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废材狂妃:邪王宠妻上瘾_公子无惧【完结】(180)

  就看祭祀抬起手,陆飞烟在闭上双眼的那一霎,似乎看到了如利刃一般的指甲。

  紧跟着,手腕上传来剧痛,而那疼痛感顺着手腕一直往上,一直延伸到心口。

  随后,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抽取出来,陆飞烟像是失力一般软倒在地,想要睁开眼去看,却发现眼皮都已经抬不起来,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慢慢就失去了知觉。

  再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居然在千幻的后背上躺着。

  “王,她醒了。”

  那是祭祀的声音,她没有听错。

  千幻没有话,反倒是那祭祀走上前,在她面前站定。

  她能够感觉到对方的目光正落在自己身上,过了好一会儿,才听祭祀道:“你还有什么疑惑想要问我?”

  陆飞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厉害,想起自己昏倒之前的问题,她慢慢撑起身,低头看了一眼手腕,那里的红绳印记已经不见了。

  “祭祀大人,既然是续命蛊,为什么之前在魔地的时候,它能够听得懂我话,还会提示我澜景的所在?”

  “呵。”祭祀轻声一笑,解释道,“因为续命蛊本来就是活物,为了救同伴,它自然要给你点提示的。”

  陆飞烟脊背寒毛一竖,又问:“为什么它还会有瞬移的力量?”

  “它没有瞬移的力量,但是能消耗你们的生命用来传送,所以很容易同情比金坚混淆。”

  听到此处,陆飞烟已经是有些咬牙切齿:“那么祭祀大人能不能告诉我,凤灵现下在何处?”

  正文 第174章 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啊!

  陆飞烟这般毫无毫无顾忌地直言不讳,反倒是让那大祭司微微一愣。

  只不过这种事,他也不好自行决定,于是朝千幻脸上看了一眼。

  千幻对他点点头,他会意,这才抬起手,掌心一翻,就看一根手杖出现在手中,看似古藤一样的手杖,上面还镶着一颗拳头大的水晶球。

  就看祭祀将那手杖抛向空中,他自己闭上双眼念动法诀。

  一道道黑色的光将那手杖裹缠住,仗尾深深戳入地上,黑色的光将水晶球团团裹住,过了许久,待到那光散开之后,水晶球里竟意外的慢慢浮现出影像来。

  那里的建筑看起来辉宏壮阔,陆飞烟猜测应该是皇宫,一位丽人正在跳舞,纱裙飞舞间,她看清了那张脸,不是凤灵又是谁?

  怎么才一晃眼的工夫,她就进宫去了呢?

  黑色的光又重新笼聚起来,水晶球上的影像慢慢隐去。

  “那是哪里,她想要做什么?”陆飞烟忍不住又问。

  祭祀将手杖收回,抖了抖袍袖,这才道:“若是猜得不错,应该是南浔的皇宫,至于原因么……呵呵,应该是续命蛊没有了,她只好铤而走险透龙气。”

  陆飞烟不由得皱眉,这凤灵当真是狐狸精啊,皇帝也是没点眼力价,把一只要他命的狐狸精放在身边,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么?

  不过她居然堂而皇之就去了南浔的皇宫,也当真是厉害了,就不怕澜家人么?还是澜家人根本对此就无所谓?

  她暗想,这一趟南浔怕是一定要回去了,心念微微一动,想去冥幻境里瞧瞧,可却发现自己竟进不去!

  当下难免有些心惊。

  “祭祀大人,为什么我进不去冥幻境?”

  祭祀看她一眼,隔了好一会儿才道:“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出现了一些差错,等它自行修复好了,应该就能进去了。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它的前主人回来了,所以……相对于你这新主人,它自然还是喜欢前主人,并回到他那里。”

  听他这么,陆飞烟倒是觉得极为有可能是后者,而冥幻境的前主人应该就是澜景那位龙神,这澜景也真是够气的,自己转世也要将冥幻境刻印在自己身上,但是他为什么还分一半给自己?

  惦念着师徒情么?有或者是……

  想到这里,陆飞烟不由得轻叹了一声。

  虽然十分舍不得那里的家,但不那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永远都不会长久。

  “祭祀大人,你之前不是我的药就在我最先出现的地方么?能不能现在就送我回南浔陆家?”

  毕竟没有了冥幻境,她就没有瞬间转移的能力,而千幻身为妖王,既然回了妖族,自然是不能再跟着自己到处跑。

  有些不舍地伸手在千幻的背上顺了两把,虽然她没有话,但它却也能感受到她的心绪,它也没有话,只是俯低了身。

  祭祀见千幻这般,当下就明白了它的意思,口中念着咒,风起,阵门打开。

  陆飞烟从千幻背上下来,头也不回走进了那道门。

  只是一步的距离,左脚跨入,右脚跨出,四周环境就发生了变化。

  青砖朱门有些破败,但还算整洁的闲静院落里,陆飞烟正站在那里发愣,这里的屋檐房舍,甚至一草一木却都是她熟悉的。

  在这里待过的每一天,至今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就像昨日才刚刚发生过似的。

  那时的自己还多少有些前世的思维做派,但现在却已经完全融入了这如洪流般激荡的全新世界。

  只是未来的路她又该怎么走?

  在这里静静收拾了一日,第二日就有人登门造访。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