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他小声说。
拥抱穿越了时间和山河,邓一朵心里从来没有过如此泛滥的珍惜之情,小树长成了大树,他健康、英俊、笑容动人。
两个人在机场的过道里相拥啜泣,直到这里再次人烟稀疏,胡琛需要邓一朵去仰望了,他拿下墨镜,一双眼睛通红,他说:“雪山很好看。”
“我离开了活海文化,加入了新的团队,在北京,还在带小男孩。”
“没有比我帅的了吧。”
邓一朵带着眼泪笑了,她背好轻便的背包,,说:“都没你帅,得意死你了。”
他仍旧是少年,像顽童,笑起来眼底纯真一片,开朗又大度。
踏进邓一朵公寓的第一秒,胡琛就开始找活儿干,他卷着薄毛衫的袖子,忽然说:“最近打算和你联系的,我现在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电影学院?”
“中传。”
男孩是大学生了,他迷茫过,也刻苦过,终于把不好的回忆抛下,没有在年少无知的时候蹚一趟浑水。
可邓一朵知道,他终究将向儿时的梦想一步步靠近,并且遇见众多挫折,一瞬间,邓一朵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劝阻是否多余,如果胡琛从未离开,那如今他是不是已经是舞台中央的人。
因此她问:“你后悔过吗?如果你当初坚持了,说不定已经站稳了脚跟。”
“你为什么自相矛盾?”胡琛忽然笑了,他勾着一边的唇角,把茶几上散乱的物品整理好,他说,“很多人都在做的事,不一定是对的事,这是你告诉我的,我一直记在心里。”
邓一朵报以微笑,她难以用话语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胡琛长大了,他并没有顺着与谁约定的轨道直行。而是有了自己的观念,自己的见解。
“你知道吗?胡斯安在捧的新人,和你同岁,现在已经快要成为国内顶流,可他忘不掉你,我是讨厌他,可总得告诉你实情,他两年前找过我,说如果你还想出道,他可以帮你。”
胡琛长大了,因此邓一朵能够更加直接地和他聊起形形色色的事,男孩站起身看着她,听她讲完这句话。
他说:“都过去了。”
“你恨他么?”
“恨。”胡琛面无表情,缓慢地点了点头。
北京的白昼似乎比故乡平滑,致使生活的步子更加迅疾。邓一朵在镜子前涂好唇膏,她上车,一边喝咖啡,一边打电话。
一天的工作又将开始了,世界喧嚣起来,办公室的玻璃门被助理推开,桌上放的,是新鲜出炉的策划书。
房间视野广阔,俯瞰CBD的大块区域,天空正呈现一种朦胧的蓝色,太阳光没有过分浓郁的色泽,像是无边轻纱,笼罩着忙碌又安和的道路和楼群;楼的顶尖刺进云里,邓一朵仰头,她看见了一架缓慢滑向远方的飞机。
曾经常住在家,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北方城市的燥热严寒,鼻息间江风淡薄了,那些带着雾气的、湿润的日子一去不归。
邓一朵常怀奋斗年月,并且,在新的职位上追逐更高层次的价值,她终究没有辜负自己年少的倔强,越活越自由了。
中午和胡琛约了吃涮羊肉,周明宏拎着包把儿子送来,她还一口一个“邓总”,脸庞沧桑了些许。
“我还要赶飞机,你们慢慢聊。”周明宏走了,穿着长风衣,钻进出租车里去。
餐馆里的温度适宜,清汤铜锅沸腾起来了,新鲜肉片能够在瞬间变色,胡琛收回了筷子,他说:“能和你一起吃饭,真不容易。”
“什么事?说吧。”邓一朵喝了一口水,然后微笑。
“就吃个饭啊,没别的事儿,”他往嘴巴里塞吃的,然后皱起眉头,说,“晚上还要上课。”
邓一朵无奈地笑,又给他点了饮料来。
结果吃饭一结束,胡琛让邓一朵在门口等他,一会儿,又回来了,身后的外送人员捧着花束。
“生日快乐,”是饭桌上才知道邓一朵在昨天过了生日,因此胡琛有些难为情,他把玫瑰递到邓一朵手上去,说,“我走啦,生日快乐。”
男孩忽然有些害羞,大概是掺杂着愧疚的,他一转身走了,到路边,又冲邓一朵挥了挥手。
午后阳光带着暖意,可融化不了硬冷的、冬季的风,时间止步了,白色花瓣倔强在怀抱里,托起颗颗水珠,是稚嫩的、羞涩的、活泼又温柔的。
第四十七章
林建宜伸手去够盘子里的小番茄,失手把整个盘子打翻在地板上,她慌慌张张,钻到桌子下面去捡,结果,脑袋磕在了桌沿上。
哭了。
张桦刚刚下班,她甚至顾不上换鞋,冲上来把女儿抱在怀里,她问:“怎么了?摔到哪儿了?”
“头被桌子撞了——”林建宜一张俊俏小脸儿,此时不顾形象地仰起脸大哭。
家里只有四岁的林建宜在,可火上还煮着鸡汤。
“爸爸呢?”确认了女儿的头没什么大碍,张桦有些气愤地询问。
林建宜可怜兮兮,她伸手去抹眼泪,然后,把脑袋靠在了张桦肩上,她啜泣着,眼睛红透了,说话断断续续:“爸爸,说,说去买酱油,下楼去买酱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