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宝,那个可乐给我喝一口,好热啊。”
“太冰了,你不能喝。”
“就一口,要不给我抱着凉一凉也行。”
“行,那就一口啊!”
沈苏抱着可乐咕咚咕咚就好几口下去了,看得骆毅赶紧武力制止,在她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
“小坏蛋!”
“嘿嘿。”
虽然气她贪凉,还是认命地拿着刚刚进场时候被发的传单给她扇风。
绵绵的微风,真是丝丝扣扣地吹到了心底最深处。
电影中,女主脚崴了,小狼闻了闻她的味道,然后绕过了山,给女主牵来了一匹马,还帮她骑到马背上。
一只灵性十足的小狼,刷新了我们对狼的认知,它不断地在自然和人之间纠结,徘徊……
女主说人比狼高冷,但狼比人高贵,她和小狼在四年后相遇,相见却不相亲,因为越靠近狼,越害怕人。
这部纪录片的感人之处在于,我们付出的真心,终究会换来真心,我们应该珍爱所有的生命,减少买卖,减少伤害。
“格林,它好有灵性啊!”
他把自己的食物分享给女主,但是在狼的生存法则里,食物是活着的必要条件,是不会给别人的,这才是珍贵之处。
“嗯,很多动物都很通人性的,部队里面的警犬更是如此。”
对哦,警犬,沈苏以前可爱看和警犬有关的电视剧了,她觉得它们简直就是不会说话,长相迥异的人类。
“那我可以去部队看你吗?呃,应该说看警犬,或者看你们训练?”
“不行!”
骆毅严词拒绝,似乎一秒钟的思考时间都没有。
“哦。”
噘嘴,军事重地,可以理解,但是拒绝得也太直接了吧!
“你只能以看我为主要目的!!!”
呃……原来是这样,好吧,这小傲娇也是没谁了~~
两个小时的电影看完,有人就变成了红眼小兔子了。
骆毅看着直心疼,可也没得办法,都是电影惹得祸,估计以后只能带她去看喜剧或者动画片儿了。
“三点半了,我们现在回家吗?还是?”
他,温柔地亲了亲沈苏的眉眼,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却发现好像也没什么好的转移点。
“去给小卷毛买个玩具吧,然后我们回去接Lemon。”
“直接回去就行。”
“可我明明答应给他买东西了,你早上让人家那么伤心。”
“哎呦喂,小婶婶开始心疼了。”
“你……别乱说话。”
沈苏这是典型的“你不正经我就炸毛”,直接手肘一怼,转身就走,恼羞成怒!
“好啦,不逗你了,真的不用买,他又不缺玩具。”看沈苏还是一副坚持的样子,“Lemon带回去给他玩一晚上,他比什么玩具都开心的。”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也行。”
三点多快四点的雪后天气,外面有多冷可想而知。
“我们打的回去,然后把Lemon收拾好送我家去,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城西?”
“好啊!”
为了出行方便,路上的雪都被人工化了,所以正常的交通已经顺畅了,只是整体的车速都不是很快,毕竟雨雪天气,还是减速慢行,安全第一。
“你在里面等着,我去打车。”
怕沈苏冻着,骆毅嘱咐沈苏在一楼的大厅里面等着。
“不要,我跟你一起。”
“外面太冷了,风大。”
“我不怕冷。”
其实沈苏怕冷的要死,只是跟他在一起,便什么都不怕了。
两个人僵持了半天,骆毅拿她没办法,只能认命地帮她把拉链拉上,羽绒服的帽子带好,然后才推开门,牵好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口袋里。
“真不让人省心,好想把你揣在口袋里面。”
两个人倒也算幸运,也就在寒冷的西北风里面吹了二十分钟左右就打到车了。(等车的人,半小时一小时真不在话下。)
回到家,一开门,Lemon马上就在门口蹭蹭沈苏的裤腿,围着她打转。她蹲下来,摸摸它的头,“今天你去卷毛家蹭饭蹭睡啊,明天接你回来,好不好啊?”
(Lemon:卷毛是谁?是那个满头泡面的小孩子吗?我为什么要去他家蹭饭,还蹭睡?让我夜不归宿!给这个黑黑的家伙腾地方吗?我不去!)
Lemon呜呜地叫了两声,很明显就是不愿意。
“你不想去啊,小卷毛可喜欢你了,你要是今天跟我去外婆家的话,很有可能明天会跟我一起被胖揍!”
你个傻孩子,不要跟妈妈同甘共苦,妈妈舍不得。
(Lemon:去外婆家啊,呃,我想想,被揍,我不喜欢,还是去跟满头泡面的那个小孩儿玩吧,起码他会把好吃的给它。)
“汪汪~~”突然有高兴了,沈苏忍不住把Lemon和电影里的格林对比了一下下,你也算有点灵性的了。
“你看,毅宝,它听懂我说话哎。”
“狗能够听懂人说话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