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得近了,那不咸不腻,鲜香扑鼻的香味就一个劲往他鼻子里面钻,让已经吃过晚饭的秦武又胃口大开。
不过,他自矜身份,没多往鸡汤上多看一眼:“小季,赶紧过来坐。”
季和平存着讨好童秀家人的心思,这会儿抓到机会,就大肆称赞了一番的:“这鸡汤闻着可真香,伯母的手艺真不错。”
秦红霞和童秀前后脚出来,端着一碗红烧肉:“不是我做的。我可做不出这么香的鸡汤,这是秀姑娘做得。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突然开了窍,这鸡汤闻着也真香。”
这回连秦武都惊讶了。
童秀做得?
他舀了一勺子鸡汤到嘴里,轻轻喝了一口。并不同于普通鸡汤带着地油腻,这味道偏于清甜,起初并不起眼,却在舌尖适应这股味道后,爆发出一股极浓的肉香味,鲜嫩得让人口齿生津。
他忍不住赞了一句:“好手艺。”
秦红霞听见有人称赞自家女儿,眼睛就笑得眯了起来。
秦东方是个急性子,也立即尝了一小勺。他牛嚼牡丹地将汤一口喝完了,也嗯了一声,满足地道:“真香。我还没喝过这么香的鸡汤。”
童秀眉眼弯弯,美.艳得容貌因这笑又明亮几分。
季和平深深望了她一眼,也尝了一口。
他家境不错,早年随着父亲走南闯北,也着实吃过一些美食,口味比秦东方和秦武要挑剔许多。但在他尝着,这鸡汤的味道也是难得的鲜美。
厨艺讲究得就是一味恰当。
肉香很美,但太过容易腻,太少容易干。这一味鸡汤里,肉香恰当,配菜的清香时而窜出,不喧兵夺主,也不容忽视。
好手艺。
她到底还有多少令人惊喜的地方?
秦家人从来没有农村那种女人不让上桌吃饭的规矩。一忙活完菜,秦东方就让秦红霞和童秀上桌坐了,一起吃饭。
秦红霞是个腼腆的性子,面对季和平这个陌生的解放军长官开始还放不开。但季和平怎么会让童秀的母亲为难,三两个玩笑下来,秦红霞就对季和平多了几分亲热。
几人边说话边吃饭,也宾主尽欢。
一大碗鸡汤被五人一餐就干掉了。
望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秦武呵呵笑道:“红霞啊,你们家这个闺女手艺不错,我看不比镇上的国营饭店差。哪家娶到童秀当媳妇,可是真有福气啊。”
他年轻时家境还不错,结婚和新婚妻子去国营饭店吃过一顿饭。
那美味至今不能忘。
不过,这话的重点却是在后一句。
秦红霞腼腆地笑:“看三姑父说的,我们童秀就是偶尔做出的手艺,哪儿能和国营饭店的手艺比。您太夸着童秀了。”
竟是假装没听懂秦武的话。
季和平听出秦武的意思,心中警铃大作,望着还想说话的秦武,找机会转移了话题:“时候不早了。我看今天也差不多了,我也该告辞了。”
秦武只得咽回嘴里的话,去送季和平:“季长官怎么不干脆在家里多留一晚。”
他确实有这个意思。
他的大孙子,今天十七,正在镇上上高二,准备考大学。这正是最紧张的时候,他却在学校里谈了个对象,如果是个好姑娘,他也不是那种老顽固。
但是那姑娘却有个邻村十里八村有名的混癞子的哥哥。
他们大孙子一娶了那姑娘,八成会被那混癞子缠上。邻村又不是他的势力范围,护不住他大孙子,这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他为这事头疼一个多月了。
今天看见童秀生得漂亮,就起了心思。
虽然平时他是瞧不上童秀这条件的。他孙子将来是要考大学的,肯定也要娶个城里的媳妇,或者大学生。
但这不是没办法了吗,这才起了心思。
只要能让他大孙子把注意力从那混癞子的妹妹身上挪开就行。至于以后童秀和他大孙子成不成,都是一个村里的,秦红霞秦东方人又老实,还不是他说了算。
不过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他站起来,亲热地送了季和平出门,并再三嘱咐:“季长官有时间常过来玩。”
秦东方坚持要塞了几个大西瓜给季和平带回去:“给解放军同志们解解暑。”
童秀则塞了十斤瓜子:“自家炒的,比外头卖的干净,闲时嗑着玩。”
家里刚安顿好,实在没什么东西,秦红霞还又将家里的鸡蛋都煮了,给季和平塞到兜里去了:“季长官,家里的一点心意。”
季和平手里被塞满了,哭笑不得。
不过,他望着手里那一大包瓜子,愉快地翘起了嘴角。
自家炒的瓜子。
应该还是秀姑娘的手艺吧。
第三十一章
秦东方和童秀几人将季和平送到了车前。
季和平将瓜子西瓜和鸡蛋等放在车里,眼看着车要开了,他却又从车里钻了出来,跑到了童秀面前,往她手里塞了一个东西:“童秀,你有东西落我车上了。”
童秀一愣,下意识地握紧了那东西。
趁着秦东方和秦红霞在和秦武说话,季和平压低声音,凑近她道:“秀姑娘,不要答应那些人,等我。”转身上了车,冲众人招了招手,冲童秀笑了一下,开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