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元令眼波流转看了肖九岐一眼。
她的眼睛本就生的好看,此时加上几分酒意,长眉微挑,看他的眼神像是带着一把小钩子,肖九岐心口怦怦直跳。
要命了。
“殿下可能不信,那回这样的小酒坛子,我喝了三坛。”
肖九岐:……
别胡说,我不信!
但是看着傅元令认真的神色,他就知道他没说谎。
这酒坛虽说只有巴掌大,但是三坛的至少也有二斤酒了。
酒量……这么大的吗?
肖九岐很好奇的问道:“你真没喝醉过?那你能喝几坛?”
“没试过,谁知道呢。”
肖九岐暗搓搓的想,等以后成亲了可以试一下。
行宫避暑傅元令在梦中也知道的,只是她从来没有来过。
跟肖霆定亲那么多年都没有来过行宫,没想到跟肖九岐定亲没几个月就来了。
有时候想想现实跟梦中的事情也很有意思,你想要的时候怎么也得不到,你不去想的时候,有时候反而自己跑到你怀中来。
傅元令看着肖九岐,很难想到梦中他阴婺、偏执、暴躁,人见人烦,再过几年更是人人避而远之。
可是现在的肖九岐跟梦中完全不同,性子还是那么张扬,但是他整个人镀着一层阳光,看上去就暖暖的。
真好。
来行宫不仅要避暑,一群皇子还有朝中重臣家公子少爷们凑在一起,更是能玩出花样来。
当今圣上又是个喜欢年轻人上进的人,所以每年来行宫都会宣召年轻有为的年轻人随驾。
行宫狩猎就是其中一项活动,也是大家最喜欢的。
只是让傅元令没想到的是狩猎安排的这么紧,抵达行宫的第三天就开始。
第二天她跟肖九岐的马才送来,傅元令的马是在潞阳府的时候就养着的,通身雪白,是从北疆高价买来的马种。
而给肖九岐准备的是一匹黑马,养的油光水滑,肖九岐一眼就喜欢上了,等他看到马蹄上的印记时,不由一愣。
第七百一十一章 :羡慕死他
傅元令的马叫踏雪,性子温驯,她牵着它过来,瞧着肖九岐笑着说道:“怎么样喜欢吗?这是义叔亲自给你挑的。”
“这马是从北边来的?”
傅元令点头北疆的马有名,经过一代代的优胜劣汰,现在培育出来的马种非常的强健,当然价格也很美丽。
“喜欢吗?”傅元令问道,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这匹马,之前傅义说有北疆的马贩子贩马到了西北那边,傅家的管事知道大姑娘喜欢马,就特意来信问要不要买几匹。
傅义就让人挑了最好的几匹运回来,知道大姑娘要给九皇子一匹,就挑了最好的这匹黑色的。
没想到事情巧了,正好赶上这次行宫避暑。
“谁不喜欢好马。”肖九岐喜滋滋的说道,“这马瞧着比我之前的那匹要好些。”说着还伸手去摸了摸这马的四肢根骨。
“据说是北疆养出来的新品种,我也是第一次见,好不好得骑骑试试。”傅元令看着肖九岐是真的喜欢,自己也高兴。
送出去的礼物能到别人的喜欢,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
“我试试。”肖九岐说着就翻身上了马,嗖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傅元令定睛细看,果然这匹要比自己的踏雪速度更快,像风一样,一下子就窜出去好远。
“好马。”裴秀羡慕死了,大姑娘真是太棒了,这匹马怎么也得值百金了。
这要是黑市上买的,只怕是更贵。
傅元令回头就看到裴秀一脸羡慕的样子,不由得轻轻一笑,“裴大人要是喜欢,回头去义叔那里挑一匹,咱们这次买了有十几匹回来。”
“那怎么好意思?”裴秀嘴里说着不好意思,眼睛却放出光来。
是个汉子就没有不喜欢马的,好马难求。
“都是自己人,傅家商行已经跟马贩子谈好,后续还会买一些回来,裴大人不用客气。”
买一些回来……
裴秀都不敢想得多少钱,虽然不能说每一匹都是殿下坐下的那一匹神骏,但是也绝对差不了多少。
这小算盘一打,裴秀立刻收起了给大姑娘钱的心思,给不起,给不起,以后还是多跑腿还债吧。
裴秀心里痒得很,就对着傅元令说道:“我就不跟大姑娘客气了,多谢大姑娘厚赠,以后您有事情只管吩咐。”
傅元令看着裴秀笑,“裴大人客气。”
“在说什么?”肖九岐溜了一圈回来,整个人都神采飞扬的,这马确实好。
裴秀立刻就把事情讲了一遍。
肖九岐眼睛也是一亮,看着傅元令问道:“我手下有几个人,你多均几匹给我啊。”
裴秀:殿下太不要脸了!
傅元令笑着说道:“好,回头你带人去挑。”
肖九岐看着裴秀笑的跟傻子似的,伸腿踹了一脚,“傻愣着干什么,带着人连夜回去挑,下次狩猎正好能用上,让肖霆那狗东西看看,羡慕死他。”
裴秀挨了一脚,也不敢躲,苦着脸说道:“我让别人回去挑,明日我得跟着殿下。”
行宫狩猎不是没有出过问题,裴秀可不能离开殿下半步。
再好的马,都赶不上他们家殿下的命重要。