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克夫农女倾富天下_五月紫丁香【完结】(216)

  目前,他们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们一辈子打理的田了。

  迫不得已,他们只能卖田了。

  可是,卖了田,他们的生活怎么办啊?

  周哥有些赧然的道,“这不是急需钱用吗?”

  林亦为一直摸为着头脑,再问道,“所以呢?你们这是卖还是不卖啊?”

  周妇人立即说道,“卖,当然卖。不过,你们能不能先付钱,然后这地契能不能缓一缓,再过交接?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说着,脸上还有些哀求之色。

  一听到这话,林亦为立即明白他们的打算。

  林亦为倒没有立即说话,而是转头对着林月兰说道,“兰丫头,你的看法呢?”

  如果这家人真是个朴实的农家人,这样的要求,她很可能会答应,毕竟卖了田的农民,生活就陷入了困境,很不容易。

  但是,她刚才观察到周平夫妻两在听到他们会买田地,面上一片惊喜,但眼光闪烁,一看就是打着歪主意的人。

  林月兰直接拒绝道,“不可能!要不你们就现在就卖,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要不你们就别卖,自已接着种!”

  周平夫妻的脸色顿时有点不好看了。

  周平立即辩解的说道,“姑娘,是这样的,这五亩田的地契,一时找不到,所以,我们才要求延缓一下给地契,这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林月兰锐利的眼神盯着,犀利的问道,“你们地契是真的找不到了吗?还是说,等我这头把这钱付了,转头你们又把这些田给种了,原因就是没有给地契,这些田仍然还是你们的,然后,你们就可以一直种下去,难道你们打得不是这种主意吗?”

  田地交易是以地契为主,以地契为依据。

  地契在谁的手中,田地就是谁的。

  这周平夫妻两当真是把人当傻瓜吗?

  现在周家村谁不知道他们夫妻之所以卖田,是因为有个赌徒儿子。

  这地契这么重要的东西,任哪个农家人都会好好保管,怎么可能说丢就丢,说不见就不见?

  周平夫妻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周妇人恼羞成怒的说道,“你先给钱,等地契找到了,我们立即就给你送过去,这样还不行吗?”

  林月兰立即凌厉的拒绝的道,“我说了,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周平立刻说道,“难道你就不怕我们不把这些田卖给你吗?”他明显看到她眼中的满意。

  林月兰冷冷的吐出几个句,“随你们!”

  第102章 林三牛上门要钱

  到了最后,周平夫妻只能一手交田,一手交地契,把这五亩上等田卖给了林月兰。

  不卖不行了啊。

  他们的唯一儿子,还等着这些钱来救命。

  因为时间匆促,除了林亦为有意向说带人来买,中途也是有人打听过他们家的田怎么卖,只是那些人要不就买不了这么多,只能买一两亩,这根本就解决不了燃眉之急,要不那些人看着他们夫妻不急需钱救命,却拼命的压价,想要一亩十两买下,即使是这样,同样的解决不了燃眉之急。

  离着期限越来越近,也就只有林亦为这头的买家更忠厚。

  可是,林亦为他们忠厚,他们夫妻不忠厚。

  看着林亦为竟然是带着一个孩子来看这些田,而且买家好像就是她,一时之间,就计上心头,想来个无赖拖欠的方式,继续拥有耕种这些田。

  然而,他们自以为聪明,可林月兰也不傻啊。

  一看到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在打什么样的主意。

  林月兰可不是什么善良之辈,怎么可能当这冤大头,再说了如果夫妻两真是个忠厚老实的,没有这些田收种,确实活不下去,再好好说两句,她说不定还能把这些田租回给他们继续种,只是需要交一些粮租就可以。反正,她也不急需这些田地。

  但偏偏这两人压根儿就不是打算卖田,而是想要拿钱又不给地契的方式,继续赖着这些田的龌龊又自私的想法。

  林月兰怎么可能这么傻呢?

  周平夫妻在对着林月兰怨恨的眼神之下,依依不舍的把地契给交出来。

  末了,还有些不甘心的问道,“姑娘,我们可以租种回这些田吗?”

  林月兰锐利的双眸盯向周平,冷冷的说道,“不可以!”

  随即拿起田契就离开了,也不管周平夫妻两那愤恨能杀死人的目光。

  林亦为在经过他们身边时,有些愤怒的说道,“周平,你们好自为之!”

  他在知道夫妻二人的打算和企图时,真是气得不行。

  真不知道是他们自以为太聪明,还是把他们不傻瓜,打个可怜表情,就能获得同情,然后就相信了他们那比较荒唐的理由?

  林亦为甩袖而去!

  周妇人看着远去的两人,有些茫然和不甘心的说道,“当家的,没有田,我们怎么办?”

  周平眼珠子一转,打着主意说道,“老婆子,我们继续把田种回去,到时,那个小丫头还真能让人把这些种下去的东西毁了不成。”

  周女人眼睛一亮,笑着道,“好主意!”

  ……

  林月兰回到家时,看到家门口的那辆较为熟悉的马车时,挑了挑眉头,看来是刘佳滢来找她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