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婚路遥遥,遇源而安_花之星宝【完结+番外】(363)

  “我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长得跟我们不一样,长得三头六臂的。不然怎么能写出那样恶心的文章。”

  她没计较,但看到贺思源明显是上心了,还亲自出手去教训这个人渣。

  路遥遥觉得心里有点疼,都怪她,将贺思源卷入到这些是非里去了。

  “我怎么就乱写了?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人关上门,谁知道你们在里面做了什么……”

  话还没说完,路遥遥直接给了小b一巴掌。

  小b被打懵了,怎么回事?这两夫妻是有病吧?

  眼前的美女看起来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结果这是什么事啊?

  有毛病是不是?

  当着众人的面就打他了?

  小b哭诉:“警察同志,你看看你不管管的?这个女人一上来就打人!”

  路遥遥还想再打,贺思源握住了她的手。

  被维护的感觉真不错。这就是他看中的女人,他娶的妻子,不论对错,在外面,他们一致对外,同仇敌忼。她的眼里,只有他,没有旁人。但,遥遥是那么干净的女孩子,贺思源不希望遥遥去接触这些事,万事有他就可以了。

  路遥遥眼里的光芒很甚,被气的。

  网上的新闻,当时她还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只是现在,看到贺思源明显因为这事上心,还亲自出手去教训小b。她是恨,恨小b的搬弄是非,恨小b的造谣,恨小b把贺思源卷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

  “你嘴巴放干净一点!现在网上的新闻乱七八糟的,就是你们这些没素质没教养的人胡乱编造,博人眼球!这事没完,你就等着吧,我会告你毁谤!”

  既然已经出手了,那就做得彻底一点。

  法律的条条款款,她不说特别的清楚,但因为同声翻译会接触到各种职业的人,律师也是其中的一种。她了解了许多法律相关的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只要她出手去告,她一定要让小b判到最高的刑期。

  “你,你敢!”

  小b本以为丢掉饭碗算轻的了,现在还要来告他?

  不用想,他这次肯定输定了。

  路遥遥灿然一笑,她不但告,还要告个彻底。

  这样的人,就像是社会的毒瘤,能清理一个是一个。

  惹到她路遥遥不可怕,她的心很大,真没有这么计较。但惹到了贺思源就不行,她的心眼很小,就是贺思源手上一个小小的口子,伤到他的人,她绝对不放过。

  只因为,她已中毒,中了这个男人的毒,深深的爱上了他!

  * 西海明月

  路遥遥拿出家用医药箱,给贺思源清理着手上的伤口。贺思源手疼得抖了一下。

  路遥遥唠叨:“活该,疼死你好了。思源,你答应过我的,说过能够理性解决的事情,绝对不要冲动。我知道那个小b是很可恨。可是你如果气没出够,我们去告他毁谤就好了呀,本来他这信口雌黄,就是属于毁谤。”

  这么漂亮的手,不该是做这样的事情的,做了,凭白脏了他的手。

  “嗯。”

  贺思源此时乖巧得很,就这样应着。

  “思源,我会心疼的。以后,答应我,这是最后一次,好吗?”

  贺思源没答她,而是头低了下来,侧身,吻了吻她的唇。

  他没觉得这冲动不值得。一个有担当的人,该理智的时候理智,该冲动的时候就该冲动。

  “我不会管他怎么说别人,但,如果是说到你的头上来了,遥遥,我是绝对不允许的。”

  路遥遥红了眼眶。

  他的心,跟她想护他的心是一样的。

  所以,她怎么生的出责怪之心?

  如果易身处地,有人将思源说得百般不堪,估计她就是费尽全身的力气,也要去护思源的一个清白。

  “思源,我爱你。”

  怎么办,真的爱他爱得不可自拔。

  真的,爱到一看到,他手上的伤,她的心就痛得不能自已。

  本以为他们之前相处淡淡,分开了,虽然想念,但不至于不能忍受。

  但有的时候,才惊觉,爱他护他宠他,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贺思源将她揽入怀里。

  “遥遥,我真高兴。”

  生所她知道真相,就此疏远和害怕他。

  结果,原来她的脑回路,真的很清奇的,他喜欢。

  *

  贺思源手上的伤口过了好几天才好全。

  路遥遥这几天真是对他百般呵护,生怕他的手沾到了水。

  贺思源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都忍不全想笑。

  这样小心?

  他一个大男人,受这么一点点伤,根本就不碍事,就算留点疤,也不会影响什么。

  可是路遥遥的感觉,就像如果他的手上留点疤,她就要找小b拼命一样。

  可是,当年,遥遥高考那年,对她自己的伤口,却不是那么在意呢。

  当年的两万块钱,是贺思源打给路家的。

  那次的路上,他的车,不是不小心蹭到了高考前夕的路遥遥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