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正霆思考了一瞬,轻轻摇头,“不了。”
就算试试,也应该她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试骑。
林菀知道他自尊心重,怕出丑别人会笑话。她也不逗他,就让陆明良和小明光在家,她回姥娘家一趟。
小明光立刻挣开哥哥的手,跑到林菀跟前拉着她的衣摆不放。
不说话,表情却够坚定。这是要跟着去。
陆正霆:“这马很温驯,去吧。”
温驯的马,小孩子都能骑,更不用说林菀这样飒利的,所以陆正霆也不担心。
毕竟他腿脚不便,不可能陪她去每一个地方,很多路要她自己走。
想到这个,他眼神黯了黯。
林菀就抱着小明光上马,跟陆正霆和陆明良挥手告别,然后策马出发。
出了大湾村,正好一辆去公社的大马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容貌俊秀神色却有些憔悴的青年。
正是从市里回来的陆正琦。
他看着一个女人骑马过来,英姿飒爽,让他想起电影里的红缨子,突然他发现不对劲。
这不是林菀吗?
他听说林菀嫁给三哥,认定她利用三哥报复自己,他要回来解救三哥,三哥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害了三哥!
所以他不顾江映月的反对和挽留,果断回家。一路上他一直自我暗示回来就得承受林菀式的狂风暴雨,做好准备让她发泄,不管打骂还是什么都任她,一定要把这件事彻底了结的。
这还是那个蠢蠢的就会撒泼逼他的林菀?鬼使神差的,他居然没躲开,嘴巴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林菀!”
林菀听见有人叫自己,循声望去就看到陆正琦。
她明澈的眸子染上鄙夷之色,喝骂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
她策马冲过去,提鞭就打。
陆正琦拿定主要让她发泄消气,请她不要伤害三哥,索性闭眼任她打。
“啪”一声,鞭子抽在陆正琦胳膊上,疼的他颤了颤,却没哼。
林菀冷哼,“林菀不是你叫的,以后叫嫂子,别没教养!”
说完她策马飞奔离去,潇洒从容,留给陆正琦一蓬沙尘。
第24章 治鹅口疮
在陆正琦的印象里, 林菀不是个跋扈的人。最早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羞涩腼腆的女孩子。就算他拒绝承认娃娃亲, 她也只会更加努力讨好他。
都说她是十里八乡最俊俏的一朵花, 对他又痴情, 一定是个好媳妇。可他不能勉强自己接受一段封建包办婚姻, 更不想娶一个不爱读书、没有文化的女孩子,哪怕她相貌非常出众。
虽然江映月长得没有林菀那么漂亮, 但是她热爱学习有理想有追求,自信而又优雅一下子就吸引他的注意力。林菀知道他喜欢江映月以后,突然就变得不讲理起来, 追着他要个说法, 甚至还让周自强带她去找江映月的麻烦。
着实不讲道理。
可他印象里的林菀怎么也不可能抽他一马鞭之后骑马绝尘而去。
她怎么会真打他?她怎么会骑马?她怎么变得这样果断干脆, 毫不拖泥带水, 还那样飒爽, 像是一个新时代女性?
这不可能是他认识的林菀。
不对,她不可能突然变好,只会更加跋扈粗野, 所以刚才张口就骂, 抬手就打。毕竟她只读了初小,学习也不好, 脑子里没什么文化, 要想自我提升是不可能的。
陆正琦觉得自己判断不会错,现在的林菀只会更加粗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乡野泼妇。否则她为什么嫁给三哥?分明就是因为自己不肯娶她, 她便故意如此。他不能让她祸害三哥,三哥已经够不容易的,他必须阻止她。
他满脑子都是林菀怎么回事,甚至没注意到她怀里还有个孩子。自以为想通了,他背着书包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家走去。
有小孩子看到他,立刻喊:“高中回来啦!”
陆正琦从小俊秀聪明,后来以他们县第一名成绩考上市里高中,是大湾村的骄傲,大家都叫他高中,就和称呼过去的秀才一样。
“他还敢回来?不怕林大夫打死他?”
他们都觉得林菀现在可厉害,当大夫、当家,陆家老太太那么厉害都不敢打她呢。
陆正琦虽然觉得自己为爱出走没错,可被他们这样喊还是很窘迫,赶紧一路疾行回家,走到门口正好碰到陆正霆出来。
“三哥!”陆正琦赶紧迎上去,伸手就要从轮椅侧袋里掏纸笔。
陆正霆抬手挡住他,抬眼看着他,目光冷淡。
陆正琦心里满满的都是内疚,一边说一边去掏纸笔,“三哥,都是我连累你。你放心,我回来就是解救你的。我不会让她……”他的手伸过去才发现侧袋被陆正霆摁住,他愣了一下,“三哥?”
陆正霆垂眼看着侧袋,最近这里成了林菀在他私人领域的专属位置,本子上几乎都是她的字,还有她写给她的纸条。
他意识到最近对林菀有一种陌生而强烈的感情——想独占她。好在他自制力强,能够克制自己,但是在他的领域里,下意识就给她一个独占他的机会。他不想别人掺乎进来,尤其陆正琦。
“这里面都是你嫂子的东西,不要乱动。”陆正霆开了口,声音冷沉沉的没一丝热情。
陆正琦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嫂子?三哥,你是认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