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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离婚了吗[穿书]_平生浅喜【完结+番外】(134)

  感觉格外冷清。

  叶初晴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冰箱里只有几瓶水,柜子里没有任何可以吃的东西,房间里更是空空荡荡的,除去几件常用的家具,别的都没有。叶初晴甚至怀疑沈醉是不是真的住在这里,感觉都不像是有人住的样子。

  叶初晴问:“你真的是住在这里吗?”

  “不明显吗?”沈醉环抱着双臂:“屋子里的东西你都别碰,客房是空的,所以你睡沙发,在我醒过来之前你必须要起来,把客厅整理好,就像那里没有睡过人一样。”

  “……我觉得我做不到。”

  “那你出去睡大街。”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稍微努力一下的。”

  沈醉一个眼神扫过去,叶初晴立马说:“我一定可以做到的!”

  沈醉转身回去他房间的时候,叶初晴双手叉腰吹了吹刘海,怎么回事,自己为什么要怂?

  经过叶初晴一整天的观察,她发现这个十八岁的沈醉和二十八岁的沈醉还是相同的,最起码他说不想理你的时候那就是真的不搭理你的,要么是一直待在卧室里,要么是在书房里待着,只要在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哦对了,吃的饭是叫的外卖。沈醉不会做饭,巧了,叶初晴也不会。

  原本叶初晴是想在十八岁的沈醉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自己的,结果把厨房给炸了,现在厨房里还有着一大团根本没洗干净的黑色污渍,好在沈醉平时也不会去厨房,所以觉得无所谓,只是要求叶初晴再也不要进去厨房了。

  后来叶初晴想给沈醉洗衣服,结果把他的衣服要么是洗烂了,要么是染上了别的颜色,反正不是最原本的样子。然后沈醉就开始禁止叶初晴再给他洗东西了。

  并且这些事情的挤出上,他拒绝了叶初晴要为他做的别的事情,比如铺床,比如整理书房。

  叶初晴也很无奈啊,她是想给十八岁的沈醉留下好印象的,但是到目前为止,自己的形象好像都非常的差。而沈醉也没觉得她是什么好人,只当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神经病。

  对此,叶初晴表示无所谓,神经病就神经病吧,反正你最后还不是娶了自己这个神经病,那这么看来,你也是神经病的,啧!

  叶初晴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她觉得奇怪了,为什么小初到现在都还没有联系自己?该不会是系统彻底故障了,还没修好吧?

  叶初晴摇着头,躺着沙发上看着从沈醉书房里拿出来的一本她稍微可以看得懂的英文书,百无聊赖的翻着。虽然现在的感觉其实还不错,但是也不能一直留在这里,毕竟她是不属于这个时空的,更何况,自己在这里,那二十八岁的沈醉要怎么办?

  还是要尽快回去的,虽然她并不知道要怎么回去。

  沈醉下完课回来,踢了踢她的脚:“已经是第三天了,你该走了。”

  叶初晴面带微笑的合起书,然后笑嘻嘻的看着沈醉。

  沈醉说:“卖萌没有用,赶紧走。”

  “那我要去哪里?”

  “我怎么会知道你要去哪里?”

  “那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叶初晴小声嘟囔着,一副不开心的模样:“我在这里无依无靠的,就只认识你,你居然还要把我赶走,还有没有良心啊,我可是你老婆……”

  沈醉微微挑眉:“你不是。”

  “我是!”叶初晴猛的抬起头看着他,眼神无比坚定:“我真的是!”

  沈醉想,她肯定是脑子有问题。

  没管她之后,沈醉回到书房里,打算看书,叶初晴却悄悄的跟了过去,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他书房的门,沈醉还没开口让她出去,她倒是先开口了:“你最讨厌粉色,以及各种各样的粉嫩的东西,最喜欢冷色系,比如黑色,或者灰色。你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看书,没事的时候会一直待在书房里。”

  “这种事情,你在这里待了三天,就算知道也不奇怪。”

  “你喜欢很传统的中餐,不怎么喜欢西餐,也不喜欢日餐,要是没别的事情肯定就是在家里待着看书。以后你会看文件,会接手你父亲手里的沈氏集团,成为沈氏集团的总裁。”

  “……”

  “你26岁的时候会娶一个叫做叶初晴的女人,她是叶氏集团的大小姐,上面有两个哥哥,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她特别特别的喜欢你,她会要求和你们沈家联姻,你会娶她。然后,你会遇见我。”

  叶初晴看着已经停下来看书动作的沈醉,又说:“我就是叶初晴。”

  沈醉有些不解。

  叶初晴又说:“别的事情你不用记得,你记得我就好了,要娶我,要喜欢我,要爱我!”

  “为什么?”

  “因为你一定会那么做。”

  沈醉更为不解了:“我凭什么要相信你说的话?”

  叶初晴却忽然笑了:“因为我见过二十八岁的你,所以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我。”

  沈醉愣了愣。

  她又说:“我第一次见到十八岁的你,虽然有些晚了,但我还是想说,遇见你真的很开心,千万千万要记得我,别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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