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初棋不遇樱落_元珏【完结】(12)

  “是不是我小时候出了什么意外?要不然我不会不记得,我是绝对不可能忘记的!”

  我拼命的证明这一切都不是我的责任,不是我的错误。

  “你是没有忘记。”

  杂役大哥苦笑摸了摸我的头,温和缓言:“因为你那会儿都不会记得,你都没有能力记得,所以你没有忘记。”

  我一直以为颀长貌美的郗樱的真面目竟然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而且那个小屁孩就是曾经的我,除却哑然失声我再没什么可表达。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回忆,回忆这几天大叔是否讲了什么暗示我的话。我真是超级无敌的大笨蛋,大叔口中的郗樱话少,爱吃糖,爱睡觉,爱撒娇,没日没夜就是缠着比他大的哥哥初棋大哥。这些总结出来都是一个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为什么我偏偏什么都看不出。

  原来昨天大叔那句‘郗樱’没有叫错,是真的在叫我。

  我倚靠在杂役大哥肩上,两人席地而坐在栅栏外,杂役大哥口中忽地念起那几句卷轴上的文句: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我把卷轴锦盒死死抱在怀里,心里跟着杂役大哥一起默念。

  ☆、淇奥王朝

  “你四岁来到岑家村,五岁差点就被接走,六岁才离开,所以你肯定记不起四岁发生的事情,就算还记得也不是你的错。我……我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喜……”

  初棋大叔喜欢我?四岁的我?是啊,他讲的故事里的他确实喜欢郗樱来着,我和杂役大哥的心情一样,无法理解。这要是放到现在,对一个四岁幼儿说‘我喜欢你’,初棋大叔不就是新闻里常播的变态大叔了吗?

  时间是个霸道坏脾气的少女,给稚嫩无知的身体逐渐增加各种记忆,以便深深把它记挂在心,随着它闹随着它笑,拿它没办法,只能哀叹一寸光阴一寸金。

  我也是个凡人,也只能任由这个少女摆布,可这个少女却无情的给我设下一个关卡,让我四岁之前的记忆在脑海中荡然无存。

  记不起归记不起,但四岁的岑佳兮确确实实的被岑初棋错爱了,他们与整个岑家村为敌,被当成了疯子,这是既存事实。

  “村里人都以为郗樱是那位逃跑了的新娘,起初连我也以为,渐渐的我发现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能形容一下吗?”

  “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我想他也是疑惑的,一开始他只是像一个大哥哥一样保护着你,等他付出了所有的真心就再也收不回去了,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杂役大哥能猜测到这一步可见他们真是好朋友。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可日记本今早都化为了灰烬,床头留下了一封信,没说要给谁,我看过了,没怎么看明白。”

  我立即打开信封,其文如下:

  你相信樱花有灵魂吗

  我相信

  它的名字叫樱魂

  只出现在幽幽寒月之下

  仅暂存那潺潺明眸之中

  终消亡于朗朗乾坤之初

  它热烈

  它执着

  它纯净

  有了樱魂

  你就能看见我

  哪怕你我换了张陌生面孔

  我也会如在现世般尾随你

  因为你就是我的过去

  我就是你的将来

  时间是大骗局

  它制约你

  它束缚你

  还要操纵所有的规矩来消灭你

  让你围着它转

  让你眼中最美的星辉都是来自过去

  让你不觉得还会有将来

  但是我不甘心就这样

  就这样白白受骗

  就这样让心意付之东流

  尔后残喘于人世

  因此我心里的玉狐女

  请携着樱魂和我一起逃离

  我只悄悄告诉你

  告诉你

  我的名字叫什么

  杂役大哥没看懂的我都懂了,可我不想告诉他,见他想把这封信占为己有,我便疯了似的拿起信往门外跑。直到冲出庙外一看手表,凌晨三点。

  这一次我往回跑,发誓任凭寂静与漆黑将我吞噬也绝不显露一丝一毫的怯懦。初棋大叔给我的那封信便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握着它便可以消灭一切内在与外在的难题。

  我要如此勇猛的冲到樱花手下,摘取一颗樱魂,祈祷一次奇迹,等待初棋大叔来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那么我就是他心里的玉狐女。在这之前我特意去和父母辞行,假意说去一次长途旅行,要过很久很久才回家,他们都选择相信了我。

  我又一次在黑夜摸索到岑家村村口的樱花树下,我拿出心中的樱魂乞求大叔的出现,果然时间是骗局,我出现在了另一个世界。

  什么都变了,只有我还没有变化,准确的来说,我现在的身体年龄是十六岁,心智年龄是二十五岁。

  如今我名唤岑佳兮,是一个亲人都没有的少女,这个少女左手握着存折,右手捧着着《茶花女》,喜极而泪,因为书的末页的一个名字: 江己辰。他就是我要找的人,除了他,谁都不重要。为此,我时刻把《茶花女》带在身旁,常常翻至最后一页,盯着那个名字看老半天。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