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谈情说案之与子偕刑_唐宁【完结】(75)

  林咏心里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屈辱,可眼下,他也不过是一个举人,还能跟衙门硬着来不成?

  “案发当晚,在下与几个一同中了举的学子们在万花楼喝酒庆贺,因在下住在惠安县,夜路怕不安全,当晚就在客栈住了下来,请客和住店的钱,是孙明杰替在下给的,你们不信,可以问问他,在下所言句句属实!”林咏应道。

  “这个孙明杰我们只会去问,除了这个,你与韦红珠的旧事,可还说给其他人知道?”程安玖问道。

  一说起这个,林咏就觉得烦躁。也是那天来参加科考的时候碰到了背叛他的韦红珠,他生了一肚子气,总觉得自己被个女人如此嫌弃,走哪儿都被人看不起。

  考完最后一场试的第二天,他就一个人去了运河边吹风,不想却在那儿碰到了在码头仓干活的昔日同窗郑云飞。

  郑云飞是他在蒙学馆时期就认识的,二人当时的关系很不错。只是后来郑云飞的母亲去世了,他随同父亲离开了惠安县,林咏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再次相见,尽管彼此容貌有了很大的改变,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郑云飞说他后来跟着父亲去了罗冲县,也参加了几次乡试,只是时运不济,屡屡落第,连个秀才也考不上,后来说的一门亲事,也因为他读书不成,家里又穷而被退亲。

  看郑云飞一脸的惆怅,林咏觉得自己与他同是天涯沦落人,但他心底深处又生出来一种高郑云飞一等的优越感。

  虽然他爱情失意,可至少是个秀才,等这次考上了举人,来年再参加春闱,若是幸运的话,考个进士回来,那就是实打实的官身了,他和郑云飞的命运,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对韦红珠退亲的这件事,他也不甚在意了,便顺嘴说给了郑云飞听,还跟他说,这世上的女人,都是爱慕虚荣的,只要他们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了,她们就会主动的趋附上来。

  林咏还有等待出人头地的一天,他郑云飞如今,只是个最低贱的苦力工,他没有那个机会……

  看到郑云飞落寞的神情,林咏越发觉得自己比他幸运,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待考完放榜,我若中了举,一定告诉你,咱们一起高兴高兴!”

  正文 第六十三章衣冠禽兽

  “怎么?难不成这事儿林举人还告诉了很多人不成?”程安玖见林咏半晌没有回答,只顾着愣神,便开口质问一句。

  林咏醒过神来,涨红的脸色变得铁青,辩道:“这又不是甚为光荣之事,在下哪会到处乱说?只……只跟一昔日同窗提过一嘴儿!”

  昔日同窗……

  这四个字如同一道甘霖落在程安玖的心田,她紧忙问道:“此人姓甚名谁,在何处谋生?”

  林咏有些愤愤,心想他一介举人老爷,难道没影儿的事情会瞎编乱造么?看这阵势,倒是要去找人核实对质呢!

  简直了……

  “大人,这人不过是一个苦力,在下也是在抒发苦闷的时候顺嘴跟他提了一提,没有再去对质的必要了吧?”林咏抬头对高府尹说道。

  高府尹并不清楚程安玖如此追根究底是为何意,便将目光移向她,眼神探究。

  “大人,属下一会儿再向您一并解释清楚!”程安玖面色坦荡而认真的应道。

  高府尹颔首,对林咏道:“请林举人如实作答吧!”

  林咏张了张嘴,最后抿了抿唇道:“此人是在下昔日同窗,叫郑云飞。在下也是多年未曾见到他了,上次科考最后一场结束后,在下散心逛到了运河码头,在那儿碰巧遇到了他,与他叙旧的时候无意提到过罢了。”

  “这个郑云飞在码头当苦力工,年岁约莫二十三四岁,早年读书不成,屡屡落第,在亲事上又曾受挫,自认为是一个人生很失败的人!”程安玖看着林咏,嘴角微挑,问道:“不知道在下说的对不对?”

  林咏一脸震惊,张了张嘴,半晌才问道:“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莫非你也认识他?”

  “在下不认识,刚刚只是在向林举人你询问、求证,不知可有出入?”程安玖问道。

  “没……没有!”林咏摇头。

  “大人,在下怀疑这个郑云飞就是涉嫌杀害韦红珠和戏园子女尸的凶手。请大人下令,即刻缉拿郑云飞归案!”程安玖转身拱手恳请高府尹。

  高府尹,不,应该说在场的所有人,都一脸错愕的看着程安玖,不明白她为何如此肯定的说,凶手就是郑云飞。

  她刚刚问林咏的那些信息,又是打哪儿查到的?

  程安玖从容不迫的将自己早上整理清晰的线索和推理论证递交给文师爷。

  文师爷接过后,立马转呈给高府尹。

  高府尹低头看了起来。

  程安玖的推理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尽管某些地方还是全凭臆测,可有现场发现的米袋纤维和带着腥味儿的湿泥作为佐证,让整个推理论据更有力度。

  再者,根据林咏所言,他是唯一一个知道林咏与韦红珠一事之人,而他本人又有相同的经历,难保不会一时冲动动了杀机。

  高府尹看完后在心头衡量了一番,这才对秦捕头吩咐道:“即刻带人去码头仓,务必要将这个郑云飞带回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