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畏一家全都被录用了,倒不是冲着阿畏的救命之恩,而是他们家的人的确都很能干。
阿畏的大哥青岩思维敏捷,头脑聪慧,恰好能做账房先生。
阿畏的二哥月钩威猛强健,力大如牛,刚好能做开矿小能手。
而阿畏的爷爷,别看他年纪大了,也是个肚子里有墨水的,村子里没私塾,孩子们又一个个地大了,俞婉决定资助开设村学,这样小铁蛋就不用去镇上念书,村里的孩子也能在村启蒙了。
至于阿畏——
俞婉看了看三个挂在阿畏腿上不肯下来的小肥仔,唇角一弯道:“你愿意做他们的师父,教授他们武功吗?”
我不愿意,讨厌孩子的阿畏如是想。
俞婉莞尔:“月钱十两。”
鬼族伟大的祭师、左护法、右护法、以及第一恶棍在俞家打工的第一天就这么平淡无奇地开始了。
……
俞家正是忙的时候,俞婉又多留了一日,但诚王与匈奴郡主婚期将至,她不得不回京准备了。
“孩子也去的吧?”大伯母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俞婉点点头:“要去的。”
几个小家伙回京这么久还没在大庭广众之下露过面,也该出去见见人了,否则倒显得燕九朝不在意与她的骨肉懒得带出去见世面似的。
大伯母感慨,城里的孩子就是不一样,三岁不到都能去见皇上了,不过俞家的日子也渐渐好起来了,小铁蛋与蓁蓁他们也有大把的机会出去见世面的。
大伯又炖了一大锅卤肉,做了几大盒点心,俞峰上后山的小溪钓了几条肥硕的野鱼,少主府不缺吃的,但这些是他们的心意,张婶家的辣椒酱做得不错,大伯母给俞婉装了一坛子,大伯母还纳了两双鞋给俞松。
俞婉道:“我一会儿就给二哥送去。”
大伯母忙道:“不着急,你先忙你的,改天再给他送去。”
天色不早了,等到京城就该入夜了,又不是像从前那样等着穿,小儿子在京城,阿婉嘴上不说,大伯母却猜得到她把俞松照顾得很好,她连鞋都不用给俞松做,只是到底心里惦记儿子罢了。
“顺路的。”俞婉笑着说。
大伯母又往马车里塞了不少东西,塞得几乎装不下才作罢。
俞婉带着几个小家伙坐上马车。
大伯母又道:“对了,月初别忘了回来,咱家要给你阿爹摆个席面的。”
“好。”俞婉应下,另一边,燕九朝的马车也到了。
“大伯,大伯母。”燕九朝与二人打了招呼,又进屋叫了爹娘。
俞婉问他道:“你来做什么?说了我自己回。”
“顺路。”燕九朝说。
俞婉噗嗤一声笑了,去京城的衙门办事,还顺路顺莲花村来了,这是顺的哪门子的路?
俞家人也笑了,俞婉是高嫁,他们多少有些担心俞婉会在少主府受委屈,可看姑爷的态度分明对俞婉疼得不得了,如此他们便能放心了。
唯独俞邵青心塞塞的,望着恩爱的小俩口,郁闷地对姜氏说:“女儿都没这么对我笑过……”
姜氏温柔莞尔:“那我也没这么对女婿笑过。”
俞邵青严肃地说:“你有。”
姜氏:嘤
第144章 大婚,炫娃狂魔
这几日俞婉一直住在乡下,燕九朝则多半待在京城,二人并未好好独处过,回少主府后先把三个小家伙喂饱哄睡,看见三个胖乎乎的小肥仔,燕九朝的内心是拒绝的,可听说俞婉小时也是一只肥仔,燕九朝释然了。
小家伙们睡着后让奶娘抱了下去。
二人去院子散步消了会儿食,随后便一点也不着急(并不)地回了上房。
紫苏红着脸让丫鬟们退下了,茯苓傻乎乎地拎着一盒俞婉让她摘的李子:“少夫人要吃的。”
“明早再送!”紫苏瞪她,拉着她走掉了。
许是二人渐渐有了默契,也许是小别胜新婚,这一晚的燕九朝格外让俞婉着迷,俞婉一双眸子里全是他,看着他近在迟尺的俊脸,感受着他带给自己的欢逾,也能体会到自己带给他的。
她想,他也是喜欢这个的吧。
俞婉的心里有些甜丝丝的。
小俩口浓情蜜意了大半宿,四更天才歇下。
五月二十三,黄道吉日,万里无云,风和日丽。
俞婉天不亮便让紫苏打被窝里捞起来了,她在乡下一贯早起,可自打圆房后,便颇有些昏君不早朝的架势了。
“少夫人。”紫苏将帐幔挂在了帐钩上,“该起了。”
“什么时辰了?”俞婉望了眼黑漆漆的窗户纸,步入五月后天色亮得早了,这会子仍是漆黑一片,多半还不到四更天。
果不其然,她听得紫苏道:“快四更天了。”
俞婉看了看空荡荡的身侧:“少主呢?”
紫苏拿了中衣给俞婉披上:“少主起了,去小公子的屋了。”
皇家的孩子也不容易,这么早就得与他们一道折腾,吉时在上午,不过他们不得不在五更天赶到皇宫,同为皇族婚礼,两国联姻却有所不同,在大婚前需在皇宫的祭坛举办祭天仪式,帝后与皇室宗亲以及文武百官都将出席。
俞婉换上了燕王妃的吉服,明明是量身定做的,可穿上去后前襟的扣子却险些扣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