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国民女神:重生王牌千金_德音不忘【完结】(1659)

  看到这封信,端木笙整个人都气到发抖。

  她没想到,羲和居然能卷土重来,还附在了林惜缘的身上,难怪那天林宏和林岚在看完这封信之后,表情会那么奇怪。

  “叔叔阿姨,羲和现在在哪里?”端木笙看向林宏林岚,表情有些严肃。

  只要一想到莫清猗差点被羲和给害死,端木笙就恨不得直接杀了羲和。

  这个羲和真是够可以的,她居然骗过了所有的人。

  就连她,都没有识破羲和。

  林岚叹了口气,“我和你叔叔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笙笙啊,我知道这件事是我们林家对不起你们家,我现在都没脸见你的父母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们看见羲和了,就一定会报警的。”

  他们也找羲和很久了,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羲和仍旧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不管怎么样,羲和都欠端木哲和莫清猗一句对不起。

  端木笙还算理智,“叔叔阿姨,我知道这件事跟你们没关系,毕竟,你们也被蒙在鼓里,对了,你们这趟过来,是因为雅雅的事情吧?”端木笙是个明白人,她当然知道林氏夫妇是为了什么过来。

  “是的,笙笙,你看,你能不能帮我跟那孩子传个话。”林岚点点头,眸子里闪着祈求。

  在羲和的血信里提到,其实林玉雅就是林惜缘的双胞胎妹妹。

  当年,林岚是怀着双胞胎的,但是在生产的时候,被告知,其中有一个婴儿先天性不足,生下来就死了。

  死婴当年是留给医院处理的,没想到,在那个孩子被扔掉的时候,她有奇迹般的活了,被未婚的秦玲捡到。

  秦玲就是林玉雅的养母。

  秦玲的养母为了不让林玉雅知道自己是捡来的,便编织了一个谎言,告诉林玉雅,她跟她的爸爸离婚了。

  现在,林宏和林岚想认回林玉雅。

  他们已经没了林惜缘这个女儿了,林玉雅是无论如何也要认回来的。

  这也是羲和在走之前,做的唯一一件好事。

  在看到这封信之后,林氏夫妇也不相信这一事实,他们特地花费了十天的时间去查了这件事,并且还调取了血样进行对比,这才确认,羲和在信上说的都是真的。

  其实那天羲和在烘焙坊看到司徒雅的时候,就悄悄的留了个心眼,因为这个女孩子的眉眼之间,长得太像林惜缘了,让人去查了之后,才将尘封已久的答案给查出来。

  原来,司徒雅真是林家的孩子,并且还是林惜缘的双胞胎妹妹。

  闻言,端木笙抿了抿唇,“阿姨,这件事我可以帮你去说,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林岚迫不及待的道。

  只要是她能办到的事情,她就一定会满足端木笙。

  端木笙接着道,“把这封信借给我用一下,羲和把我弟弟弟妹害的那么惨,我不想让他们被蒙在鼓里。”

  这羲和做了那么多的坏事,真以为可以一走了之吗?

  这样的人,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闻言,林宏点点头,“当然可以,羲和接着我们缘缘的身体,做了那么多的错事,小哲和清清他们要追究责任也是在情理之中。”林宏一直都是个讲道理的人,说说话,他怎么也没想到,跟自己相处了有四年之久的女儿,竟然会是另一个人。

  这也太恐怖了!

  林岚点点头,“你叔叔说的对,笙笙啊,这封信你就尽管拿走,改天,我和你叔叔也会亲自登门道歉,终究也是我们管教不严。”

  其实林氏夫妇都不是什么坏人,他们只是被羲和欺骗了而已。

  端木笙接着道,“叔叔阿姨,我现在马上打电话让雅雅过来一趟,到时候,我会亲自跟她说这件事。”

  “真的吗?”林岚面露激动之意,“笙笙,真是太谢谢你了。”

  只要一想到马上能见到自己的亲生女儿,林岚就非常激动。

  端木笙点点头,接着从办公桌上拿起座机的话筒,拨了个电话出去。

  那边很快便被接通,端木笙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将司徒雅约过来了。

  挂完电话,端木笙看向林氏夫妇,开口道,“叔叔阿姨,雅雅的公司离这里挺近的,你们先去隔间休息吧,到时候,你们看情况在出来。”

  毕竟现在的司徒雅还不知道这件事,这么一提起来,她可能还有些接受不了。

  当着林氏夫妇的面,还有很多话都不好说出口。

  林氏夫妇也都都是明白人,自然知道端木笙这话里的休息,连忙起身,朝着端木笙道,“笙笙啊,那一切就拜托你了。”

  端木笙微笑着点点头,“放心,我会的。”

  林氏夫妇二人转身往办公室的隔间走去。

  这个隔间是端木笙平时午休的地方,在这里面,能很清楚的听到办公室里的所有动静声。

  林氏夫妇没有走多久,办公室门被敲响。

  “进来吧。”端木笙头也不抬的道。

  助理带着司徒雅从外面走进来。

  一进办公室,司徒雅就大大咧咧的坐在端木笙对面的椅子上,跟个大爷似的,毫无形象的将腿脚翘在办公桌上,“这火急火燎的找姐姐干什么呢?不知道姐姐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