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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孕成婚_一只小白鹭【完结】(57)

  于晨当然不信。

  要知道南思秋撞见他们的那个酒吧,可不是喜欢女人的男人会去的地方,纯正无疑的直男怎么可能出现在那里。

  “然后呢?”林殊颜两眼发着狼光,好久没听过那么刺激的事情了,激动的心跳砰砰响。

  “然后?”于晨避开她那八卦的目光,“然后我暴打了聂景杰一顿,他就灰溜溜地滚回国了。”

  “啊,就这样啊……”林殊颜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你们之间还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于晨噎了一下。

  两个月前,南思秋被她爸妈给召唤回国,名曰相亲,而南小朋友本来只打算回来应付一下父母,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相亲对象居然就是聂景杰。

  就算不是不婚主义者,就算破了戒要嫁猫嫁狗,但她也完全不想也不可能嫁给这位大少爷。

  但那时她爸妈的公司经济危机,需要聂家注资。

  她不敢把全家人的幸福和全公司几百号人的未来赌进去,但她又万般不甘心嫁给聂性向不明景杰。

  既然不能自己主动说不,那就需要外力来阻止这场婚礼。

  因此思前想后极度无奈之下,她只能远洋求助于当前欠了她一点点人情的于晨。

  于晨一听聂景杰的名字,一秒都没犹豫地就答应了。

  虽然抢婚的整个过程出乎意料,但好在结局皆大欢喜。

  “什么皆大欢喜啊,我可一点都不喜!”林殊颜跳起来,“要不是这事儿,我怎么会被任星玮他爸妈盯上,又怎么会和任星玮扯上这点不明不白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小知识点:玛格南,世界著名图片社,由著名摄影家布列松、罗伯特?卡帕等人于1947年成立,总部设于巴黎。

  第30章 你喜欢她吗

  聂景杰回到屋里,将颈托给拽了下来,扔在沙发上。

  但脖子还是很疼,于大小姐踢这一脚还真是不客气,估计把吃奶的力气都全用出来了吧,难怪她脚踝能骨裂呢,真是自己作死还要拉着别人陪葬。

  要是跟她一起死了,是不是可以合葬什么的……

  啊呸!我在想什么呢!

  聂景杰不敢随便乱动,僵硬着肩膀以上部位,慢吞吞地晃荡到窗边,坐在窗台上,勉强可以看到从于晨房间透入夜空的灯光,也似乎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于晨和林殊颜讲话的声音。

  他想知道她们在说什么,可惜听不清。

  他又起身,翻箱倒柜找了包烟和火机,点上,吸了一口。

  已经很久没有抽烟,完全不适应。

  从巴黎回国,三年都没有碰过烟。因为有人对他说不喜欢烟味。

  浓烈的烟味像是把口鼻都戳通,聂景杰猛地咳嗽了几声,差点把脖子都给咳断了,连忙把烟给熄了,然后又老老实实地把颈托给戴了起来。

  什么都不顺,杰杰真的好惨。

  他又坐到了书桌上,继续翻看昨晚没看完的《微观经济学》。

  颈托有点碍眼,他把书立了起来。

  而目光又突然凝固在了前方。

  他想起前几日于晨用冰块替他脸上消肿时的模样,她红着的眼,苍白的唇,因为紧张而显得脸颊颤抖,和三年前他初见她的时候,几乎是一模一样。

  那时候她离他也那么近。

  那时候他也许是心血来潮,但绝对心思纯洁,没有任何歹意。

  那时候……

  那以后……

  正当此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拿了出来。

  任星玮发来了一张翻拍的照片。

  照片被火烧过,但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一个人是他,另一个人是那中法混血的男人。

  本来还算美好的回忆立马烟消云散,不好的内容瞬间勾起。聂景杰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究竟是哪个挨千刀的拍的这照片啊,简直是可以把他直接焊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都过了那么久了,就不能让人愉快地面对生活吗?

  不过这照片的出现,倒也让他突然明白三年前于晨为什么会突然找到他了。

  证据在手,难怪她那时来找他时那么理直气壮。

  怪就怪在自己那时打肿脸充胖子,还死不承认,还做了点不该做的小动作,给于大小姐火上浇了一大桶油,让他在巴黎的日子过得跟谍战片似的,只能逃回国。而回国之后他发现于大小姐人虽不在,但精神犹存,直接令他三年都不得安身。

  “说说,这是什么情况?”任星玮立马发来信息,“你不会真喜欢男人吧?”

  “我真喜欢男人的话你还能是完璧之身吗?”聂景杰发语音,哈哈大笑得十分胆战心惊没有底气,“那你不早就臣服于我的魅力与光环下做我的裙下之臣了?”

  任星玮回:“滚。”

  “好呢,立马就滚,”聂景杰说,又想了想,害怕任星玮一直揪着不放,于是决定转换话题,“对了,我刚才在于晨家见到你的未婚妻了。”

  任星玮愣了一下,眼角抽抽:“未婚妻?林殊颜?”

  “哈哈哈哈哈,你们俩果然有一腿,我一说未婚妻你就自己认下了林殊颜,难道还不能确认你喜欢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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