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认李天王实力强,但碍不着他觉得这是个“古董”歌手。
两人虽然都能称是混歌手圈的,天王是正儿八经成名已久的实力歌手,他是个唱口水歌的偶像歌手。
实力派听看不上近来崛起的偶像派的,因为偶像歌手唱功普遍不怎么样。
地点是贝平市一大型车展馆,很多明星都在那边举办演唱会。
“演唱会是明天,我在在外面找个宾馆住下,明天我们上午去贝平市吧。”
林慕言和她商量完,便出去找了个五星级宾馆睡下,次日,两人出发了。
这次依然是偷跑出来,没有带助理和经纪人,也没有带安保,连林怡然都不知道。
发现他直接溜走的时候,林怡然和经纪公司都急死了。
一觉醒来,林慕言手机里的未接电话足有六七十个,他心虚地摁掉了屏幕。
他知道自己做这种事是非常不成熟的表现,现在他很红了,在街上被人认出,围堵,又没人帮助保护的话,会很麻烦。
不仅会上报纸头条不说,他现在也是有一些黑粉的,极端的黑粉或许还会对他不利。
不过,他总觉得和秦晓雨的约会有外人在,是很扫兴的。
林慕言又开了机,给姐姐发了一条保证不会出任何事的短信,再度关机。
他带了化妆品,给自己做一些简单的变装。
首先用色号黑一度的男士粉底液把自己涂黑,然后再沾上两片胡子,脸上画上麻子……
见到秦晓雨的时候,秦晓雨直接笑喷了:“你这是在搞笑吗?”
“你不觉得我的变装很成功吗?我俨然是变成了一个中年男子啊。”
“你的变装太奇怪了,回头率会很高。”秦晓雨又看了他几眼,实在是忍不了他滑稽的造型。
想要让人不注意到自己,就要把自己往大众化的方向整。
但林慕言,是怎么滑稽怎么弄自己,如果这样子上了街,回头率也未必比明星低。
秦晓雨便有些无语了,强拉着他帮他卸妆,把他弄回了正常的样子。
好在林慕言也知道自己太引人注目,故带的衣服只是一套纯黑的运动服,阿迪达斯的。
哪怕是运动服,都被他的身高和身材穿出了一种帅气的感觉。
最后出门的时候,还是只戴了帽子和口罩,秦晓雨不准他打开车窗玻璃,谨防窗外粉丝发现。
好在他们也没去什么人多的地方吃饭,也就没有被认出来,一路顺风顺水地到了场馆。
SVIP有专门检票通道,进场通道也不太一样,秦晓雨在检票的时候还认出了另一个歌手。
这个歌手也很有名,是李天王的朋友,估计是找天王直接拿的票。
秦晓雨不是他的粉丝,只是多看了几眼,没有上去要签名。
演唱会在粉丝们都入场之后,开始了,天王开嗓那一刻,秦晓雨没忍住和广大粉丝一起尖叫了。
尖叫完她又觉得不妥,因为SVIP座的大部分人都很淡定。
她有点局促不安,扭过头发现林慕言在看自己,便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这一笑,局促的人便成了林慕言。他心跳得飞快,自己偷看她被发现了,人家还对自己笑,这是喜欢上自己了么?
而秦晓雨全身心地投入在演唱会当中,认认真真地挥舞着应援荧光棒。
林慕言想要和她说话,都找不到机会,不忍心打扰她。
昨天晚上他可是钻研了一整晚天王的历史,把他所有的歌都听了个遍,就为了能与秦晓雨多有点话题。
当《青苹果》的曲调响起的时候,秦晓雨跟着唱了起来,全场都在跟唱。
而只有坐在她边上的林慕言,听到了她的歌声。
她可真好看,肤若凝脂,歌也唱得可爱。
林慕言废了极大的力气,克制自己低头亲吻她的欲望,把自己的想法给掰回到正常的轨道。
一场演唱会,秦晓雨全程在盯着从小到大的偶像李天王,林慕言全程目不转睛地看着秦晓雨。
不得不说,这倒也算是和谐万分了。
“谢谢你,我真的想不到你会给我带来这样一个惊喜,我太开心了,这是我今年,哦不,出生以来几十年来,最开心的那一天。”
此话不假,秦晓雨扪心自问,嫁给张逸峰的时候、丽人上市挣钱、猫眼女装拿奖的时候,都没那么喜悦过。
连带着,看着眼前的俊美少年,也更加顺眼了起来。
“你高兴就好。”他说。
第412章 为小邋遢送信
秦晓雨还没着手准备好迎接林慕言的到来,张逸峰便先杀她了个猝不及防。
他忽然回来了,连事先通知都没有,并且面色凝重。
“你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准备些东西啊。”秦晓雨嗔怪道。
“对不起,我也是突然间得到指令回来的。”张逸峰垂下眼眸,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
正是那封小邋遢的遗书。
“这是小邋遢的遗书,他在里面拜托了我,把这封信交给他的家里人。”他说。
事实上,遗书里面是信套信,还有一个小信封。
张逸峰拆开了大信封直接装着的那张纸,收信人明明白白地写着张逸峰,并且拜托他将里面的家书交给家里人。
他特地嘱托了,得让张逸峰亲自上门交给他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