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余烬生_凌贰仙人【完结+番外】(14)

  “归还信物,一刀两断。”路冥说完也愣住了,便问道:“原来你不是这个意思?”

  多年的谜团,终于解答,原来是误会一场。我觉得这其中可能还有其他误会,便问道:“当年我还用其他途径给你传过话,你为什么也没句回复呢?”

  路冥惊道:“没有啊,我只收到了这个镯子。”

  无论是现在装傻也好,真的没有收到也罢,既然解开了当年的疑问,我决定原谅他:“原来是误会一场,那就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吧。”

  路冥却道:“不可能的,发生的事既已发生,我想要弥补。”

  弥补?我笑道:“我们互不相欠,何来弥补?”

  “不,”路冥摇头,“我欠你一句话……”

  “别说了!”我脱口而出,不敢听下去。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也不知道我听完会怎么样。是我期待了很久的那句话吗?是那句可以让我的少女时代完美地画上句号的回答吗?

  “我喜欢你。”

  路冥还是说了,我的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谢谢你。”至此,我的少女时代完满地画上句号。

  “这句话……是不是太迟了?”路冥问道。

  “对……不过,没有关系了。”我又哭又笑:“有这句话,就足够我用来回忆小时候了。”

  “回忆吗……现在也可以的。”路冥的眼神炽热,他牵起我的手,道:“只要你愿意。”

  只可惜路冥来找我并不仅仅是为了说这些事,他其实是还想找机会挣脱枷锁,重返天界。他给我开出了极具诱惑的条件,他可以帮我扶持惠畅登上天帝之位。

  实话实说,从前我不稀罕这个天帝天后的位置,现在却挺稀罕的,毕竟衡靖不在了,这个天帝的位置就要传给羽岚了。要是羽岚当天帝……想想还是挺可怕的,我得想办法好好培养我的孩子,让羽岚上位,既不靠谱,我也不甘心,我的惠畅长大以后也会不甘心的。

  但是我真的应该和路冥合作吗?我思考过,最后却觉得:谁敢说为自己争取利益时不会影响他人呢?和谁合作不是合作呢?

  于是,在路冥与我的这一场合作中,我们各怀私心。仿佛是因着旧日情谊而开始的合作,根本只是掩盖我们各自私心的窗户纸。我们不将它捅破是为了表面的好看,其实谁也没少给对方下绊子。

  我又翻出当年的婚服来看,仿佛看见冲天的火光将年少往事吞噬,只余下一地灰烬。杏林中的所谓旧梦,只可重温,而难再续了。

  第9章 余烬重燃

  路冥若要成事,必然需要三界再次陷入混战。上一次神族与人族联手,鬼族落败,这一次,就需要挑拨神族与人族的关系了。路冥试图设局,但想要成功,实属不易,尤其是人族自东海一战以后发展兴盛,不会轻易为战争所累。

  终于,路冥等到了时机,挑拨了九州的皇帝向南海鲛人族宣战,趁天界派兵调停时,再杀害几个人族士兵并嫁祸天兵,便可将天界也拖下水来。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死的竟是鲛人。他们本就弱小,人员稀少,杀了他们,只会助长九州皇帝的气焰,人族和神族还是联手的。既如此,只能将事情闹大一些,叫那些安逸惯了的天神们清醒过来。

  另一方面,这个计划中还有关于路冥如何解开缚灵锁的部分。本来路冥想要我去查古籍,寻找解锁之法,只是我一个查也实在查不出来,便提议发动更多力量去找。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却也隐隐担心路冥在恢复神之身时,还会按原计划进行吗?他原来满脑子都是要当天帝的呀。

  因此,我便为他设计了一个复杂但不确定性很大的局,路冥居然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如果没有经历过伤害,我真的要认为路冥是个对我千依百顺的好归宿了。

  结局如我所料,路冥是解不开缚灵锁的。他错失机会,火冒三丈,我心里的滋味有点复杂,有点欣喜,又有点遗憾。他不能威胁我了,却也不能再回一趟家了。

  路冥仍愿意帮我将惠畅推上天帝之位,我也毫不客气地接受帮助。

  没想到我还是输了,输给了我的心。因为,在我听到路冥在东海之滨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当年路冥与衡靖在东海之滨的一场大战,我不想再来一次了。

  我也没想到,在那一瞬间,我竟决定抛下一切,尾随羽岚来到东海之滨,哪怕这极有可能是个陷阱。

  在东海之滨,我见到了路冥。但他并未身处险境,我知道我被骗了,还是被他和羽岚他们联手骗的。路冥,你又骗了我一次,很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这么好骗,还是这么作践自己才能被你骗!

  对着路冥,我没有一句好话,他却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我气不打一处去,骂道:“有本事你死在我面前,我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然后路冥真的扎了自己一刀。

  我不知道是他疯了还是怎么的,所以他就这样顺着我的意思要死在我面前,看我眨不眨眼?我怕是受不起!我本不欠他的,现在他平白无故顺着我的意思死了,我不就欠他一条命了?

  他肯定疯了,我也要被他逼疯了。最后,他竟然对我说:“祝你……得偿所愿……长生……不死……”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