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撩火总裁潜规则_李小狼【完结+番外】(260)

  “好,干脆。”我不禁暗自笑起来,嘻嘻,洛慕琛,你中了我的计了。

  我一定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试探出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如果真的是喜欢,我不会轻易放弃,但是如果不喜欢……

  我的心抖了一下,其实,我真的很担心他会说出不喜欢我。

  那样,我真的会伤心死的。

  但是我一直很有信心,我相信他是喜欢我的,凭他对我那么的宠溺,那么的心疼,试问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这么好,不是喜欢是什么?

  我才不会相信男人真的会这么疼爱一个根本毫无血缘的小女孩。

  什么真正的友谊,骗鬼去吧。

  像洛慕琛这种对女人有着强烈的占有欲的男人,他就这么对我搞慈善?

  我才不相信。

  而且,秦亚亚也这么说,说他喜欢我,还经常叫我的名字,这也是她的错觉?

  我眨眨眼睛,暗自下了决心。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洛慕琛的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我这这才回味过来,赶紧尴尬地笑笑:“呵呵,没想什么,来,我们猜拳。”

  “你确定你要告诉我,你的真心话?”洛慕琛轻轻地眯起眼睛,看着我。

  “大琛哥你确信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心话?”我也挑衅地说

  “当然。”洛慕琛轻声说。

  “好。猜拳,锤子,剪刀,布。”我和洛慕琛同时伸出手去,洛慕琛输了。

  “嘿嘿,大琛哥,你输啦,我开始问啦。”我眨着眼睛有点小小的得意。

  “问吧。”洛慕琛喝了一杯啤酒。

  我有点犹豫,这么开门见山地问我他喜欢不喜欢我?

  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我还是慢慢来吧,否则,他一下子又干脆地拒绝我,怎么办?

  那我不得害臊得一头撞死在桌角啊?

  我想还是等我们多喝一点的时候,我再问,也许那时候,他酒后吐真言……

  想到这里,我转转眼睛,轻声问:“大琛哥,请问你的初夜是什么时候?”

  “噗嗤”洛慕琛一口酒差点喷出来,他一边用手绢擦着嘴巴,一边咳嗽着,还一边嗔怪地看着我:“我说你这个小丫头,满脑袋都是什么啊?”

  我呼呼地嘟囔着:“要不这怎么是真心话大冒险呢!要实话实说,猜拳输的人,必须要回答赢的人实话,或者去大冒险的。”

  洛慕琛轻轻地挑挑嘴角:“真是小孩子。”

  “大琛哥,你不敢说说实话,你敢说,我就敢听。”我继续挑衅着。

  “好吧,我想想,”洛慕琛沉吟了一下,“大概是十七岁时候。”、

  “哇,大琛哥,你未成年就不是处了?”我夸张地说。

  “是啊是啊 ,怎么了?你歧视啊?总比你二十几岁还是处 的强的多了。我能说你是老处,女吗?你这种女孩子这个世界上都快绝种拉好吗?应该放在博物馆里收费,还能赚点门票钱。”洛慕琛狠狠地翻了一下眼睛给我,丢个我两个卫生白眼球儿。

  “切,我还觉得我骄傲呢,这是因为我洁身自好,哪像某人那样,说好听了是风流,说不好听了,就是滥情。”我气呼呼地说。

  “好好好,你是纯洁无暇,洁身自好的小圣女,我是风流放荡仔,人渣狗蛋行了吧?”洛慕琛轻轻地仰头,不屑一顾地说。

  我不禁在心里暗笑,原来这个家伙知道自己是人渣啊?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那初夜时候是什么感觉啊?”我使劲地眨着眼睛问。

  “爽!”这个家伙真是够精辟的。

  我的脸顿时红了起来。

  ☆、第204章 不要喜欢我

  不过,我的好奇心更起来了,也许在心灵深处,我一直很顾忌洛慕琛的初,夜的,我总是在想,那个夺走洛慕琛初夜的女人是谁呢?

  我应该羡慕她的幸运还是不幸呢?

  幸运的是,她竟然能得到洛慕琛的初,夜,不幸运的是,她并没有和洛慕琛继续发展下去。

  我一直在想,如果能嫁给自己初,夜献身的人,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儿?

  “我再问下啊,那个得到大琛哥初,夜的人,是大琛哥喜欢的女人吗?”我认真地问,感绝到自己的心砰砰地跳个不停。

  洛慕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爱的人?”他似乎很惊奇的样子。

  “难道不是大琛哥爱的人吗?”我继续问,“一般不是互相喜欢,才互相献身的吗?”

  我知道我此刻的态度很认真。

  “我早就说过,对于男人来说,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我们可以做,爱,但是不一定需要爱对方。”洛慕琛认真地说。

  “啊?怎么可能?”我相信我此刻的嘴巴已经张成了o型了。

  “为什么不可能,比如说我吧,那时候,我就是很好奇,想试试,正好就有个可以让我试试的,所以,就做喽。”洛慕琛轻描淡写地说,顺手将一条烤鱿鱼塞进嘴巴里。

  “随便找的一个人?”我吃惊地说,“不会是在夜店里吧?“

  ”怎么可能?是世交的一个妹妹。不过,现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子了,“洛慕琛淡淡地说,“我才不喜欢去夜店把妹,那些女人,一个字:烂,当然,我也够烂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