜迟,免得夜长梦多。

  “我也要去。”许家康和许清嘉不约而同说道。

  许清嘉对买房子颇有兴趣,不管是什么时候,买房都是头等大事嘛!

  “外头天寒地冻的,出去干啥。”许芬芳不赞同。

  许向华却是不介意带孩子们去看看,说不准以后就住那儿,总得孩子喜欢:“去看看吧,反正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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