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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五十年代_朝露晨曦【完结】(35)

  老太太是好气又好笑,我是在争着吃排骨吗?你小子把我当小孩哄。王娇娇看妈妈碗里居然全是排骨,嘟着嘴不依了:“三哥给妈留的全是肉肉,比我的多多了,不行不行,我也要吃。”

  老太太看着软硬不吃,自结婚后判若两人的儿子。一时态度强硬,一时又好声好气的厚脸皮。就像一粒铜豌豆,是蒸不熟也煮不烂。真不知该拿他怎么办。

  米已成炊,说什么都无益。不能便宜了这帮吃里扒外的东西。老太太化悲愤为食量,坐在炕桌前大嚼特嚼。仿佛那排骨是惹她生气的儿子们,要一根根的拆穿入腹。你们都给我等着,看我想招儿,以后怎么收拾你们。

  午饭后,王宏喜拿了纸笔在炕桌上练字。写毛笔字是上小学时学校开设的课程,她在后来一直到上大学直至工作都从未间断。写字的时候心灵最为平静,烦恼好似随着挥毫泼墨被一扫而空。

  黄晴进来看他在写字有些诧异,平时都是教她写字的。她还从未见过他练字。不过喜子哥的字写的真漂亮,干净整齐的像地里刚长出来的秧苗。一棵棵都直着身子那么的精神。

  怕打扰到男人,她悄悄倒了碗水放到炕桌旁,他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写完一张,王宏喜活动一下手腕。端起水喝了一口,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他端着碗示意,含笑说:“谢谢”

  黄晴的脸一下子红透了,赶紧低头借着缝棉袄掩饰。看男人又继续练字,这才悄悄的打量他。

  男人身形高大,站在炕桌旁写字时微微低着头。身上一副普通农民的打扮,收拾的极为干净利落。他写字的姿势是那么俊秀挺拔,像极了山上的青松。五官柔和中带着一丝凌厉。眉若春山,眼若朝阳。

  黄晴觉得自己的脸更热了,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是普通的农民呢?村里的老师也没有他身上的气质。教人读书写字简直是信手拈来。讲故事时引经据典,让人欲罢不能。

  她正在那儿胡思乱想,听见外间的门“刺啦”一声被人推开。“冻死了,冻死了。这天气真他妈的能冻死人。”李发全和媳妇薛秀梅一前一后进来,人还未到,倒是先声夺人的声音传来过来。

  待看清好友在做的事情后,更是一副震惊的模样。嘴张的比鸭蛋还大,仔仔细细上下左右的瞅瞅好友,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喜子,你在…写字?”

  王宏喜有想过别人看到时会有的反应,不慌不忙的让客人坐下,黄晴去给人倒水。“是啊!我在写字。……有那么惊讶吗?下巴都要掉地上了。”

  李发全还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好友一副理所当然,没什么大不了的口气。仿佛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可自己和他一起长大,他有几斤几两自己还能不知道,出了门连路标都看不懂的人何时居然能写出如此工整的字迹了。

  他指指炕桌上那洁白纸张上飘逸的字迹:“你这是写的啥?” 他拿在手里看看说:“我就认识这个北字,”又指指后面几行:“还有这个大字,还有那个山字。”

  王宏喜看他稀罕的样子,故意逗他:“那后面的天字都不认识了?”

  李发全在他的提醒下,才又找到个自己认识的字。笑的嘴巴张开:“对啊!还有这个我都没看见。”他笑呵呵的,看自己媳妇也一副好奇的样子,又开口问道刚才的话题:“哎,哥们,你这到底是写的啥?”

  薛秀梅也好奇的很,附合着自己男人:“对啊,姐夫。你这到底写的什么啊?写的可真好看,等会儿可以贴到墙上。”

  第一次被人叫姐夫,王宏喜说不清自己什么感觉。拍了自己发小一巴掌:“听听,你媳妇可比你有礼多了。”

  李发全摸摸自己脑袋,这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自己还真没注意过这个。不过看黄晴姐自结婚后,脸上笑容不断。看来这小子对黄晴姐挺好的,倒是当得起自己一声姐夫,当下也不扭捏,痛痛快快的开口:“姐夫,……这下行了吧!…快告诉我这写的是什么吧。”

  不错,发小叫自己姐夫,这感觉还挺好。王宏喜笑笑,等黄晴把水递给他俩才说:“是主席的词,名字叫《沁园春雪》”

  “什么?主席的词,意思就是这是□□写的?”李发全惊呼,拿着手中的纸更是珍爱不已。

  至于吗?那么激动。看来这时期的人对伟人,还真是崇拜如滔滔江水啊!只是主席的词就让人那么激动,仨人围着那张纸仔细的看着,好像上面能看到伟人的面容似得。

  “哎,喜子。你给念念呗。这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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