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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_我想上天【完结+番外】(169)

  有几次她们碰见了,那大太太居然还拿谴责的眼神鄙视她呢,仿佛在说她善妒不贤惠,没有女德,呵,把冬秀气堵得了不得,偏还不能拿这样的人怎么样。

  想来,若是有一天那位大先生真有了红颜知己,冬秀也是不会如何批判他的,反而还要为他脱离苦海而感到高兴呢。

  出轨总是错的,可也要分情况,冬秀十分相信,倘若陆大太太那样的女子被离婚了,即便夫家愿意富足的供养她一生,她也真的能转头就吊死在陆家门口,实现自己“生是陆家人,死是陆家鬼”的坚持,她是时代造成的悲剧,可这悲剧总不能叫陆先生买单吧,这对他也不公平不是,毕竟他也是时代的受害者,在能自救的情况下,没道理跟着一起陪葬啊。

  冬秀有时与胡竞之闲聊时便会为此感叹一番,倒叫胡竞之好笑,:“你倒是个另类,这话跟我说说就算了,可千万别对其他的太太提起,你不知道,现今与你一般的太太们都组团了,一个个都似女权战士般,厉害得紧,对丈夫们那些所谓的红颜知己恨不得赶尽杀绝,以儆效尤,你这样公然支持别人丈夫去找红颜知己的还不得被她们骂个狗血喷头!”

  冬秀忙澄清道:“我可不是支持丈夫在外面鬼混,找情人、找知己、纳小妾,尊敬妻子,对妻子保持忠诚那是应当的,可陆先生是个例外,他被剥夺了追求幸福的权利,婚姻是一份责任,可这责任绝不是枷锁,用来驯服丈夫或妻子,似他们那般相敬如‘冰’的婚姻,对两人都是一种折磨,何不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呢?”

  胡竞之真真是被妻子的豁达给震住了,只得感叹道:“天下有几个女子与你一般想得开呢,婚姻的幸福于她们来讲本就不是必须品,不过锦上添花而已,只要有那个名分在,她们便能知足,便能安心,没了名分,就没了精气神,没有盼头,活着也与行尸走肉一般了,谁肯离婚呢。”

  冬秀可不这么想,那些女人之所以怕被丈夫休弃,不过是因为没有生活能力,只能攀附着丈夫才能活下去而已。

  当然,在这个时代,似王稚萍这样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可以养活自己的女子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女人不得不依附着丈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便是冬秀再如何“恨铁不成钢”,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只能把它交给时间去解决。

  想到后世“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候,那个盛产妻管严和光棍的时代,冬秀不由感慨万千,真想快点写到主角长大后那血泪恋爱史和漫漫追妻路啊,估计到时候能叫这些“大丈夫”们惊掉下巴,那个世界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乱纲常、毁世俗了吧,估计比“女儿国”这样的伪女尊国更叫人难以接受呢。

  哼,她就是要戳戳这些男权社会里男人们的肺管子。

  不过此时距离主角长大还早着哪。

  主角因是家里的独生子,极得家里的重视和宠爱,父母又恩爱,便给他取名林与文,只因爸爸姓林,妈妈姓文。

  而这个取名方式不出意料受到了不少古板读者的嘲讽,认为这样过于随性不庄重,既是家里唯一传人,取名自然要讲究的,家里长辈居然连族谱也没翻看,就这样随意决定了,简直粗俗。

  不过这都是小事,并不影响什么,林与文小朋友一样在家人的关爱下长到了三岁。

  而这时,整个未来世界的框架也基本被构筑出来了,其中华国的国际地位、世界的大致格局、现今的科技水平、人民的生活状况等都通过林与文小包子那双时常散发着惊异光芒的眼睛所展现出来,因为他那种事事好奇的状态,倒也很符合一个孩童的个性,因此倒从没人疑心他的身份。

  而他所知道的这些信息,自然来自每晚的新闻联播。

  读者们真真是一路追连载,一路惊叹连连,无他,只因这小说里出现的东西和事物都是在太过新奇有趣,偏作者写得那样详实有理,叫人忍不住便会信以为真,觉得那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简直越看越觉得心向往之。

  虽然那未来世界才对他们展露了冰山一角,可也足以叫他们歆羡不已了,端看林与文是过得怎样的神仙日子吧,哦不,恐怕连神仙也没他过得自在潇洒呢,神仙还要为自家香火发愁,林与文却是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他得不到的。

  现在长到三岁了,还要早晚喝奶呐,每日饮食不仅富足精致,而且还极讲究什么营养,吃的那些个东西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反正都是大补之物,能补什么铁、钙、维生素的,吃了就能叫人百病全消,长大高个。

  还有那个叫做电视机的,绝对是目前最最吸引读者的神器,有了它就能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实在奇妙得了不得哇,那不就相当于在家里看电影么,还有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功效涅,而且里面不仅可以看到全球各地发生的大事,还能看各种影片,还能听歌,哦,对了,还有林与文每日都要看的那动画片,作者怎么就那么会想呢,一个小匣子里有那么多神气的功能,有了它,谁还出门花钱听戏、逛茶楼啊,要是家里真能有这样厉害的宝贝,恐怕人人都要与林与文一般沉迷于此不可自拔了。

  还有一点,最是叫读者们咋舌,那百年后的世界竟然富足若此,小轿车居然满大街都是,再不是甚稀罕物了,自行车更是如此,简直成了烂大街的便宜货,林与文才不过三岁,便得了一辆儿童自行车,还是三轮的的,只怕比那两轮的还要贵些,这简直不敢相信,要知道这时候的自行车是个多么珍贵稀罕的物件啊,那全是舶来品,一辆少说也要一百五十个大洋,够一个壮劳力拼死干三年所得的工钱,而且很多时候还有钱没地儿买去,便是那顶顶富贵人家的少爷得了一辆,也宝贝得不行呢,在百年后居然是人人都能买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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