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素还没说话,爱丽丝就转身,准备往外面走去,头也不回地挥手,“得了得了,有男朋友的人就是不一样。我先撤了,你就在这里等楚辞来,可别乱跑。”
她才不要做什么15000瓦的电灯泡。
沈素看着她的背影,笑得乐不可支。
没多久,楚辞又是一个电话,说他已经到了电视台楼下,沈素匆忙赶下去,开门坐进了副驾驶。
“冷不冷?”她看着男人仅仅穿了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面容越发清隽。
楚辞摇头,伸手过去握住她的小手,“倒是你,穿的有点少了。”
他的大手暖烘烘的,沈素觉得很舒服,眯起眼睛仿佛一只被顺毛的小猫。
只是忽然摸到他手上的凸起,她才想起一件事,她手上空空的,再抽出来一看,一直带着的情侣对戒不见了!
沈素蹙眉,懊恼地拍了拍脑袋。
糟了,怎么弄丢的?
她蹙起眉头倏地想起,在等楚辞来的过程中,她去了一趟洗手间,洗手的时候把戒指摘下来放在了洗手台上。刚好保洁阿姨说要拖一下洗手台那里的地板,沈素让了让她,结果之后就忘记把戒指带走了。
洗手间人来人往的,也不知道戒指还在不在!
沈素心里无比焦虑,她连声道:“楚辞,你在这等我一会,我上去找找戒指,我戒指可能落在洗手间了!”
还没等楚辞说什么,她就直接拧开车门跑了出去,直奔楼上的洗手间。
她一口气冲进去,里里外外都找了一遍,可那里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沈素的额头都焦虑出一层薄汗了。
“怎么会没有?我记得是在这里的。”她一边念着,一边焦急的到处找着,就差去翻垃圾桶了。
一无所获之后,她只得走出洗手间,却看到一身黑衣的楚辞在等着她,男人颀长的身形倚在墙上,十分引人注目。
“没找到?”楚辞看她垂头丧气的小模样,就像一只丢了骨头的小狗,忍不住上前将她揽入怀中,摸了摸她柔软的发丝。
“别丧气了,只是戒指而已,我再给你买一对新的。”
但那是两个人的第一对情侣戒指,对她来说很有意义的。所以尽管听到楚辞这么说,沈素心里还是不开心,自己怎么就这么粗心大意呢。
她微微垂眸,敛住所有的情绪,不想让楚辞看出自己的失落。
不过她也没说好不好,只道:“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吧。”
一路上,沈素几乎都没再说过话,一心沉浸在弄丢戒指的沮丧中。
才回到公寓,她就坐在沙发上掏出了手机,在微博上发了寻物启事,也幸好之前她存了戒指的照片。
发完这个,她又马不停蹄地给爱丽丝打了电话,让她帮忙留意一下,加上爱丽丝的人脉本来就广,在电视台也认识不少人。
小白一直在地上扒拉着沈素的脚,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可惜她现在全副身心都挂在那丢了的戒指身上。
坐在旁边的楚辞将她心不在焉,失魂落魄的模样尽收眼底。
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想办法分散她的注意力。
他长臂一揽,沈素的小身板就歪进了他的怀里,然而她的目光仍然停留在微博的页面。
“手机比我的吸引力还大,嗯?”男人的声音沉沉地萦绕在她的耳旁,她这才回过神,仰起头想看他之际,被一只大手捏住了下颌。
男人炽热的唇便压了下来,在女孩娇嫩的唇瓣上辗转流连,就在沈素被吻得几乎喘不过气的时候,楚辞将她的身体一抱,整个人就贴在了他的胸前。
他抓过她的纤纤十指,落在衬衣的扣子上,就像蛊惑般在她耳边呢喃,“乖,帮我解开……”
好吧,起码她现在想不起来关于戒指的事了……
……
因为沈素的影响力,丢失的那枚戒指很快就有了消息。
爱丽丝告诉她,戒指是被一个在电视台工作的女生捡到了。而且很巧的是,那个女生刚好就是沈素的超级粉丝。
听到这个消息,沈素喜不自胜。她把那个女生约在了一家环境清幽的咖啡厅见面。
楚辞开车将沈素送到了目的地,不过她没让男人跟着进去,理由是别吓坏人家小姑娘。楚辞无奈,只好在车上等她。
沈素一进门,就看到最里面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小姑娘,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米黄色的衣服,打扮起来很可爱。
她一眼就认出了门口的沈素,激动得站了起来猛地挥手,却又不敢大叫她的名字,怕给她带来困扰,“这边这边!”
沈素从善如流地走过去,那名粉丝兴奋极了,还殷勤地替她把椅子拉开。
她喜欢沈素好久了,差不多是从沈素16岁出道的时候就开始关注她。今天能亲眼见到本人,简直是激动到身子都在发抖。
“沈素小姐……”她顿了顿,又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我可以直接叫你沈素吗?”
沈素甜美一笑,“当然可以啊,你叫什么?”
粉丝愣了愣,没想到沈素还会问她的名字,“我,我叫张玉玉。你可以叫我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