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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养成攻略_凌舞水袖【完结+番外】(520)

  林酥先是默了个,继而汗了个。这个……情况确实有些复杂。

  太过纠结之下,她一时也不知道是该先惊讶精灵一号的被看重,还是先解释自己当初给群精灵命名时的偷工减料了……

  林酥被登记在案,艾瑟儿忍不住忧伤了,本以为抓了个神界编制外的强力帮手,正好钻法则漏洞去找找海神晦气。没想到一眨眼老母鸡变鸭,人家也成了候补神……这下法则限制监视,谁也不能冲海神伸爪,她还得继续找别人去。

  之前说委托精灵族佣兵团任务只是个幌子,没有精灵女王保驾护航,她总不能真指望一帮普通强者就能把神祗搞定吧?!

  树宫没存粮没侍女没衣服没铺盖,一千多年没人住,灰都堆了好几层。林酥果断去艾瑟儿住所继续求包养,顺便关了房门拉魔法镜找人聊天。

  “您的意思是说…您现在在神界?!”精灵一号虽然有些惊讶,但微笑依然和煦。能再次见到自家女王让他总算放心不少,要不再这么提心下去的话,搞不好明天他就真要召集精灵大部队集体跳海了……不是找死…是找人!

  “是啊。”林酥叹息:“我也挺惊讶的。不过更惊讶是这里发生的事情。”

  “什么?!”

  “这个……”林酥想了想:“小一,如果给你个机会封神,你想干不?!”

  精灵一号愣了愣,继而微笑重新绽开:“封神对我来说有什么用?!”

  “……”确实。这个只是资格认证,又没有属性加成,顶多是逢年过节从祭祀台上收点孝敬……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会孝敬精灵神的不是精灵族就是精灵族眷属…比如说托比罗帝国一类的。

  到时候下界精灵王过的是第一道手,神界精灵神蹲神属地里接第二道手捞点渣滓……这么想想的话,神祗混得还真挺惨的。难怪老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名头再大不如实权在手。

  要说有地位,一呼百应……这个小一和自己现在已经做到了。

  要说有声望……理智告诉林酥,整个精灵族发展到现在,最不沾边的就是名声,别说精灵神…就是精灵神他妈都未必能漂白。

  要说有信仰者……妈的!一个精灵族还不够自己操心的?!要那么多信众来了谁管吃喝?!谁负责管理?!

  越想越没劲,林酥突然发现自己精神道德陡然升华不止一个层次,已经到了不为虚名所动的清净无为之境……这神谁爱当谁当去!管那破碑上刻的是什么名字呢!

  精灵一号在魔法镜中轻笑:“陛下…您之所在就是我心之所向……陛下身在哪里,精灵族的家乡就在哪里。所谓神祗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诸神就意味着各族的信仰,一个不被精灵们信仰的精灵神跟杯具其实真没多少差别。

  “那成,这话题跳过。”林酥也觉得自己傻B了,看看海神前几天还被几个汐族逼宫就知道,神祗其实也就有个品牌效应,能创造利益的时候,所有人都维护和敬重,而一旦神祗和信众们的利益产生冲突时,拉下来换个新神也没谁会想不通的。

  精灵一号笑问:“话说回来…陛下被请去神界是因为什么事情?!”

  “……无所谓了。”林酥这才想起艾瑟儿之前的委托:“本来是有个候补神托我干掉海神,但是现在有点技术上的问题,我没法动手,她基本一回来就当我是透明……”

  那娘儿忒现实,一看自己没利用价值就甩开不管了。

  “那陛下什么时候回来?!”精灵号又问:“或者我和小黑他们现在就先回精灵之森去等您反正海底的事情已经基本解决了……”剩下没解决的他也不想解决了,海神那个缺爱的老男人爱找谁找谁去反正别打他家女王的主意就好。

  “这个……正在寻找回归方法中。”林酥大汗。

  是啊,自己要怎么从神界回下界来着?!首先得确定神界位置,是在副本空间还是在大众版本的天上?!如果是在副本空间的话,自己得找传送阵,要么就是像以前在空间裂缝那样再拼死破开一次空间?!如果是在天上倒好办,基本一把扫帚就解决了。

  不会是在天空中的副本空间吧?!这事儿有点说不准,毕竟哪个世界的神都爱摆谱,非得站得比一般人高点儿,显摆他们高高在上凛然不可侵犯等等等等……

  林酥走神了。

  还没想到方法,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艾瑟儿交握双手走了进来,看一眼林酥后皱眉:“是你在使用魔法镜?!”

  林酥捏魔法镜莫名其妙:“聊QQ也犯法?!”

  “不……也许你不明白。”艾瑟儿看了一眼林酥手中的魔法镜,礼貌的停在安全距离外不去窥探镜中的影象,颔首高傲道:“神界是不可以和下界直接联系的。如果想和下界的人通讯话,可以发神谕,或者受虔诚信众召唤后降下神迹……但是直接的联系是绝对不允许的。”

  说白了就是装B嘛……林酥咕哝个,收魔法镜抓抓头,不打算尝试挑战法则的后果:“既然不行就直接禁止呗,我又不知道这些,反正有信号就直接联络了,哪知道这也被法则禁止……”

  “……法则并没有禁止这个。”艾瑟儿默了默后才道。

  林酥也默,默完黑线:“那你跟我说不行?!”

  艾瑟儿咬牙:“你这个女……”忍了忍,平息下火气:“冕下难道没有身为候补神祗的矜持和自尊?!我以为这些事情是显而易见的,不用法则束缚,更不用谁特别说明就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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