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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当贤后(穿书)_霜染眉梢【完结+番外】(42)

  他这个傻/逼弟弟哦。

  晚上照例是晚宴,各家妻眷也都要参加,沈婳受了伤,既不想一瘸一拐地去丢人,也不想累着自己,躲在自己房内倒也安静。

  连峰在天黑以后又跑了一趟来,说是苏澈命他送来的,刚烤好的鹿肉和羊肉,怕沈婳在院子里饿着,才烤好的头一份便让他送了来。

  还没来得及动筷子,御前的萧公公便拿着圣旨进了屋,沈婳之前也是见过的,比顺靖帝贴身伺候的魏公公资历低些,也要年轻些,不过都是看碟下菜的主。

  沈婳刚想站起来行礼就被他眼疾手快地拦住了,“沈小姐,陛下说了,您受了伤,可以不用行礼。”

  沈婳也不好意思坐着,便站在一旁等着旨意。

  萧公公清了清嗓子,“沈相之女,沈婳接旨。”

  “臣女接旨。”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之太子苏澈,博学多才,文武并重,兹闻丞相沈常平之女沈氏,温婉淑仪、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恰逢及笄之年。故朕将沈氏指为太子妃,择吉日完婚。”

  木怜推了推沈婳,她才突然惊醒过来,低着头捧过圣旨,“臣女接旨。”

  “那沈小姐继续用晚膳,小的就不打扰了。”萧公公恭敬地道。

  “多谢萧公公。”沈婳从袖子里摸出一点碎银子塞进萧公公的手里。

  “还要恭喜沈小姐。”萧公公喜滋滋地收了银子,离开了院子。

  “小姐,您怎么了?”木怜有些担心地看着身边突然像是被抽了魂的沈婳。

  明明这是大喜之事不是吗?

  “木怜,我很纠结。”沈婳艰难地坐下。

  她应该也是有点喜欢苏澈的,不然不可能对前几日的那一个单纯的额头吻都害羞的厉害,也不可能这几日都愁眉苦脸的。

  可是她也怕。

  虽然如今原著早就没什么参考价值了,然而哪怕刨去原著的影响,这里是个货真价实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而苏澈又是太子,哪怕他一时答应了她的要求,那么以后呢?十年后呢?二十年后?被许以“金屋藏娇”的阿娇还被废后了呢。她废柴地一点优点都没有,以后几十载的相处,难道不会两相生厌吗?

  沈婳还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患得患失。

  以前看书的时候还觉得那些男女主角傻得可怜,现在犯傻的人又轮到她了。

  “小姐?”木怜见沈婳不说话,又出声喊道。

  沈婳叹了口气,“没事,你扶我上床去歇着吧,我累了。”

  太医院的药药效极好,沈婳又用了几日,浮肿便慢慢地消退了下去。

  不过听别人说,扭伤以后复原的时候一定要多走走路,还得多用伤着的那只脚,千万不能养成一瘸一拐的坏毛病,不然以后养成了习惯,想改都难。

  于是沈婳在摸着脚踝不疼后,便换了衣服出去散心。

  固山行宫依山傍水,风景宜人。

  沈婳绕着湖边晃悠了一会,悄悄回头问木怜,“我走路姿势有怪异吗?”

  她以前有个同学就是因为脚受伤以后总是怕再伤着,于是走路一只脚重一只脚轻,慢慢地哪怕伤好了也变成了走路姿势怪异的。

  沈婳心有戚戚,可不想变成那样。

  “回小姐,您都问八百回了,您走得很正常,没有怪异的地方。”木怜叹了口气回道。

  “好啦,我知道啦。”沈婳道,“那我还不是担心嘛!万一我变成个瘸子怎么办。”

  “沈小姐好雅兴。”娇软的女生从不远处响起。

  沈婳循声望去,那人一席合欢浅红色的海棠花襦裙,在满池败落地衬托下更下娇艳。

  “王小姐。”沈婳也礼貌地喊道。

  沈婳与王诗雨也认识几年了,倒也说不上熟,只是她总是喜欢和自己暗自较劲,每回宫里的宴会要与自己比穿着打扮,瞧着自己穿了什么色的衣服,下次宫宴就一定要穿个一样的来,像是小学生互相攀比一般,一直都让她很头痛。

  而且后来又发生了苏澈救美这件事,让她对王诗雨的印象更加不好。

  “沈小姐脚伤好得倒是快。”王诗雨似有若无地看了沈婳受伤的脚一眼,语气里含酸带醋阴阳怪气的。

  沈婳笑了两声,“多亏太子殿下送来的跌打损伤散,我才能好得这么快啊。”她啧了两声,“你这么一提醒,我确实得去好好谢他。”

  “你……不要脸。”王诗雨咬牙切齿地小声说道。

  “王小姐这说的哪的话呀,我怎么说也是太子未过门的妻子,未来的太子妃,我去找太子怎么就不要脸了?”沈婳双手背在身后,绕着王诗雨走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说起来,也不知道谁更丢人一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再说了,你现在这么说我,我可不高兴了,你若是想是想遂了你那点心思,我可不会答应的。”

  沈婳心情烦着,可没什么闲心对付情敌。

  看到她就烦,听到她娇滴滴的声音就更烦了。

  “你!”王诗雨气急,刚想发作却只得原地跺了两下脚就背过身离开。

  太子怎么能看上这种恬不知耻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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