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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佬掌心放肆撒野_温温妲【完结】(140)

  粥粥听到了无奈中的宠溺。

  “来这里干什么?”他轻声问。

  “录歌!饶一哥哥还有事吗?要不要去听我录歌?”她仰着头看他。

  饶一哥哥太高了,听他说都一米九了,她才一米七多,穿着高跟鞋也得仰着头望他。旁的没有,预防颈椎病是妥妥的。

  手下细腰让霍饶一眸色微动,这丫头,居然穿这么暴露的裙子。

  他目光灼灼地凝着她,被她明媚的笑容晃得心中一荡,眼神片刻都舍不得离开她身上,只见他唇角动了动,“好,跟你去。”

  粥粥听见她的小祖宗居然还记得录歌这件事,感动得一塌糊涂,就差抱着她大腿感激涕零了。

  她按了电梯飞快就往录音室赶。

  还好紧赶慢赶也是掐着点进来的,导演脸色勉强还能看。

  录音室里有很多人,有几个霍氏的人看到霍氏的这位爷居然出现在这里,皆是吃惊,随即一一争先恐后地打起招呼来。

  霍饶一怕耽误了傅樱录歌,里头这位导演他也恰好有几分交情,知道惹毛了就糟了。他跟他们颔首打了招呼,就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导演很满意,见他眼睛就差黏在傅樱身上了,很好心地分给了他一个耳麦让他听。

  这首歌是许以慕创作的,作为傅樱毕业后首作,许以慕也是煞费苦心创作了好几个月才给出的定稿。

  一首不轻松的校园爱情歌曲,基调欢快。

  取名为《寒露去时》,寒露意为露水冷凝至快成霜,寒露去时,即冰雪消融时、春暖花开时。

  傅樱和许以慕已经成了圈里最般配最默契的搭档,没有之一。

  这些年一共合作了九首歌,这是第十首,首首火出天际,街头巷尾处处流传。

  现在大多数年轻歌手的受众只在年轻人,傅樱的歌却格外不同,包揽了各个年龄段的粉丝,粉丝基数庞大到让人无法想象。

  上回出的新专辑,一分钟就破了一千万,转眼间就登顶殿堂级金钻唱片。

  惊掉了无数人的下巴。

  这回业内专家展望,傅樱有望继续突破自己创下的记录。

  傅樱甫一开口,如一汪清泉缓缓流淌在耳边,声音徐徐缓缓,清澈纯净。

  校园歌曲的单纯甜美被她唱出了十成十,导演满意地点点头,这足以遇见又是一首在各大校园会火得一塌糊涂的歌曲。

  霍饶一唇角勾起,看着她,耳麦里传着她的歌声,心里鼓的满满的。

  他等她录完,一个下午也不觉烦躁无味,眼里心里尽是愉悦。

  傅樱知道他在等她,一下午过度发挥,异常顺利地结束掉走人。

  她推开门走出来,笑容明媚地挽住霍饶一的手就要走,动作行云流水看呆了不少人。

  她还不自知,自顾自地和众人打招呼,“我们先走啦!大家辛苦啦!”

  全然不顾大家惊呆的表情。

  粥粥认命地跟上,算了,反正小祖宗把天捅破了也不要紧,有的是后台。

  霍饶一莞尔,声音温软,磁性十足:“想吃什么?”

  时候不早了,日落西沉,该吃晚饭了。

  傅樱脚踩七厘米高跟鞋也依旧走得稳稳当当还飞快,嘻嘻笑着,“想吃你做的菜。”

  撒娇随口就来。

  以前她经常飞去找他,见面时间不少,可是最近她忙着搞毕业和新歌的事儿,已经快三个月没见到他了,全靠视频和通话能见见他或是听听他的声音。

  很久没吃过他做的菜,有些想念。他的手艺实在是让人上瘾。

  他毫不犹豫,“好,那现在去超市。”

  “嗯嗯。”

  粥粥听着听着就苦了脸,怎么又要去什么超市了呢?您答应得倒是挺爽快。

  她弱弱地说:“樱樱,先去车上换个打扮吧?你穿这样肯定被认出来,咱们得低调。”

  傅樱想想也是,“饶一哥哥你等我一下。”

  她和粥粥跟泥鳅似的溜进了已经等候着的车里,再出来时不再是魅力四射的女歌星,反倒像个学生妹。

  穿着白卫衣和牛仔裤老爹鞋,头发柔软地披着,戴着个鸭舌帽和口罩,再低调不过了,程舒媛都认不出来。

  粥粥这才放心地放她走人。

  ……不是她不想跟,是人家不肯呀。

  傅樱欢欢喜喜地坐上霍饶一的车一起去逛超市。

  一上车小姑娘把帽子口罩一摘,叽叽喳喳问了起来。

  “饶一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呀?你毕业了吗?”

  声音盈满耳边,霍饶一握着方向盘,心软的一塌糊涂。

  本打算给她个惊喜,哪里知道她突然碰见他。

  “昨天晚上刚落地,有点事急着处理,本来准备今晚去找你的。”他徐徐解释,带着笑意,“可是你不给我这个机会,自己冒出来了。”

  傅樱呢喃:“我也不是故意出现的,谁知道那么巧嘛,不然我就乖乖等你突然出现了,肯定有惊喜。”

  她还怪聪明。

  霍饶一失笑,不过他口风紧得很,什么都没透露,到了超市把帽子口罩一一给她戴好,一边喟叹:“樱宝儿是个小明星,不能随便带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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