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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回池_观天蝉【完结+番外】(50)

  “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个屁!你知道还能想那么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秋绝打断我,她步步进逼,语调也提升了一些,“国家意味着的就是人民,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统治者。而统治者的目的也不是锦衣玉食的享乐,他为的是百姓的生活。王后将相宁有种乎的道理你不懂吗?你看过的书比我一个从小只知道习武杀人的人还要少吗?这个东西难道本就不该有能力者居之?最后,我再问你,懂不懂它是钝剑的原因?”她说着,从袖中抛了个东西给我,我的头疼的发昏,却在余光看见一个东西飞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去把它接住,拿在手里的一瞬间,我才发现,丢过来的竟然是天纵!

  我的灵台瞬间炸开,一个惊人的想法突然从我混沌的思想中破土而出,抽枝发芽,我的脚底突然有些不稳,一下向前跌在地上,抬起头来,“你、您是栾前辈?”

  秋绝眯眼笑了笑,不置可否,“小五姑娘,那我该怎么叫你什么呢?雁回池?还是说,要继续叫你公主殿下?”

  我一时间有太多疑问,栾起怎么突然变成这样?那个不可一世,嚣张跋扈的她哪去了?她拒绝了父皇让她保护我的意愿,金盆洗手,在这个村子里化名秋绝,再也不做那些杀人越货的事情,在这里每天面对那些日常琐事,有什么目的呢?还有最惊人的一点,栾起竟然是个女人!

  可是我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把天纵从鞘中抽出来,宝剑光在日头下闪耀着,仿佛要与之争辉似的。我用指尖抚过剑边,它依然只能在我的皮肤上留下一条不深不浅的白痕。

  秋绝上前一步挽起我,“我曾经也什么都不懂,那时候也和你差不多大,多亏有人点醒了我,让我及时收手,也不至一错再错。”她的手搭上天纵,“江湖与朝廷,它不是一体的,可是本质又有什么不同。那些斩杀奸佞,路见不平的事情,为的是什么,你以为他们都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混账,只会用这些把天下第一这个虚荣又没用的名号攥在手中吗?只是我那时候也不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罢了。

  “至于你现在为什么可以引领天下,你以为只是因为那柄废铁一样剑吗?不是我开玩笑,这东西在外面虽然传的神乎其神的,不过好剑天底下即使没有一万,八千也总有了。还有你那个身手,但凡武功高一点的人一眼就把你看到底儿了,他们听你的,不就是因为你干了那几件让人点头的事儿吗?你作为盟主,这就是盟主的责任所在,朝纲混乱,江湖便是流民的保护伞,如今天下太平,你就得为朝廷保驾护航。你心里那些仇那些怨只是你自己的,在天下人面前,它一文都不值。”

  “所以、所以钝剑的意思……”

  “顿,就是顿悟。只有你顿悟了你拥有它的意义,你才配用它支配江湖人。我了解的太晚,不配拿着它,而你不一样,雁回池,你之前还没有做错什么,你握紧它,盯着我的眼睛,想想你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或者说你给我想清楚一些,如果你依旧执迷不悟,那些现在还在京中等你下令的人会不会对你依旧言听计从。”

  到了现在我才明白,栾起依就是以前的栾起,她的能力还在,傲气和反抗精神也没有锐减,只是骨子里的暴虐随着岁月一点点殆尽了。她对我可谓是了如指掌,看来应该是因父皇对她曾有过恩情,就一直留意着我的动向,也让我大约知道了这里一直没有人来搜查的原因。不过像她这种人,曾经的舞台是天地山海,如今又怎能安心偏安一隅呢?

  她走到驴子身边去,抚了抚它的耳朵,并没有坐在驴子身上,而是牵了绳子,自己走在了前面,“走吧,日头太毒了,知道你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咱们进屋再说吧。”

  第40章 勾心爪出

  “我很小的时候,家乡发过一场旱灾,家里一年的收成没了。我那个时候六七岁左右,正长身体的时候,一家子人养不活,爹娘嫌我一个女孩没有什么用,就骗我说带我去一个表亲家住些日子。

  “六七岁的我,记事了,我记得那路坑坑洼洼的,我一路走一路跌,又渴又饿又累,可是又不敢开口问我爹还要走多久。后来可能是他实在嫌我走的太慢,就一把拎起我的胳膊把我抱到怀里。我受宠若惊,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这样爱护过我,就一时被幸福冲昏了头,小心翼翼地抱住他的脖子,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享受他有些许汗味的怀抱。

  “可惜我太累了,实在撑不住就歪在他肩膀上睡着了。就这么过了不知道有多久,我醒过来时,天都黑了,感觉后背被硌的生疼的,身上冷得很,耳边似有不知名野兽的叫声,可我一声也没吭,也没有被吓跑,只是固执地等着我爹来接我,在地上坐了整整一宿,坐到本来就只吃了四五分饱的肚子又叫了起来,我才真正意识到,即使我每天在家饿着肚子战战兢兢地干活,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我的爹娘还是义无反顾地把我丢下了。”

  我坐在栾起平时住的竹舍里,听这个叱咤武林的大人物面无表情地讲述她的身世,一时对它的悲惨和无奈感到惊讶不已。可是她的面色又太沉静,总让我有一种这个人在讲述他人事情的感觉,让人就是无法对这种刚硬的人产生些许的同情心。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情,忍气吞声讨好别人就是这种后果,而只有自己争取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如果不能让他们接受我,就直接让他们服我。我要争取当那个可以随意抛弃别人的人,我要活下来,千方百计地活下来,万万不能让那些想让我死人好过。于是我偷人家地里的庄稼,吃馊了的泔水垃圾,和狗抢食吃,吃虫子,实在饿的没法的时候连死人的尸体都吃,哈哈哈,你都不知道那个味道,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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